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人,是“受贈人”的對稱。在贈與關係中,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贈與人
- 別名:受贈人
贈與人,是“受贈人”的對稱。在贈與關係中,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是“受贈人”的對稱。在贈與關係中,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 贈與契約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
“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名詞簡介 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契約(也有口頭契約和其它形式)。法律術語稱這種契約為諾成性契約,顧名思義就是只要“承諾”就可以“成立”。基於該契約的諾成性,贈與人做出意思...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契約。房屋贈與是指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契約,並且可以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法律特徵 1.附義務贈與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 附義務贈與作為一種契約,須以雙方當事人之合意為要件。只有當贈與人要約表示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並要求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義務;受贈人承諾表示接受贈與財產,並願意履行義務時...
贈與契約又稱“贈與契約”。贈與人一方自願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始生效力的協定。一般發生在公民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公民相互之間。贈與人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成為贈與人,但可成為受贈人。贈與的標的不僅限於所有權的轉移,亦可為抵押權、地役權等之...
贈與契約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契約(《民法典》第657條)。其中,轉讓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契約中,贈與人向受贈人轉移的一般是財產的所有權(當然並不限於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也可以成為贈與的財產),因此,買賣契約作為典型的...
“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 轉移。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契約(也有口頭契約和其它形式)。讀音 【詞目】贈與 【拼音】zèng yǔ 基本解釋 [give property to others gratuitously] 贈送;法律上指把自己的財產無...
贈與,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還本,是“標的”單方面轉移。稅費 營業稅 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係的人之間贈與房產,...
國際贈與契約是指一國當事人(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另一國當事人(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財產的協定。法律特徵 國際贈與契約的法律特徵有:1、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贈與契約的成立,不僅要有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予受贈人所有的表示,還需要有受贈人接受贈與的表示。如受贈人不接受贈與,則贈與...
而一般房產贈與人則是健康的自然人或法人,贈與行為是發生在生前,贈與可以單獨由贈與人作出,也可以是由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作出。但仍應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式進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雙方當事人應協商簽訂贈與證明書或議定書等形成,寫明雙方當事人姓名及其住址或法人及其所在地名稱,有償或無償,有無義務,土地使用權...
目的性贈與是指為了幫助受贈人達到某一具體目的而為的贈與。目的性贈與適用贈與契約的一般規定,即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後,如無法定原因,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但目的性贈與畢竟與一般贈與有所區別,目的性贈與中,贈與人要求受贈人將所獲贈的財產用於特定的用途。撤銷情形 目的性贈與中,贈與人要求受贈人將其所贈與財產...
房產贈與權 房產贈與權,房產所有人將房產所有權無償贈給他人的權利。把房產贈與他人的一方稱為贈與人,接受房產的一方稱為受贈人。房產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契約。
贈與契約法定解除 贈與契約法定解除,贈與人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有權解除贈與契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贈與契約法定解除的後果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贈與契約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簽訂的贈與契約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贈與契約公證是一種常見的公證事項,辦理贈與契約公證有利於穩定財產關係、預防贈與糾紛、保護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贈與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產權人將個人所有的財產無償...
贈與契約法定撤銷,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依照法律規定撤銷贈與契約的情形。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給受贈人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的權利,但在下列情形出現時,贈與人仍有權依法撤銷其贈與:(1)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2)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 不履行贈與契約...
附負擔贈與 附負擔贈與,亦稱“附義務贈與”。特種贈與的一種。贈與人在贈與時使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或第三人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在此種贈與中,受贈人接受贈與後應當按約定履行所附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所附的義務時,贈與人有權請求其履行或者撤銷贈與。
贈與公證書是指公證處證明贈與書及其行為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法律文書。贈與書是贈與人自願將自己的財產無償地贈送給他人的文書。簡介 贈與是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自願贈送他人的單方法律行為。將其財產贈與他人的人為贈與人,接受贈與的人為受贈人。贈與人、受贈人可以分別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房地產贈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定。其中將房屋所有權和房地產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人是房地產贈與人,接受他人房地產的人為房地產受贈人。確認所有權都需要過戶,贈與省錢 都需要交納3%-5%的契稅.法律特徵 房地產贈與契約具有如下法律特徵:(1)房地產贈與契約...
贈與的撤銷 贈與的撤銷,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兩種情形。
清真寺、學校、醫院、慈善機關等亦有權接受贈與,這類贈與在法律上被視為自願施捨財物,以瓦克夫法為依據。亡人臨終前的遺贈視為遺囑轉讓財產,法定繼承人無權承受。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 贈與契約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契約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