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畜牧漁業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赤水市2008年畜牧漁業工作考核評比辦法是關於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畜牧漁業工作的一部工作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2008年畜牧漁業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 所屬地區:赤水市
  • 年限:2008
  • 屬性: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120分)(一)幹部隊伍建設(9分)
1、領導班子團結3分;
2、黨風廉政建設3分;
3、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3分。
(二)黨政重視(9分)
1、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畜牧漁業工作計3分;
2、制定符合實際的年度畜牧業發展工作計畫,措施落實、人員到位、運轉良好、成效顯著計3分;
3、分管領導親自抓畜牧漁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責任制,發展效果顯著計3分。
(三)主要生產指標(20分)
1、完成畜牧漁業產值任務計7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1分;
2、完成生豬出欄任務計4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1分;
3、完成家禽出欄任務計3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1分;
4、完成肉類總產量任務計3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1分;
5、完成禽蛋產量任務計3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1分。
(四)動物防疫(11分)
1、簽訂動物防疫工作責任狀、制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預案、防控物資儲備充足、建立動物防疫檔案、畜禽死亡率分別控制在國家規定範圍以內且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計3分,每缺一項扣0.5分。
2、豬瘟免疫率95%以上,W易感動物免疫率100%,雞新城疫免疫率65%以上,牲畜標識佩戴率達100%;發現疫情及時上報並迅速組織撲滅,同時解決動物防疫人員報酬計2.5分。各項指標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
3、完善動物產地檢疫報檢點建設,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率達100%,經營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證明出證、持證率100%,檢疫證明和免疫耳標回收率100%,對病死動物、肉屍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做好登記管理的計2.5分。每發現1次防、檢疫標識或有關票證轉讓、倒賣和不規範檢疫行為的扣0.5分。
4、完成動物驅蟲、消毒、動物防疫合格證辦證和檢疫證明使用任務計1.5分。每缺少1項扣0.2分。
5、按期報送獸防系列報表計1.5分,資料不齊或不及時報送每1次扣0.5分。
(五)畜禽品種改良(11分)
1、完成二元母豬、三元雜交豬等推廣任務,實施規範管理計2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0.2分。
2、完成良種畜禽推廣任務,實施規範管理計2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0.2分。
3、認真開展畜禽品種改良、科學養殖技術普及推廣、培訓工作,按時正確填報品改報表資料計2分。每缺1項扣0.2分。
4、按設計要求完成優質豬、禽基地項目建設各項目標任務,認真報送資料計5分。未完成其中1項指標或資料不完善扣0.5分。
(六)稻田養魚(5分)
1、完成水產品生產任務計1.5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
2、完成稻田養魚推廣任務計1.5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
3、按規劃要求完成稻田生態漁業示範推廣項目各項目標任務及資料計2分,未完成其中1項指標或資料不完善扣0.5分。
(七)漁業資源保護和安全生產(5分)
1、無違法捕撈現象發生計2.5分,管理不規範、發生1次違法捕撈的扣0.5分。
2、全年未發生安全事故計2.5分,發生1起以上本項不計分。
(八)藥政管理(5分)
1、認真貫徹落實《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積極開展市場檢查和處理違法經營人員計2分。對違法經營人員不及時處理1次扣1分。
2、認真組織開展獸藥飼料使用環節的人員培訓工作,按時上報培訓登記資料計1分。未上報培訓登記資料的不計分。
3、完成飼料推廣銷售任務計1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1分。
4、積極配合開展清理獸藥飼料市場及獸藥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計1分。
(九)飼草飼料(3分)
1、認真抓好林下種草、種草養畜工作,全面完成任務指標計2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
2、搞好秸稈氨化、青貯飼料的推廣普及、廣泛利用秸稈資源發展牛、羊,過腹還田,全面完成任務指標計1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
(十)畜牧(漁業)法律法規和綜合執法工作(5分)
1、畜牧部門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加強對畜牧(漁業)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業務的學習及宣傳,資料齊全計3分。無資料記錄不計分。
2、畜牧部門積極配合和組織開展畜牧(漁業)綜合執法活動,資料、記錄齊全計2分,無資料、記錄不計分,不及時上報所轄區域內發生的違法案件1次扣0.5分。
(十一)食品安全工作(3分)
1、畜牧部門積極配合開展畜牧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資料、記錄齊全計2分。無資料、記錄不計分。
2、畜牧部門及時上報有關食品安全的信息、簡報、總結計1分,每少1次扣0.5分。
(十二)項目實施管理和統計工作(14分)
1、按照項目規劃要求,按比例落實配套資金或給予政策支持的計4分,落實不到位的不計分;
2、各類項目按要求實施並有明顯效果的計5分;
3、畜牧部門按時報送各類生產統報表的計5分,遲報或少報送1次扣0.2分。
(十三)畜牧產業化建設及牲畜稅費統收(14分)
1、按標準完成畜牧規模化養殖小區建設,獲得明顯成效,工作資料完善計1.5分。
2、完成商品豬養殖大戶任務,成效顯著計1.5分,每增減1戶增減0.2分。
3、完成牛、羊、禽、魚、蜂等養殖示範大戶及基地村建設任務,成效顯著計1.5分,增減1戶大戶增減2分。
4、建立產業協會(含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行銷組織專業公司等)運轉正常計1.5分,未建立的不計分。
5、完成統收目標任務計8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0.1分。
(十四)辦公室工作(6分)
1、按時參加各種會議計1分,每缺(遲)一次扣0.2分。
2、全年上報信息2篇以上計2分,未報信息或無底稿資料不計分。
3、按時報送各類檔案資料、總結、交納物資欠款計3分,每缺(遲)報(交)1項扣0.5分。
二、考核評比辦法
凡有統計年報的按統計年報進行考核評比,由市畜產辦、畜牧局、牲畜稅費統收辦統一組織考核組,採取聽、查、看、問等方式進行考核,結合平時檢查掌握情況在工作目標量化的基礎上,根據完成情況進行逐項核實、打分和綜合評比(所有加分項目最多加原分值的一半,扣分項目直到該項扣完為止)。考核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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