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是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規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的總體要求,以及服務提供者、服務實施、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適用於各級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s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hotline
- 標準號:GB/T 33359-2016
- 發布日期:2016-12-13
- 實施日期:2017-07-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01
- 歸口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是全中國質檢行政執法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1年開展建設以來,逐步形成了集投訴處理、舉報處置、打假指揮、諮詢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2010年,質檢總局進一步提出了在全中國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中全面加強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的新要求,並在黑龍江、上海、江蘇、重慶、廣東五省(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兩局進行“兩局共建共用”試點,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在快速發展的同時,質檢舉報處置熱線工作亦暴露出服務行為不夠規範,服務流程不夠明確,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差強人意等問題。為規範推進質檢舉報處置熱線工作,進一步發揮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社會民生,和在法治質檢、科技質檢、和諧質檢建設中的作用,受質檢總局執法督察司委託,全國服務3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
編制進程
2012年6月,“12365熱線服務規範”標準預研工作組成立,並於同月在北京召開標準預研啟動會,制定了標準預研與研製計畫。
2012年7月,標準預研工作組研製完成標準草案1稿,並於同月邀請部分服標委委員與標準化專家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草案1稿研討會,對標準內容、框架、表達形式等進行了研討與校準。
2012年8月,根據草案1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對標準草案1稿進行了補充、調整與刪減,在此基礎上修改完成標準草案2稿。
2012年9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領導及山東省、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重慶市、湖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2稿進行研討。
2012年10至12月,根據草案2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對標準草案2稿整體框架與技術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在此基礎上,研究修改形成標準草案3稿。
2013年1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北京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信息處領導及重慶市、山東省、江蘇省、山東省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3稿進行研討。
2013年2月至3月,根據草案3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從更加符合質監熱線服務運行現狀、進一步滿足質監熱線服務現實需求的角度出發,修改完成標準草案4稿。
2013年4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北京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資深標準化專家及部分服標委委員對標準草案4稿進行研討。
2013年5月,根據草案4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進一步校準了標準的格式與表達,修改完成標準草案5稿。
2013年6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上海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信息處領導及上海市、山東省、重慶市、江蘇省、浙江省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5稿進行研討。
2013年7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關於下達2013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國標委綜合[2013]56號),該標準正式立項,項目計畫編號為20130179-T-469),標準名稱正式確定為《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同月,標準起草工作組正式成立。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20130179-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執法督査司提出,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3年8月,根據草案5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標準草案6稿,再次細化了服務實施的若干環節,進一步體現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內容,並於同月在北京組織部分熱線服務、客戶服務機構代表召開草案6稿研討會。
2013年9月,根據草案6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標準草案7稿,進一步提升了標準的可操作性與可實施性,並於同月邀請標準編寫領域的權威專家召開草案7稿研討會。
2013年10月,根據草案7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再次對標準表達的規範性進行了最佳化完善,修改完成標準徵求意見初稿,並於2013年11月至12月面向全國質監系統部分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徵求意見。
2014年1月至12月,根據相關意見對標準進行進一步最佳化,並等待《12365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工作規範》正式發布。
2015年至3月,根據正式發布的《12365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工作規範》微調標準文本結構與內容,正式形成標準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6年12月13日,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7月1日,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侯非、曹俐莉、曾毅、程永紅、李涵、楊朔、張雨辰、萬福軍、靳宗振。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總體要求 | 2 |
5服務提供者 | 2 |
6服務實施 | 4 |
7服務評價與改進 | 9 |
附錄A(規範性附錄)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要求 | 10 |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服務用語 | 13 |
附錄C(規範性附錄)服務人員臂章標誌 | 15 |
附錄D(規範性附錄)機構標誌 | 16 |
附錄E(資料性附錄)諮詢處理歸檔表 | 18 |
附錄F(資料性附錄)投訴處理歸檔表 | 19 |
附錄G(資料性附錄)舉報處理歸檔表 | 20 |
參考文獻 | 2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規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的總體要求,以及服務提供者、服務實施、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適用於各級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
引用檔案
GB/T 33357-2016 政府熱線服務評價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的發布實施,將為規範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行為、最佳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管理效能提供有力保障,為整體提升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管理與服務水平、促進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科學發展發揮重要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