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個體工商戶納稅申報指南

贛州個體工商戶納稅申報由縣(市、區)主管國稅機關受理。

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承辦機構,聯繫電話,

申請條件

適用於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准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定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

辦理材料

納稅申報表

辦理流程

納稅人直接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承辦機構

縣(市、區)主管國稅機關
辦理時間、地點、郵編 除月末最後1個工作日外,其他工作日上班期間均可辦理。

聯繫電話

各縣(市、區)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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