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民政志(1840-2003)》是2003年10月《赤壁市民政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民政志(1840-2003)
- 作者:《赤壁市民政志》編纂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社:香港天馬圖書有限公司
- 出版時間:2003年10月
- ISBN:962-450-100-9
- 編纂人員:李漢新
內容簡介
作品目錄
- 封面
- 赤壁市民政志
- 圖片
- 赤壁市行政區劃圖
- 赤壁市城區道路街巷圖
-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江澤民同志深入新疆伊梨視察邊防,在伊梨軍區副司令員李紹龍(左2、赤壁人)的陪同下為部隊官兵題詞。
- 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右3)在市委書記李亞華(左1)的陪同下調研民政工作,並對民政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 2002年12月26日,省長羅清泉(右3)在市長王漢橋(右2)的陪同下慰問光榮院院民。
- 1987年民政部副部長楊琛(前中女)與民政局部分工作人員合影。
- 2002午8月22日,副省長蘇曉雲(右3)在省民政廳原廳長張牢生(右4)、鹹寧市常務副市長樊仁富(右5)的陪同下視察我市殯儀館工程。
- 1998年9月省人大副主任李其凡(中)在鹹寧市委副書記饒鵬(左1)陪同下代表省人大省高院向我市災區捐款。
- 2003年5月,省民政廳廳長付德輝(右3)視察我市社區工作。
- 原省民政廳廳長張牢生(右1)親臨我市指導救災工作。
- 2002年10月8日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副司長閆青春(右2)來我市視察民政工作。
- 2001年1月20日,省民政廳副廳長陳正森在市殯儀館落成慶典上講話。
- 2002午9月,省民政廳副廳長文增顯(左1)在我市調研。
- 2002年10月25日,省民政廳紀檢組長何運傑在赤壁市光榮院新樓落成慶典上講話。
- 省民政廳副廳長陶慧芬慰問農村福利院老人。
- 省民政廳副廳長章 和旭(左1)在我市檢查救災救濟工作。
- 市委書記李亞華在光榮院慰問抗美援朝老戰士。
- 市長王漢橋、常務副市長方保全到福利院看望孤兒。
- 2001年民政局黨總支成員合影
- 全國民政系統先進工作者——車埠鎮農村福利院院長文金元。
- 2002年民政局黨總支成員合影
- 2002年民政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合影
- 2002年榮獲全國民政工作先進市
- 市民政局辦公樓
- 市老年公寓
- 市烈士公園
- 市救助管理站
- 市兒童福利院
- 市殯儀館
- 市軍供站
- 赤壁市民政志編纂人員合影
- 局總支成員參加拔河比賽
- 民政志編纂座談會
- 榮獲成寧市民政系統老年門球賽第一名
- 雙擁模範城
- 市長王漢橋在光榮院看望老人
- 局長李漢新與光榮院老人一起過中秋佳節 。
- 軍民聯歡
- “五個十佳”頒獎現場
- 蒲圻革命烈士紀念碑
- 楓橋烈士塔
- 望夫山革命紀念地
- 鄂南秋收暴動計畫手稿
- 鄂南秋暴遺址蓮花塘石家
- 赤壁98’抗洪紀念碑
- 南海艦隊司令員王永周(右3)親臨赤壁柳山抗洪一線。
- 部隊官兵在赤壁乾堤抗洪
- 軍民堵口
- 救災物資源源不斷運抵災區。
- 民政局工作人員將物資發到災民手中。
- 民政局局長李漢新為貧困老人送年貨
- 城市低保
- 災後小學生
- 幼稚園的小朋友向災區捐款。
- 官塘驛鎮農村福利院
- 車埠鎮農村福利院
- 趙李橋鎮農村福利院
- 中伙鋪鎮農村福利院
- 赤壁鎮農村福利院
- 洪山農業開發區福利院
- 神山鎮農村福利院
- 市四大家領導出席社會捐助掛牌儀式
- 市委書記李亞華參加捐助活動
- 市長王漢橋參加捐助活動
- 奉獻愛心,豐碩回報。
- 福利彩票發行現場
- 老年公寓開業慶典
- 全省社區建設和“星光計畫”現場會。
- 局長李漢新與兒童福利院三個孤兒大學生合影。
- 殘疾人保障法宣傳
- 殘聯代表大會
-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 政務公開
- 社區演出
- 附圖
- 市委副書記饒濟凡、覃維民參加殯儀館奠基儀式。
- 全市殯葬改革工作會
- 赤壁市殯儀館落成典禮儀式
- 赤壁市殯儀館工程奠基儀式
- 明清古茶道
- 舊式運載工具“雞公車”
- 蒲圻腳盆鼓
- 游神驅怪的轎子
- 《赤壁市民政志》編纂委員會
- 序一
- 序二
- 目錄
- 概述
- 大事記略
- 第一章 民政機構
- 第一節 市(縣)設民政機構
- 一、清代的縣設民政機構
- 二、民國的縣設民政機構
-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市(縣)設民政機構
- 四、民政機構的職能
- 第二節 民政機構內的黨、工、青、婦組織
- 一、中共黨組織
- 二、工會組織
- 三、共青團組織
- 四、婦委會組織
- 第三節 下設機構
- 一、機關股室
- 二、直屬單位
- 第四節 鄉、鎮民政機構
- 一、民國時期的鄉鎮民政機構
- 二、新中國的鄉鎮民政機構
- 第二章 行政區劃
- 第一節 建制沿革
- 一、建制名稱變動
- 二、隸屬關係更換
- 第二節 區劃變更
- 一、宋朝至清朝的行政區劃
- 二、民國時期的行政區劃
-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行政區劃
- 第三節 邊界異動
- 一、蒲成邊界調整
- 二、蒲嘉邊界調整
- 三、蒲崇邊界調整
- 四、蒲臨邊界調整
- 第四節 邊界糾紛
- 一、蒲臨在黃蓋湖邊界之爭及處理經過
- 二、蒲臨的蟠河沿岸山林之爭及處理結果
- 三、穩權發證解決與鄰縣的邊界山林糾紛
- 四、蒲鹹邊界糾紛的處理結果
- 第五節 勘界
- 一、組織機構
- 二、邊界勘定
- 第六節 地名管理
- 一、地名管理機構
- 二、地名普查
- 三、地名的更名、命名
- 四、地名學會與地名志書的編纂
- 五、地名標牌設定
- 第三章 基層政權
- 第一節 晚清時期的基層政權
- 第二節 民國時期的基層政權
- 一、民國前期
- 二、抗日戰爭時期
- 三、民國後期
- 四、民國後期自治會和參議會
- 第三節 土地革命時期的基層政權
- 第四節 新中國的基層政權
- 一、區、鄉(鎮)政權
- 二、基層人民代表大會
- 三、民政部門管理基層政權的職能
- 第五節 基層自治組織
- 一、元、明、清三代的基層自治組織
- 二、民國時期的基層自治組織
- 三、新中國的基層自治組織
- 第四章 烈士褒揚
- 第一節 明清時期的烈士褒揚
- 第二節 民國時期的烈士褒揚
-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後的烈士褒揚
- 一、修建烈士紀念塔、碑、祠、墓
- 二、頒發烈士證明書
- 三、開展烈士普查編寫烈士傳略、英名錄
- 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 五、瞻仰祭掃
- 第五章 擁軍優屬
- 第一節 優待撫恤
- 一、清朝的優待撫恤
- 二、民國時期的優待、撫恤
- 三、土地革命時期蘇區優待、撫恤
-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優待撫恤
- 第二節 定補臨補
- 一、定期定量補助
- 二、臨時補助
- 第三節 擁軍支前
- 一、召開擁軍優屬代表會
- 二、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勞捐款
- 三、軍供接待
- 四、創建“雙擁模範城”
- 第四節 光榮院
- 第五節 支持老區建設
- 第六章 復退安置
- 第一節 組織機構
- 第二節 安置辦法
- 第七章 抗災救災
- 第一節 災害概述
- 第二節 救災機構
- 第三節 救災措施
- 第八章 濟困扶貧
- 第一節 社會救濟
- 一、臨時救濟
- 二、城鎮定救
- 第二節 城市低保
- 一、領導機構、保障對象
- 二、資金來源、低保情況
- 三、方針原則、作法措施
- 第三節 扶貧脫困
- 第九章 社會福利
- 第一節 孤兒教養
- 一、清代孤兒教養
- 二、民國時期的孤兒教養
- 三、新中國的孤兒教養
- 第二節 孤老供養
- 一、清代的養老事業
- 二、民國的養老事業
- 三、新中國的養老事業
- 第三節 福利生產
- 社會福利總公司
- 宏發福利工廠
- 社區服務中心
- 車埠福利磚瓦廠
- 第四節 社會募捐
- 一、清朝時期的社會募捐
- 二、民國時間的社會募捐
- 三、新中國成立來的社會募捐
- 第十章 社會事務
- 第一節 婚姻管理
- 一、婚姻法規宣傳
- 二、婚姻登記機關
- 三、婚姻登記手續
- 四、違法婚姻查處
- 五、涉港、澳、台婚姻登記
- 第二節 殯葬管理
- 第三節 收容遣送
-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的收容遣送工作
- 二、收容遣送站
- 第四節 地證管理
- 一、土地管理機構
- 二、新中國的土地管理法規
- 三、辦理徵用土地的情況
- 第五節 孤兒收養
- 一、收養對象及收養人
- 二、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 三、涉外收養
- 第六節 禁毒
- 第十二章 民間組織管理
- 第一節 社會團體
- 一、組織領導
- 二、清理、整頓、複查、登記工作
- 三、查處違法社團組織
- 第二節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
- 一、組織領導
- 二、登記管理工作
- 第十二章 扶殘助殘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發證
- 第三節 康復
- 第四節 特教
- 第五節 就業
- 第十三章 老齡事業
- 第一節 老齡工作
- 第二節 離退休管理
- 第三節 農村養老保險
- 第四節 村幹部養老補助
- 第五節 老年公寓
- 第十四章 陸水移民
- 第一節 移民機構
- 第二節 移民安置
- 第三節 移民經費
- 第十五章 財務管理
- 第一節 管理機構
- 第二節 規章 制度
- 一、使用原則
- 二、管理制度
- 第三節 資金使用範圍及方法
- 一、使用範圍
- 二、發放方法
- 第四節 固定資產
- 第五節 建立台帳
- 第六節 財務審計
- 第十六章 信訪工作
- 第一節 工作範圍
- 第二節 接待處理
- 第十七章 民俗民風
- 第一節 民俗
- 一、喜慶喪葬
- 二、生產生活
- 第二節 民風
- 一、節日時令
- 二、飲食服飾
- 三、社會新風
- 四、好人好事
- 第十八章 民政人物
- 第一節 人物傳錄
- 余新發
- 楊慶太
- 馬啟明
- 第二節 模範人物
- 文金元
- 葛芳生
- 任蘭香
- 第三節 獲縣以上獎勵名單
- (一)省、部級
- (二)地、廳級
- (三)市(縣)級
-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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