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全省及遵義市關於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視頻會議和有關檔案精神,創造和諧穩定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將在全市組織開展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保證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科教局全市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單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檔案類型:通知
- 發布時間: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適用區域,主要內容,
適用區域
主要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市科教育《全市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全市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
市科教局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委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迅速開展全市科教系統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犯罪活動,綜合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增強師生安全感。
工作目標:通過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排除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使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秩序明顯好轉;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明顯改善;師生安全感明顯增強,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
二、組織領導
成立赤水市科教系統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王學黔 市科教局局長
副組長:馬德超 市科教局副局長
吳少平 市科教局副局長
萬恩毅 市科教局副局長
任其學 市科教局副局長
王真仁 市科教局紀檢組長
成 員:李秋嬋 市科教局辦公室負責人
張貴江 市科教局計財科負責人
黎守琴 市科教局基教科科長
喻利雲 市科教局招考辦主任
雷家強 市科教局教研室主任
趙德華 市科教局繼教站主任
李 強 市科教局工程辦主任
劉清照 市科教局教育技術站主任
王琳琳 市科教局團工委書記
聶 軍 市科教局人教科幹部
郗 瑩 市科教局工會幹部
袁金池 市科教局科管科科員
各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科教局行政辦公室,馬德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秋嬋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劉煒瑋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工作重點
1、暴力傷害、敲詐勒索、搶劫搶奪、盜竊詐欺等嚴重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2、流氓滋擾、尋釁滋事等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3、取締校園及周邊出租屋、網咖、歌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廳、檯球室等場所;
4、取締“面的”、“黑摩的”等非法營運車輛,消除交通隱患;
5、強化校內各種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收繳流散在學生中的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
6、消除學校建設征地拆遷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7、消除教師民轉公、企業辦校移交地方、代課教師勞動關係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8、辦學不規範、畢業文憑、畢業生就業等問題;
9、校園網路安全對師生的危害及影響;
10、地質災害、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控、消防安全造成的矛盾和隱患;
11、“校中村”、“校中路”、“校中戶”引發的矛盾糾紛和隱患整治;
12、加強校園治安管理與學生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四、實施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0年5月中旬)。各鄉鎮街道和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開展排查分析校園及周邊治安情況和存在的重點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制定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5月下旬至10月上旬)。5月20日以前開展第一次集中整治,10月上旬以前開展第二次集中整治,各學校要對排查出的問題和梳理出的重大隱患,分清類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集中力量進行整治。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10月中旬)。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後,市科教局將組織檢查驗收,並及時研究落實各項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各學校要從維護穩定大局、創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對近期發生在部分省(市)的暴力傷害中國小、幼稚園學生的惡性案件引起高度重視,清醒認識加強學校、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迅速行動起來,把加強學校、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切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和自覺性,認真落實教育部門、各學校校長和民辦學校法定代表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承擔起維護科教系統穩定的政治責任。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學校具體實施方案請於5月15日前報市科教局辦公室。
(二)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各學校要加強巡邏防範密度,進一步健全學校警務室、內保組織,充實配強保衛力量,積極創造條件,配備專職保衛。加強師生安全防範教育,增強其自我防範能力,確保一旦有案(事)件發生,能做到有機聯動,相互配合,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發生。對發生的暴力傷害、敲詐勒索、搶劫搶奪、盜竊詐欺等嚴重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學校要積極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三)清理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治安熱點。在這次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中,各學校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的支持,密切協作,互相配合,對校園及周邊的網咖、歌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廳、檯球室等治安亂點和治安熱點進行地毯式的全方位清理整治,對非法經營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從嚴懲處。同時要規範出租屋、中小旅社的管理,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建立健全學校內部治安防控機制。要結合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依法監督指導學校切實落實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內部保衛組織,改進和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大力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全面提升學校內部治安、消防安全防控水平。要指導督促學校增加投入,在出入口、學生宿舍、教學樓、財務室、實驗室、危險物品倉庫、微機室、遠教室等重點要害部位以及內部複雜場所安裝視頻監控探頭、紅外報警、門禁系統等技防設施,建立起校園內部治安防控體系。要經常檢查學校消防安全設施,對過期的滅火器要及時更換,確保正常使用。
(五)強化宣傳工作,積極營造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氛圍。要充分利用和發揮校園廣播、電視、報刊、櫥窗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濃厚社會氛圍,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及時宣傳專項行動取得的戰果和湧現出的先進事跡,形成人人參與,共建平安的工作氛圍。
(六)加強督導和信息報送。要強化信息報送意識,5月20日以前向市科教局辦公室反饋工作部署的落實、進展情況及第一次排查情況,10月10日以前報送第二次大排查、大整治情況和工作總結。平時要加強有關信息和數據的報送,特別是重大情況、重大戰果要及時上報。對工作開展不力,進展遲緩的學校,市科教局將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