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鏈管理(Quality Chain Mana gement,QCM) “質量鏈” 的概念是由加拿大哥倫比亞大學(UBC)的學者首先提出的,他們綜合了QFD、SPC、SPI、供應鏈及工序性能、產品特性值、工序能力等重要的質量概念,系統地、全面地表示了它們之間的有機聯繫。朱蘭博士按照他的理解,提出了“質量環”(Quality Loop)的概念,即產品質量是在市場調查、開發、設計、計畫、採購、生產、控制、檢驗、銷售、服務、反饋等全過程中形成的,同時又在這個全過程的不斷循環中螺旋式提高。實質上“質量環”與“質量鏈”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強調質量控制過程中的系統性和協作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量鏈管理
- 外文名:Quality Chain Mana gement
- 簡稱:QCM
- 提出者:加拿大哥倫比亞大學(UBC)的學者
具體介紹
質量鏈的內涵不斷得到豐富。從國內看,丁文琴和趙俊華提出了另一種意義上的質量鏈思想。她們認
質量鏈的協同管理就是要強調對上述各維度中鏈節點之間的整合,企業群內各個企業的質量意識、質量文化、質最管理習慣等方面的控制與整合,實現質量戰略協同、質量標準協同、質量過程協同、質量文化和意識協同,從而使整個企業群質量鏈成為一個流動、高效、敏捷的質量管理通道。
2.耦合效應分類
質量鏈上的各類參與主體大致可分為核心組織、有契約關係的相關方組織、無契約關係的政府部門、非營利性組織、客觀自然環境,以及人、信息、技術、標準等質量要素。這些組織和要素之間是相互關聯的。耦合主要發生在相關組織和要素之間。質量鏈管理中存在四類耦合類型,簡述如下:
(1)組織與自然之間的耦合
組織與自然之間的耦合是指:適應或克服自然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積極利用自然環境的有利之處,為我服務,確保質量鏈的高效平穩運轉。組織與自然的關係反映的是人類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與相互作用。質量鏈上的各類組織,尤其是核心組織,必須在充分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的基礎上,主動調整自身行為和活動,實現人與自然的統一。
(2)契約組織之間的耦合
核心組織與質量鏈上下游契約組織之間是以質量為紐帶,以經濟契約等正式契約為依據聯合在一起的整體。契約組織之間的耦合主要表現為:核心組織統一指揮契約方, 為彼此的合作提供良好的參與和溝通氛圍,制定激勵措施;相關方以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依據各自的核心競爭優勢積極配合,相關方之間相互支持、互為補充。在耦合過程中,核心企業具有主導地位,指揮協調各相關方,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相關方一般掌握著某個領域一定的核心競爭優勢,各具優勢的相關方聯合起來,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整體利益的增加而合作。
(3)組織與社會的耦合
組織與社會的耦合,主要體現為與政府有關部門、社會非營利性機構之間各司其職,主動配合。組織要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與約束,履行社會責任;社會相關組織也要為組織提供良好、及時的服務,共同參與質量形成過程。
(4)要素與要素的耦合
質量鏈上組織之間的要素主要包括四類,即人力資源、信息、技術(設備、工藝方法等)、標準和法規。人力資源要素包括質量鏈上各組織中具備與生產運營活動相關知識的專業人員。信息要素是指經過篩選加t 並能在多組織協同作業中發揮作用的有效數據。標準和法規要素包括各種與組織及其作業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體系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