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農業農村局

贛州市農業農村局

贛州市農業農村局是贛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贛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市委農村工作部(市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和糧食局。

現任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孫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農業農村局
  • 隸屬:贛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贛州市
  • 現任領導:孫暉(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委農村工作部的職責,市農業和糧食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以及市果業局、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農業機械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中心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信訪綜治、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工作。
(二)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幹部教育培訓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三)負責農業農村、糧食流通管理有關制度及市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負責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負責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現代農業發展等政策建議;負責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和投資政策與項目建議;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
(六)負責擬定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所屬(管)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及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農業農村項目檢查驗收、績效考核和國外援貸項目的申報、引進、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參與農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糧食風險基金監管。
(七)負責協調發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開展農業產業化企業監測和評定;指導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八)負責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參與編制相關規劃;負責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
(九)負責擬訂新農村建設戰略規劃,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政策措施;負責籌集安排和管理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負責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政策宣傳、督促檢查。
(十)負責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管理以及審計監督;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和糾紛仲裁工作;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指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農村社會化服務、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十一)負責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負責農業、糧食對外合作和交流,承擔對台農業、糧食事務;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和開放型農業工作。
(十二)負責擬定農業科技教育、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發展規劃;負責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以及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外來物種。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農業質量體系認證管理和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種植業、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負責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畜牧獸醫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制定畜牧業、飼料飼草、畜禽屠宰、獸藥獸醫器械、獸醫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負責獸醫人員、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指導畜牧獸醫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組織實施漁業漁政漁港、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
(十七)負責制定農墾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墾體制改革、農墾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負責指導農墾系統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建設。
(十八)負責組織實施農作物種業、畜禽種業、牧草種業、漁業種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動植物種質資源、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制定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農機試驗鑑定、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和農機監理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開展農機跨區作業。
(二十)負責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並實施管理,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研究提出糧食儲備總體規劃,提出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儲備糧輪換計畫和政策性糧食供應;負責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糧食產銷對接有關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監督管理和糧食統計工作。
(二十二)負責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制定糧食的倉儲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糧食物流體系建設,協調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調運工作;負責糧食信息化和糧食產業發展工作。
(二十三)負責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監督指導農業、糧食流通行業執法工作;負責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糧食儲備責任追究機制,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和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四)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三、法規科
四、政策與改革科(簡稱“改革科”)
五、發展規劃科(簡稱“規劃科”)
六、計畫財務科(簡稱“計財科”)
七、鄉村產業發展科(簡稱“產業科”)
八、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簡稱“農社科”)
九、新農村建設科(簡稱“新村科”)
十、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簡稱“農經科”)
十一、市場與信息化科(簡稱“市場科”)
十二、科技教育科(簡稱“科教科”)
十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簡稱“農監科”)
十四、種植業管理科(農藥管理科)(簡稱“種植科”)
十五、畜牧獸醫科(簡稱“畜牧科”)
十六、漁業漁政科(簡稱“漁業科”)
十七、農墾科
十八、種業管理科(簡稱“種業科”)
十九、農業機械化管理科(簡稱“農機科”)
二十、農田建設管理科(簡稱“農田科”)
二十一、糧食調控科(簡稱“調控科”)
二十二、糧食行業管理科(簡稱“行管科”)
二十三、執法監督科(簡稱“監督科”)
二十四、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管理贛州市果業局、贛州市農業機械局、贛州市畜牧獸醫局、贛州市農業利用外資辦公室(贛州市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局)、贛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中心。

現任領導

孫暉:黨組書記,局長
吳至海:一級調研員
董菁: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李衛明:副局長
廖學春:副局長、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王喜龍:黨組成員,市果業發展中心主任、黨組書記。
楊會清:黨組成員。
周昱:副局長、黨組成員。
龔利:副局長
劉文輝:副局長。
黃作芸:二級調研員。
曾凡生:二級調研員。
肖永鴻:市畜牧業發展和動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劉衛江: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卓 旭: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唐定平:局總經濟師。
陳有聯:局總農藝師。
伍第俊:局總畜牧獸醫師。
賀明陽:副局長(掛職兩年)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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