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管機構,編制序列歸口省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贛縣縣城雙龍大道39號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單位名稱: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單位地址:贛縣縣城雙龍大道39號
郵政編碼:341100
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管機構,編制序列歸口省人民政府。
贛縣工商局機關內設行政股室10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政研法規股、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公平交易局、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直屬事業單位4個即:贛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贛縣消費者協會辦公室、信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派出機構9個即:梅林分局、茅店分局、江口分局、南塘分局、田村分局、湖江分局、韓坊分局、沙地分局和王母渡分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宣傳、政務督查和信訪受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下達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年度收支預決算計畫;組織系統收入、調配系統經費;負責對系統資產、行政事業性收入、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票據的管理;按許可權制定和下達系統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系統裝備;負責制定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和財務制度;制定內部審計制度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系統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縣(市、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項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隊伍建設和督查;組織管理本系統基層工作、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研法規股
組織和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擬定、協調和發布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四)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股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交易行為;依法監督包括電子商務、網路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在內的各類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契約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契約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利用契約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五)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研究擬定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違法案件和虛假廣告;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全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和商標印製的監管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資格的審批、菸草廣告的審批和戶外廣告的登記;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協會和廣告審查機構、廣告協會的工作。
(六)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指導、監督和管理,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合法經營;負責本轄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的調查研究,擬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和辦法;指導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七)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研究制定全縣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規範,組織、指導、協調全縣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查處企業登記註冊工作中的違法違章案件;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記註冊的各類市場主體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核發營業執照;對在本局登記註冊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審批冠縣名的企業名稱。
(八)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辦公室)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制度和具體措施,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流通領域走私及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監督、協調和指導全縣公平交易執法工作;辦理市工商局、縣委、縣政府交辦和需要縣工商局直接查處的重大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九)監察室
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查處本系統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並根據管理許可權提出相應處理建議或作出相應處分決定;受理對本系統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局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

地理位置

地址:菜市路15號
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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