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公務員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錄用、登記、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交流、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資福利等方面的法律。

赤壁市公務員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錄用、登記、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交流、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資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管理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及實施意見。
(二)貫徹執行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全市公務員職位標準、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建立行政機關公務員“確責、履責、問責”責任體系,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綜合管理市直機關公務員檔案。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計畫申報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擬訂公務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承辦相應工作。
(五)完善公務員交流制度,擬訂公務員調任(配)、轉任、掛職鍛鍊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六)完善公務員培訓制度,擬訂全市公務員培訓規劃、公務員通用能力席位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指導全市公務員培訓與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市直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學歷變更認定工作。
(七)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八)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任免議案,辦理市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任免手續。
(九)貫徹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上報國家、省級表彰獎勵和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項目。
(十)負責組織公務員法的宣傳貫徹,大力推進公務員制度,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公務員法的貫徹落實。負責公務員系統宣傳、科研和政務信息網路建設。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的幹部能力測試,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的考試評價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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