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縣農業系統科研項目、技術推廣項目、基本建設項目、招商引資項目的申報、管理、實施落實;遵守法定程式,行使農業、農機行政執法職責。
負責農業方面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接待人民來信來訪。
負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城縣農業辦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赤城縣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農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在農業方面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參與制定全縣有關農業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2、執行政府關於農業中長期規劃、長遠發展戰略以及措施的制定和組織落實,研究進出農產品等農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
3、負責對全縣糧油、經濟作物生產發展進行巨觀管理;研究落實農作物生產發展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救災備荒工作工作;收集、整理、發布有關農業信息。
4、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農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發展規劃。
5、制定落實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其措施;組織全縣農業、農機、技術推廣及項目的編制、論證、申報、落實和管理;負責農業、農機教育培訓及科學普及;負責全縣農業系統技術人員職稱的申報、聘用和考核工作。
6、組織實施農產品、綠色食品質量、環境監測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種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全縣植物、藥檢和動植物檢疫工作,發布植物疫情,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
7、負責種子、農藥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工作;負責土壤肥料檢測套用示範。
8、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管理工作。制定農機作業計畫和規劃、加強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檢查農機作業項目落實,農機零配件市場檢查,審定修理廠點資格,搞好農機項目統計和農機修理網點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責
(一)農牧局綜合股
1、協助農牧局領導起草或審核上報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公文,以及以局名義發布的公文。
2、負責局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3、總攬全局,協調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工作,督促檢查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對縣委、縣政府、農牧局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及縣委、縣政府、農牧局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進行跟蹤調研,及時向農牧局領導報告。
4、負責農業室、畜牧水產辦公室人事、勞資和有關數據統計匯總上報。
5、協助處理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和有關單位向農牧局反映的重要問題。
6、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交年度計畫和一個時期的工作安排,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7、組織農牧局機關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業務知識。
8、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9、對年輕黨員、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訓,做好發展黨員妥善處理不合格黨員的組織指導工作和農牧局黨員管理及黨員統計工作。
10、負責農牧局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民兵政治教育、國防教育、民兵應急分隊人員軍事訓練組織工作。
11、領導農牧局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總支(支部)對機關工作人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12、領導農牧局農業辦公室、畜牧水產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的開展工作。
13、完成縣委和局黨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農牧局農業辦公室
設行政職能股室6個,事業單位機構14個。
行政股室:
1、綜合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收集整理信息資料,開展調查研究,上報和發布農業信息;負責列印、起草下發和上報檔案及材料,完成年度工作總結及各有關文字材料和編寫印發;擬定農業生產及中長期計畫;負責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各類會議的計畫安排和文秘管理工作;統計彙編全縣農業生產動態情況及有關數據,認真做好統計工作;負責接受和處理來信來訪;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工作;組織完成縣政府分配的公共義務勞動和社會福利性活動任務。
2、人事勞資股
負責人事勞資管理;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申報、考核和工人技術等級晉升及申報考評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年報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
3、財務審計股
負責各項資金管理使用,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國有資產及對各單位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搞好業務協調,不出現財會“事故”和“漏洞”;做好財務預算、決算及年報工作;加強審計監督,定期開展內部審計。
4、農機管理股
貫徹執行農機法律法規,對全縣農、牧、漁業、農產品加工機械及農業作業機械實施管理;依據《河北省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辦法》,對全縣從事機械維修配件供應,生產加工廠(點)審定及農業機械維修企業技術工人的培訓、考核發證、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農機技術推廣工作,搞好新機具試驗、示範;統計全縣農業機械情況,做好月報、季報、年報工作;組織協調農機農田作業,掌握農機作業進度上報省、市主管部門。
5、農業執法大隊
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種子質量和農藥監督管理工作。
6、項目股
負責政策諮詢及項目統計工作;收集篩選引進項目,做好擅自傳遞與反饋;做好新建、擴建、技術項目的可行性調查,研究項目工作的文字材料和立項報告起草、審閱、批示、論證、市場調查工作,並負責編寫項目書。
事業單位
1、新能源工作管理站
依據《河北省新能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有關新能源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新能源開發利用規劃,上報新能源建設項目,組織、指導新能源的科研、實驗、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新能源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部門的協調工作,組織新能源科技開發、專業培訓、知識普及、諮詢服務;負責鄉鎮和農村生產、生活用能節約和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2、農業技術推廣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對確定推廣的農業技術進行試驗示範;指導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3、土壤肥料工作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河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有關土壤肥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對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地力分級,土壤監測、培肥地力和合理利用;負責肥料登記管理,實施土壤肥料安全、高效、經濟性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耕地土壤保養工作。
4、植保植檢站
依據國家《植物檢疫條例》和《河北省植物保護條例》擬定和實施當地的植物檢疫計畫。負責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農業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檢疫對象調查,編制當地的檢疫對象分布資料,負責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在種子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執行產地檢疫。按照規定承辦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調動檢疫手續。對調入的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必要時進行復檢;管理農藥的使用,組織植物保護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評價和推廣;宣傳普及植物保護科學技術知識和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其他職責。
5、無公害農產品管理站
依據《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和《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對全縣無公害農產品、農業環境保護及綠色食品依法實施管理,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負責對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工作,扶持無公害農產品的發展,組織無公害農產品新技術開發和推廣;組織農業環境質量調查和監測,提供農業環境質量、農產品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報告;組織建設生態農業,發展農業環境保護產業,開發無公害農產品;宣傳普及無公害農產品及農業 環境保護、綠色食品知識,推廣農業 環境保護技術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6、農機安全監理站
依據《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全縣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機械檢驗、駕駛員考試、審驗、安全教育和核發牌證工作;依法組織安全監督檢查、作業秩序管理工作,查處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違章行為;實施農業機械事故處理工作。
7、種子管理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負責規範品種選育和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的管理;負責種子質量的檢驗、檢測,實施國家良種補貼款項目,推動種子產業化,促進種植業的發展。
8、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赤城分校
依據《中華人民共各國農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行駛政府職能,面向農業、農村和農民開展科技教育,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擔負著全縣科教興農重任。
9、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
承擔全縣高效農業的試驗、示範、良種選育及推廣工作,為全縣農業結構調整打基礎,為服務三農做貢獻。
10、赤城縣良種服務中心
經行銷售優良種子,保障全縣農業生產用種;向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保障種子質量,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建立種子經營檔案。
11、農產品綜合質檢站
負責全縣農產品市場準入、農產品產地認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的檢驗檢測。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和名牌、優質農產品評審的檢驗檢測;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仲裁、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的檢驗檢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糾紛的技術調查、鑑定和評價。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普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質量安全評價的檢驗檢測。負責全縣各類農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檢驗、檢疫;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監督檢驗、仲裁檢驗、評估檢驗;負責全縣農業環境質量安全的技術檢驗檢測與評價工作。開展國內外檢驗檢測技術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檢測等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承擔有關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農產品的日常抽樣檢測監督,對生產基地、農貿市場等生產和銷售的農產品進行質量監控,確保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內外交流;
12、科教股
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參與農業高新技術和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與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業和農民培訓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措施。負責農業產業化情況調度。培訓新型農民,搞好“陽光工程”。
13、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下設6個分站)
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技術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全縣的農機技術推廣管理;參與制定全縣農機發展規劃和計畫;制定全縣農機新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機推廣技術專業培訓。提供農機推廣技術、信息服務,搞好農機化科普宣傳和技術交流工作。負責全縣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選擇引進,對確定推廣的新技術、新機具進行試驗示範。指導鄉鎮農機站(推廣站)、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機技術推廣活動。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全縣農機對外跨區作業,協調全縣農機作業工作。
14、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下設18個分站)
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農業生產經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引導農民發展高效農業,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負責本縣作物病蟲害及災情的檢測、預報、防治和處理並做好記錄。組織以蔬菜為主的農業標準化生產,承擔農業資源和農業投入品的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掌握本縣農田肥力狀況,指導農民科學施肥。開展農業科技、農民生產技能培訓,倡導並樹立先進的農業生產經營理念,增強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提供以蔬菜產業化生產為主的科技與綜合信息網路服務,為示範基地、園區、農戶生產經營、決策奠定基礎。引導和組織創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專業服務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