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仲裁委員會

1996年9月組建的赤峰地區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赤峰仲裁依法、依規、獨立、公正、專業、高效地仲裁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其仲裁案件的受理範圍包括房地產、建設工程、金融(含保險、期貨、證券、融資等)、產品質量責任、智慧財產權(含專利、著作權、商標等)等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仲裁委員會
  • 工作範圍:仲裁
  • 地點:赤峰
赤峰仲裁委員會是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於1996年9月組建的赤峰地區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委員會辦公地點設在赤峰市紅山區昭烏達路71號。
赤峰仲裁依法、依規、獨立、公正、專業、高效地仲裁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其仲裁案件的受理範圍包括房地產、建設工程、金融(含保險、期貨、證券、融資等)、產品質量責任、智慧財產權(含專利、著作權、商標等)等領域。
赤峰仲裁委員會分設專家諮詢委員會、金融仲裁院、秘書處。秘書處作為辦事機構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成立內設機構、配備工作人員。內設機構為立案科、審理科、綜合科、紀檢監察室,現有工作人員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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