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者全拿原則

贏者全拿原則

大家知道,美國總統選舉是由“選舉人票”決定的,全美選舉人票總數為538張,按人口多寡分配於各個州(每州至少3張),獲得半數(270張)的候選人即當選為總統。候選人誰贏得某州選民票的簡單多數,誰就囊括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即“贏者全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贏者全拿原則
  • 適用範圍:選舉
  • 原則:少數服從多數
  • 優點:公平,兼顧大小州的利益
  • 反義詞:敗者食塵原則
  • 套用:選舉投票
原則簡介
大家知道,美國總統選舉是由“選舉人票”決定的,全美選舉人票總數為舟甩婚538張,按人口多寡分配於各個州(每州至少3張),獲得半數(270張)的候選人即當選為總統。候選人誰贏得某州選民票的簡單多數,誰就囊括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即“贏者全拿”。從這可看出,候選人要想“贏者全拿”,他不敢放過任何一個選民手中的那張選民票,因為必須先有選民票的“簡單多數”,才有選舉人票的“贏者全拿”,這實際上就是普選台茅。這體現了“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基本規則,並把這一規則貫徹到了每個州上,而不僅僅體現在全國上。在勸禁鑽照顧了全國多數選民的同時,也照顧了每個州尤其是小州的多數選民。換句話說,即便是小州(小整體),也不能忽視。
有人擔心,“贏者全拿”原船鴉騙櫻則會使49%的選民票成為廢票,他們的意願得不到任何體現。但是,民主原則就是要少數服從多數。如果以跨達祖全國為單位記票,這種情況可能會更嚴重,可能整個州(主要是小州)所有選民的意願巴民歡都得不到體現。美國200多年的實肯頁舟享踐證明:“選舉人票”制度高效、穩定,出現意外(選舉人票未過半數)次數較少(選舉人票未過半數僅有兩次,候選人在全國普選票中領先,但由於輸了選舉人票而落選的情況也只有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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