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贊皇縣行政審批局
- 外文名: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Bureau of Zanhuang Coun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贊皇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有關規章、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規範全縣行政審批行為,創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推進簡政放權,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規則並組織實施,編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建設、管理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監督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並對場內交易活動進行監督,將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協調開展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聯動執法歸刪兆墓。
(四)負責投資項目、商事登記、市場服務、文教體衛、社會事務、住建交通、生態環境、安全生產、農林畜水、經貿商務、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及相關行政性收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負責協調派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規範、管理和監督派駐部門行政審批行為。
(六)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進行規範和最佳化,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標準化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行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
(八)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擬訂社會信用體系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負責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數據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組織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罰制度建設,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
(九)負責對全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檢查考核。
(十)負責縣直部門已劃轉行政許朵腿罪挨可事項涉及的現場勘驗、審圖、聯合驗收等工作。
(十一)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化工作,縣級行政審批信息資料的保管、整理、統計、編目和定期檢查工作。
(十二)指導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工作,指導工業園區的行政審批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協同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
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政府服務數據採集、匯聚、開放、共享,建設全省政務備乎兆平台事項庫,構建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編制公開政務數據目錄並及時動態更新,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政務數據、公共數據的互聯互通,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進保障茅享烏和改善民生提供數據資源保障服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
負責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重點、難點和前瞻性問葛欠題進行調查研究和信息報告工作,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騙阿講對外宣傳工作。
(二)勘朵戲諒驗科
負責制定行政許可事項勘驗辦法;負責現場勘驗、核查,牽頭建設專家庫和組織實施聯合勘驗工作;負責遠程視頻勘驗平台系統建設管理與維護;研究勘驗方式改革創新工作。
負責制定專家評審辦法和第三方機構評審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投資諮詢評估機構的抽取工作並組織評估機構開展評審工作。
(三)法規監管科
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受理要件、實施程式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及督察工作;承辦法治考核工作。
負責全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下放、取消、調整以及審批流程等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行政許可目錄和辦事指南,負責全縣政府部門權力清單編制、調整和規範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政務公開;跟蹤督辦審批事項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負責協調派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以及部門間並聯審批業務工作,規範、管理和監督派駐部門行政審批行為。
(四)綜合受理科
負責受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
(五)集中審批科
負責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及國家規定需縣級審批的投資項目建議書審批、可研報告;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中央統借統還和縣政府負責償還或提供擔保的國外貸款項目,及國家規定需縣級審批的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下達縣政府投資項目投資計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或備案(不含外資);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認定;負責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
負責縣管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審批;負責接入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批准;負責超計畫用電限電序位表和事故緊急限電序位表的審批;負責確認高危重要電力用戶名單,批准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含倉儲經營)經營許可工作(市委託);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市委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
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審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含人防工程改造審批、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竣工驗收)。
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四(暫定)級資質核定;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
負責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公路超限運輸許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線審批;在公路增設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審批;設定非公路標誌審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或者利用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許可;公路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許可;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道路貨運經營許可;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車輛運營證核發;道路運輸站場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負責排污許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固廢);關閉、閒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的核准;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污染設施設計檔案的審批;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者閒置審批;夜間建築施工許可;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審批;建築施工露天加熱瀝青審批。
負責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人體器官移植除外);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護士變更註冊、延續註冊許可;做好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市委託)項;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審核;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工作(市委託項)。
做好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企業的設立、變更審批(市委託項);對文物保護單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許可(市委託);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審批工作(市委託項)。
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工作(市委託項);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縣級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及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核發;教師資格認定(市委託項);中等學歷民辦學校舉辦者變更核准;建設殯儀館、火葬場、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經營性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審批(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民政部門提出方案,並報同級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審批經營性公墓市級負責審核上報省民政廳審批;農村公益性墓地審批)。
負責出版物零售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審批;娛樂場所設立許可;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電影放映經營單位設立審批;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核發;再生育審批;鄉村醫生執業許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醫療機構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審批;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出入檢疫傳染病疫區檢疫合格證;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併、變更及終止;會計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審批。
負責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河道采砂許可;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做好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市委託);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市部分委託);森林經營單位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蜂、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農藥經營許可。
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市委託)及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食品生產許可(16項)。食品經營許可;藥品經營許可(零售);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公證機構負責人核准。
(六)商事登記科
負責企業設立、變更、註銷、備案登記;內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廣告發布登記。
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七)政務服務科
負責協調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各專題組、保障組工作;組織開展“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和評估;統籌調研推進全縣“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決策措施,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聯繫主管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督促政府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承擔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規劃建設與綜合管理,負責信用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徵集、發布、評價、獎懲和使用管理,負責信用市場培育、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誠信宣傳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負責信用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
負責全縣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編制、調整和規範工作;負責推進全縣審批服務便民化,推動縣、鄉(街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實現互聯互通。指導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工作。
負責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行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行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負責協同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
(八)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規章制度;協調處理行業主管部門和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市區域性評標專家庫、投標企業庫、中介機構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監督、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整理上報公共資源交易違法違規信息;負責無行業主管部門項目的招標報建工作;指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縣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股級8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贊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贊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
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協同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
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政府服務數據採集、匯聚、開放、共享,建設全省政務平台事項庫,構建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編制公開政務數據目錄並及時動態更新,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政務數據、公共數據的互聯互通,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數據資源保障服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
負責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重點、難點和前瞻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信息報告工作,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二)勘驗科
負責制定行政許可事項勘驗辦法;負責現場勘驗、核查,牽頭建設專家庫和組織實施聯合勘驗工作;負責遠程視頻勘驗平台系統建設管理與維護;研究勘驗方式改革創新工作。
負責制定專家評審辦法和第三方機構評審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投資諮詢評估機構的抽取工作並組織評估機構開展評審工作。
(三)法規監管科
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受理要件、實施程式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及督察工作;承辦法治考核工作。
負責全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下放、取消、調整以及審批流程等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行政許可目錄和辦事指南,負責全縣政府部門權力清單編制、調整和規範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政務公開;跟蹤督辦審批事項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負責協調派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以及部門間並聯審批業務工作,規範、管理和監督派駐部門行政審批行為。
(四)綜合受理科
負責受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
(五)集中審批科
負責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及國家規定需縣級審批的投資項目建議書審批、可研報告;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中央統借統還和縣政府負責償還或提供擔保的國外貸款項目,及國家規定需縣級審批的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下達縣政府投資項目投資計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或備案(不含外資);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認定;負責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
負責縣管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審批;負責接入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批准;負責超計畫用電限電序位表和事故緊急限電序位表的審批;負責確認高危重要電力用戶名單,批准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市委託);危險化學品(含倉儲經營)經營許可工作(市委託);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市委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
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審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含人防工程改造審批、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竣工驗收)。
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四(暫定)級資質核定;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
負責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公路超限運輸許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線審批;在公路增設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審批;設定非公路標誌審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或者利用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許可;公路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許可;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道路貨運經營許可;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車輛運營證核發;道路運輸站場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負責排污許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固廢);關閉、閒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的核准;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污染設施設計檔案的審批;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者閒置審批;夜間建築施工許可;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審批;建築施工露天加熱瀝青審批。
負責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人體器官移植除外);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護士變更註冊、延續註冊許可;做好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市委託)項;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審核;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工作(市委託項)。
做好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企業的設立、變更審批(市委託項);對文物保護單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許可(市委託);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審批工作(市委託項)。
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工作(市委託項);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縣級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及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核發;教師資格認定(市委託項);中等學歷民辦學校舉辦者變更核准;建設殯儀館、火葬場、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經營性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審批(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民政部門提出方案,並報同級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審批經營性公墓市級負責審核上報省民政廳審批;農村公益性墓地審批)。
負責出版物零售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審批;娛樂場所設立許可;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電影放映經營單位設立審批;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核發;再生育審批;鄉村醫生執業許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醫療機構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審批;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出入檢疫傳染病疫區檢疫合格證;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併、變更及終止;會計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審批。
負責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河道采砂許可;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做好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市委託);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市部分委託);森林經營單位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蜂、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農藥經營許可。
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市委託)及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食品生產許可(16項)。食品經營許可;藥品經營許可(零售);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公證機構負責人核准。
(六)商事登記科
負責企業設立、變更、註銷、備案登記;內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廣告發布登記。
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七)政務服務科
負責協調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各專題組、保障組工作;組織開展“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和評估;統籌調研推進全縣“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決策措施,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聯繫主管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督促政府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承擔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規劃建設與綜合管理,負責信用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徵集、發布、評價、獎懲和使用管理,負責信用市場培育、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誠信宣傳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負責信用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
負責全縣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編制、調整和規範工作;負責推進全縣審批服務便民化,推動縣、鄉(街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實現互聯互通。指導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工作。
負責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行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行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負責協同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
(八)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規章制度;協調處理行業主管部門和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市區域性評標專家庫、投標企業庫、中介機構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監督、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整理上報公共資源交易違法違規信息;負責無行業主管部門項目的招標報建工作;指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工作。
縣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股級8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贊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贊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