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環境保護局

1980年成立環保科,1989年成立環保局,隸屬於建委副科級二級單位,2002年機構改革升格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歸口政府綜合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市環境保護局
  • 建立時間:1980年
  • 隸屬:建委副科級二級單位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情況,主要職責,

基本情況

2010年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股、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股、污染防治股、人事財務股、後勤服務中心、基建辦公室。下轄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環保科技推廣中心4個二級單位。現有在編幹部職工114人,其中在崗90人,非領導職務5人,內退5人,退休10人,停薪留職4人。共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0人,占80%;高級職稱4人,占3.5%;中級職稱38人,占33.5%;初級職稱11人,占10%。
赤壁市環境保護局
赤壁市環境保護局機構設定圖
(機構設定圖片來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湖北省、鹹寧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地方環境保護規章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與全市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編制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管理全市環境統計和環境保護信息工作,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劃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本市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城區改造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三)監督全市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擬定我市環境保護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監督執行國家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名錄,負責全市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自然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工作;協調並監督檢查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六)組織實施全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規定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
(七)調查處理並報告全市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市環境污染糾紛的調查和調解工作;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八)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科研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環境保護課題,管理本市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誌認證及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工作;組織對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和環境保護設備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
(十)管理全市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測網路;編制本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狀況公報。
(十一)組織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學校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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