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赤峰市體育工作的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研究制訂赤峰市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旗縣區人民政府的體育工作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做好學校、企業、機關、農村牧區、城市社區等社會體育工作。
(四)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五)統籌規劃赤峰市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六)負責組織承辦參加國際、國內和自治區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歸口管理裁判員隊伍;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歸口管理體育外事活動;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七)組織指導體育宣傳教育、體育科研和全市性體育社團的工作。
(八)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指導體育經營活動,管理和發展體育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共體育場所、體育設施進行規劃和協調管理。領導和管理直屬單位。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體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公文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綜合、體育宣傳、體育外事活動等工作。
(二)民眾體育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眾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赤峰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與管理。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老年人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市體育總會,協調各類體育社團組織。
(三)競技體育科
研究制訂赤峰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研究制訂全市性體育競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赤峰市承辦的國際、國內重大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和主辦赤峰市綜合性運動會;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體育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負責等級運動員、裁判員資格認定及裁判員培訓工作;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四)經濟法規科
負責編制赤峰市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赤峰市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負責局機關規劃性政策檔案的起草,對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方案;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會工作,負責體育事業統計;管理局屬國有資產、體育器材裝備工作;研究制訂發展體育產業和體育經濟的政策,管理體育市場;組織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全市體育系統開展法制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理論和體育戰略研究。
領導班子
李國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升(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瑩君(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