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要求,現就開展我市第二次經濟普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二次全市經濟普查的通知
- 文號:國發〔2007〕35號
- 地區:赤水市
- 內容:做好第二次全市經濟普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35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黔府發〔2008〕8號)要求,現就開展我市第二次經濟普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經濟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開展第二次經濟普查,是為了全面調查了解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我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我市各類企業和單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為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認真做好第二次經濟普查,對履行政府職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提升我市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加快“生態立市、旅遊興市、竹業強市”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第二次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堅持實事求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實施,保證質量,確保普查任務順利完成。
二、經濟普查的對象、範圍、內容和時間
(一)經濟普查的對象為我市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經濟普查的範圍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四)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8年度。
三、加強領導、分工協作,確保普查工作有序推進
經濟普查是覆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參與部門多、涉及範圍廣、技術要求高、指標體系複雜、工作難度大。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決定成立赤水市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名單附後,普查結束後即自行撤消),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普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部署、組織和協調。其中,涉及普查宣傳動員和新聞單位協調事項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涉及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編委辦負責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市質監局負責協調;涉及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由市監察局負責協調處理。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此次普查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各鄉鎮、街道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和實施好本轄區的普查工作;各駐赤企事業單位也要設立相應的普查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所在轄區完成本單位的普查工作。對於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責任制,確保普查工作如期完成
為確保普查任務的全面完成,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普查工作責任狀,把普查任務分解到單位,責任落實到人,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責任清楚。為確保普查數據質量和工作進度,市人民政府將對經濟普查各階段主要工作和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督辦,並把經濟普查工作納入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嚴格獎懲。
五、確保普查工作經費投入
本次普查工作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分級負擔。財政部門要本著節儉辦事原則,根據普查工作的實際需要,及時撥付到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六、加強依法普查和宣傳動員,為普查工作的實施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科學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凡在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貴州省統計管理條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遲報,不得偽造和篡改普查資料。監察和統計部門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各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
全市各級普查機構和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認真抓好普查宣傳動員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際網路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以及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為順利實施普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附:赤水市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赤水市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茂才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廖 雲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唐永光 市統計局局長
黃 強 市發改局局長
成 員:曾 強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何春聯 市編委辦主任
廖曉波 市財政局局長
黃德玉 市經貿局局長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長
任昭平 市國稅局局長
向守貴 市地稅局局長
趙新躍 市質監局局長
熊明書 市工商局局長
唐紅衛 市人勞社保局局長
王學平 市交通局局長
呂 平 市旅遊局局長
洪啟後 市文體廣電局局長
艾吉星 市城管局局長
高文元 市建設局局長
王學黔 市教育局局長
羅洪榮 市衛生局局長
鄭玉蘭 團市委書記
令狐有學 市人行副行長
楊紹林 市郵政局副局長
胡海頌 市電信公司副總經理
王 勇 市移動公司經理
楊燦儒 市統計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統計局,楊燦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從相關單位(部門)抽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