赦京城內囚徒制

《赦京城內囚徒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赦京城內囚徒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赦京城內囚徒制
門下:朕以寡薄,獲守丕圖,恭默思道,克謹天戒。常恐至誠不達,景化未敷,寅畏之誠,寢興在慮。自純陽用事,靈雨愆旬,麥雖有秋,禾未嘗畝。有阻三農之候,將貽百姓之憂。是用齋心滌思,禱於上下神祗,雲從自郊,月未離畢,膏澤不降,憂勤益深。雖水旱成災,陰陽恆數,而政刑失中,或致愆伏,豈簡孚有爽,哀敬未誠歟?嗟我矜人,陷於刑辟,當炎蒸之序,在縲蒸之中,久積幽冤,有傷和氣。所以引成湯之六事,過實在予,;寬大禹之九刑,誠存育物。期於作解,以救如焚。其京城見禁囚徒,死罪降從流,流已下罪一切釋放,仍委中書門下即疏理處分訖奏聞。雖赦罪從輕,或謂之長惡;宥過無小,寧失於不經。庶空夏台,用緩秋典,宣示中外,令知朕意。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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