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赤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是赤峰市國土資源局直屬單位。
主要承擔如下職能職責:
1、負責根據中心城區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需狀況,擬定中心城區土地儲備規劃和土地儲備供應年度計畫,經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建立和管理市政府的土地儲備項目庫。
3、負責根據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收購計畫,對中心城區需盤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他需調整的存量土地進行收購儲備。
4、負責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閒置土地、未利用地、無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和管理儲備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收購的土地、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已辦理農用地專用、徵收批准手續並完成征地的土地以及政府依法取得的其他土地等,並納入政府土地儲備範圍。
5、負責做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和土地出讓的前期準備工作。
6、負責代表市政府對儲備土地進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7、負責承擔土地儲備融資職能,建立土地收購、儲備評審機制。擬定土地儲備融資計畫和規模,建立融資平台,代表市政府多渠道、多途徑籌措土地收購、儲備基金,在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下,加強與金融機構的配合,管理運作好土地收購、儲備基金。
8、負責組織開展對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為政府供應“淨地”提供有效保障。
9、負責管理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該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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