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女生
2008年6月18日午後,
吳倩課後隨賽銳一起走進
昭陽區鑽石廣場附近的一家咖啡廳,就再也沒出來。
吳倩的母親張紹瓊說,此前吳倩談了一個姓王的男朋友,偏偏賽銳也一直在追求吳倩。“事發當天,賽銳把吳倩約到咖啡廳,提出雙方將此事作個了斷。”讓張紹瓊夫婦沒想到的是,賽銳為了贏得吳倩的歡心,竟然用刀相逼。“他問一句喜不喜歡,吳倩回答不喜歡,他就狠狠地刺下一刀。”張紹瓊說,她通過事後的庭審得知,案發當天,女兒近乎雙手抱頭哀求。“但賽銳根本不管這些,他甚至騎到吳倩身上,連刺了27刀。”吳倩最終因心臟、肝臟、肺部、腹部、背部等多處受傷,致失血性休剋死亡。“最殘忍的是,當兇手刺下二十幾刀後,吳倩不僅喉管被割斷,她的頭部,只有一點皮與身體相連。在事發現場,鮮血濺滿整個牆壁,慘不忍睹。”
嚴懲兇手
事發一個月後,昭通衛生學校出具了一份全校師生呼籲依法嚴懲兇手的請願書。
請願書中提到,吳倩是護理27班的學生,她的慘死,使班裡少了一名好學生。全班60人,吳倩一直擔任班長、學生會成員。兩年讀書期間,吳倩在班級管理工作方面非常出色,具有出色的組織和管理能力,學習刻苦努力,每個學期都能拿到獎學金。尊敬老師,遵守學校紀律,與同學相處非常融洽,深受老師和學生的喜愛,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作為學校,昭通衛生學校請求公檢法司各職能部門利用法律手段嚴懲兇手,還學生一個平安的讀書環境,給在校師生一個安全感。
此外,
昭通市認識吳倩的700餘名老師、學生及吳倩所在村的父老鄉親,也聯名寫下請願書,希望嚴懲兇手。
被判死刑
案發後,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賽銳涉嫌故意殺人罪。
昭通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吳倩的父母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放棄附帶民事賠償,希望法院判處賽銳死刑。賽銳及其辯護人則辯稱,賽銳與吳倩因感情問題起糾紛,且賽銳本人有自首情節,希望法院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2009年5月,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賽銳雖在被追捕過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罪行極其嚴重,依法不應從輕處罰。辯護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節的辯護意見成立,但請求從輕處罰的意見及其他辯護意見不成立。
經審理,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賽銳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改判死緩
“在四處申冤的過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識分子被我們打動了,七十幾歲的他還義憤填膺地幫我們寫材料。”張紹瓊說,事後,這位老人不僅幫他們完善了寄給各職能部門的書面材料,還將他們一家的遭遇發到網上,希望能引起重視。
張紹瓊夫婦說,這兩年來,生活在昭通市的他們,並不知道雲南省高院何時開庭審理此案。2009年11月後,他們還用快遞寄給各相關部門的材料不下100份。遺憾的是,並沒得到回覆。
他們每天苦等,不想等來的是二審法院的改判。張紹瓊說,2010年5月,他們終於拿到省高院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里提到,抗訴人賽銳犯故意殺人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鑒於賽銳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此外,省高院還認為,本案系情感糾紛、矛盾激化而引發,對賽銳可酌情從輕處罰。賽銳屬應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認定原判定罪準確、審判程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銷原判量刑部分,判處賽銳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賽銳指認現場時,曾說他倆是戀人吳倩生前的同學堅決否認
吳倩被殺的事件已過去3年,鑽石廣場當年的咖啡廳還在。 “聽說當年的老闆去昆明了,老員工也都離開。現在的老闆今年5月才接手咖啡廳。”昨天中午,咖啡廳一名姓陳的先生說,這個咖啡廳已幾易老闆,只是沒改名字,經過重新裝修,生意還算可以。問起當時發生的事,陳先生說,只是隱約聽說是情感糾紛。
“賽銳之前有個女朋友,都準備在當年11月結婚,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又分手了。”賽銳的一名鄰居說,四五年前,賽銳一家就搬到鑽石廣場附近的新房居住。
這名鄰居稱,賽銳原來的女朋友開飯店,賽銳家人也很喜歡她,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被害的這名女孩,兩人才分手。事發當天下午,她曾看到賽銳和一名女子在逛街,當時雙方都很平靜。
在當地,認識賽銳的人稱,賽銳個子不高,高中輟學後在社會上混,沒有固定工作。經常被原來的女朋友“欺負”甚至當街被打,這可能也是雙方分手的原因。
賽銳還有一個弟弟在昆明工作,出事後他的父母也很少在昭通居住。“我們現在都很少往來,你還是找他父親問吧。”前天中午,當記者找到賽銳的叔叔時,他說賽銳小時候很調皮,不怎么服他管教,與他的感情也不是很好。
在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有這樣的描述,賽銳與吳倩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至抓扯。抓扯中,賽銳用跳刀將吳倩刺殺後逃離。並引用了吳倩的同學
趙珊珊、顏昌瓊的證詞,吳倩與賽銳是男女朋友關係,同樣的證人證言在二審中也出現。另外,兩審判決書中,還稱吳倩與同鄉的王某某有性關係。
“我們從來就沒說過賽銳是吳倩的男朋友。”記者聯繫上趙珊珊、顏昌瓊時,她們在電話里說得很肯定。
“我不認識那名男子。吳倩跟他走後,我就去了舅舅家。”事隔3年,再次回憶起當時的情景,趙珊珊有些哽咽。那天下午,她要去舅舅家暫存書籍,當時是吳倩和顏昌瓊一起乘車離開學校的,也是她和吳倩最後一次見面。再次得到吳倩的訊息已是當天晚上,民警來班上找老師詢問情況,她才知道吳倩在鑽石廣場的一家咖啡廳遇害了。
顏昌瓊說,案發後有兩名民警找她們錄過口供,但她沒說過“賽銳是吳倩的男朋友”。趙珊珊則稱,之前曾見過賽銳,那是賽銳在衛校門口逗小姑娘,但不知道他的名字。
吳倩當時的班主任宋老師說,吳倩要經常處理班務,是班上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年都能拿獎學金。在學校很少看到她參與同學的聚會,也從來沒見看她單獨與男生在一起,更沒聽說她有男朋友。
不過,賽銳在被抓獲後指認現場時,曾對當時採訪他的記者說,他是2007年一次吃飯時偶然認識了吳倩,後來發展成戀愛關係,並同居了半年。案發前吳倩提出分手,他才約吳倩在咖啡廳見面,本來想好好談談,希望她回心轉意,卻看到吳倩收到其他男子發來的曖昧信息。看到信息後,他與吳倩發生爭執,並掏出刀在吳倩身上刺了20餘刀,直到被人發現才逃跑。
2011年7月20日,記者撥通賽銳父親的電話,請求見面採訪關於賽銳的事。他說,賽銳的事已由法院判決。他老了,管不了,即便是吳倩父母提出經濟賠償,自己也無能為力。
血案陰影
昭通市
灑漁鄉盛產蘋果。吳倩的家就在灑漁鄉巡龍村29社,通往鄉里的公路從家門口經過,公路下邊是成片的蘋果林。吳倩家有六七畝果林,收入還算可以。
房子是30年前修的,當時吳關雲還沒結婚,一家三兄弟和父母都住在這裡。結婚後,吳關雲先後生下兩名女兒,吳倩是老大。在農村,沒有兒子的家庭經常會被人瞧不起,但在弓河村委會擔任多年村支書的吳關雲不這么看,只要女兒能幹、孝順,以後不會比男孩差。
吳倩國中畢業後,曾獲得當年昭通市唯一的名額進入
昆明女子中學就讀,後來考慮到就業,高考後才改讀衛校。
2008年6月18日下午,吳關雲和妻子張紹瓊還在果園給蘋果打藥,突然接到電話說女兒在城裡出事了,夫妻倆撒腿就往家跑。
警車已停在家中的院子裡,夫妻倆和兄弟幾人上了警車就往城裡趕,才進城就聽到民警的對講機里傳來聲音,要求帶他們的民警去火車站布控。
“你女兒被人砍了,在鑽石廣場的咖啡廳。”開車的民警說明情況後就去了火車站,要他們自己打車到現場。 除了警戒線,啥都看不見,聽到女兒已死的訊息,吳關雲當場昏了過去。夫妻倆直到第二天才在殯儀館看到吳倩。
“當時我們只想警方早點抓到兇手。”吳關雲說,很快,賽銳被警方抓獲。一審開庭時,他們只提出判處兇手死刑,放棄了民事賠償。
“我女兒不可能和賽銳處男女朋友。每天她都回自己的家裡,怎么可能會與別人同居。”對一審中的一些證人證詞,吳關雲至今都保留異議。聽說吳倩的兩名同學說賽銳是女兒的男朋友,他不相信,事後還專門去問過兩名小姑娘,這兩名同學都說沒有說。另外,當時為賽銳做證的都是他的親戚,證詞都被法院採納了,這對他很不公平。多方走訪後,他甚至懷疑部分證人證詞是後來補進去的,但苦於沒有證據。
吳關雲認為,賽銳是被300餘名民警抓獲的,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想到要向警方投案的,根本就不能算自首。
儘管吳關雲夫婦對一審過程並不太滿意,但一審結果判處賽銳死刑,他也沒太在意。但他說,沒想到這些證人證詞在二審中起到關鍵作用,而且賽銳的自首情節還成為二審從輕處罰的理由,這讓夫妻倆想不通。
“二審什麼時候開庭,我們都不知道。2010年5月24日昭通市中院送來判決書,我們才知道此案已改判為死緩。”張紹瓊說,判決書下來前,鄰居和親戚朋友都曾找過他們,家族中有1000餘人要跟著一起去省高院投遞材料說明情況,都被他們拒絕了。
然而,拿到判決書後,面對死緩判決,夫妻倆一下子被打垮了。
“一審判決後,哥哥還對生活充滿信心,工作上的事也沒落下。”吳關雲的弟弟吳關毅說,哥哥在弓河村當支書期間,公路、溝渠、自來水等基礎設施他沒少操心。然而,2010年拿到二審判決後,哥哥和嫂子突然像變了個人,整天待在家裡不與外人交流。特別是哥哥的菸癮明顯加大了。
“問都不敢問,一問就哭。”村民楊崇萬說,出事前,張紹瓊很開朗。吳關雲做生意,日子過得很紅火。但出事後,他們幾乎不與村民搭話,
蘋果園也荒廢了。
村民遲紹潤說,在城裡上學的吳倩出事後,村民的壓力也很大,特別是有孩子在城裡讀書的,只要晚上電話打不通,就會特別著急。如果沒見到孩子 ,那一晚注定是個不眠夜,第二天一早起來坐早班車去到城裡,要見到孩子安全才踏實。
“太殘忍了!”2010年7月19日22點,聽說吳關雲夫婦從昆明回到家裡,鄰居趕來探問進展。兇手沒有償命,張紹瓊抱著吳倩的遺像失聲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