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1、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研究提出科技促進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措施,擬訂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4、組織實施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5、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措施,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促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市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
6、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計畫,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協調農村科技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
7、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計畫,制訂相關辦法,組織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指導贛南山區開發工程建設,促進以改善
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措施、制定科技成果推廣辦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9、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創新體系布局。
10、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
11、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建議,組織實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畫和創新團隊建設。
12、制定科普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規範性檔案並做好協調管理工作,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組織開展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13、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措施,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行政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科技宣傳、政務公開、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二)科技管理與法制科
負責全市科技發展和管理規劃、有關規定的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承辦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相關事宜;負責對外科技援助、合作與交流、軟科學研究計畫、科技業務培訓和全市科普工作;督促全市科技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推進依法行政。
(三)發展計畫科
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市重大科學工程、重大科技專項的建設規劃,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和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措施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參與擬定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經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編制重大科技專項計畫指南,負責重大科技專項的申報、實施、評估和驗收;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承辦高新技術企業及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相關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負責高新技術相關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基礎研究計畫;負責重點新產品、自然科學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與管理;組織實施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發展計畫;參與實驗動物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工作。
(四)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相關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承辦相關領域自主創新產品和節能減排科技型企業的工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協調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組織科技下鄉和科技進步縣創建等活動。
(五)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
擬訂本市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管理的措施和規定;承辦市科學技術獎勵評審;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和科技保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科技成果評價、示範、推廣,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技術出口工作;歸口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單位地址
市政中心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鬍勇明:主持全面工作,兼管科技計畫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云:協助局長分管市知識產權局(市專利管理局)、市科技創新“六個一”工程辦公室和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敏:協助局長分管農村與社會發展科、贛南山區開發辦公室、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遠俊:協助局長分管科技管理與法制科、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等方面的工作。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隆聚: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總支、機關人事、財務、機關工會和科技宣傳等方面的工作,負責
紀檢監察工作。
調研員黃德輝:協助做好農業科技管理及其調研工作。
調研員黃燕福:協助做好民營科技管理及其調研工作。
副調研員周贛清:協助做好智慧財產權管理及其調研工作。
副調研員肖國平:協助局長分管贛州市科技培訓服務中心、十大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辦公室及財務工作,負責抓新農村建設點工作。
副調研員曾榮長:協助局長分管發展計畫科、
贛南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市科技創新“六個一”工程辦公室工作。
直屬單位
贛州市專利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市知識產權局(市專利管理局),為市科學技術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項等。
贛南山區開發辦公室,為市科學技術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策應全省實施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發展戰略,負責我市贛江源頭生態經濟建設中相關科技計畫的研究、制定,組織、指導相關科技項目的實施,承辦省山江湖開發治理辦公室交辦的事項。
贛南生產力促進中心(贛州市科技諮詢服務中心),為市科學技術局下屬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整合社會科技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科技投(融)資、科技產權交易等服務工作。
市科技培訓服務中心,為市科學技術局下屬
正科級自收自支
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科技幹部、技術人才的培訓和技術、人才引進等科技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