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是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規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的總體要求,以及服務提供者、服務實施、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適用於各級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s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hotline
  • 標準號:GB/T 33359-2016
  • 發布日期:2016-12-13
  • 實施日期:2017-07-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01
  • 歸口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是全中國質檢行政執法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1年開展建設以來,逐步形成了集投訴處理、舉報處置、打假指揮、諮詢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2010年,質檢總局進一步提出了在全中國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中全面加強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的新要求,並在黑龍江、上海、江蘇、重慶、廣東五省(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兩局進行“兩局共建共用”試點,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在快速發展的同時,質檢舉報處置熱線工作亦暴露出服務行為不夠規範,服務流程不夠明確,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差強人意等問題。為規範推進質檢舉報處置熱線工作,進一步發揮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社會民生,和在法治質檢、科技質檢、和諧質檢建設中的作用,受質檢總局執法督察司委託,全國服務3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

編制進程

2012年6月,“12365熱線服務規範”標準預研工作組成立,並於同月在北京召開標準預研啟動會,制定了標準預研與研製計畫。
2012年7月,標準預研工作組研製完成標準草案1稿,並於同月邀請部分服標委委員與標準化專家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草案1稿研討會,對標準內容、框架、表達形式等進行了研討與校準。
2012年8月,根據草案1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對標準草案1稿進行了補充、調整與刪減,在此基礎上修改完成標準草案2稿。
2012年9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領導及山東省、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重慶市、湖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2稿進行研討。
2012年10至12月,根據草案2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對標準草案2稿整體框架與技術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在此基礎上,研究修改形成標準草案3稿。
2013年1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北京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信息處領導及重慶市、山東省、江蘇省、山東省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3稿進行研討。
2013年2月至3月,根據草案3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從更加符合質監熱線服務運行現狀、進一步滿足質監熱線服務現實需求的角度出發,修改完成標準草案4稿。
2013年4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北京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資深標準化專家及部分服標委委員對標準草案4稿進行研討。
2013年5月,根據草案4稿研討會意見,標準預研工作組進一步校準了標準的格式與表達,修改完成標準草案5稿。
2013年6月,標準預研工作組在上海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信息處領導及上海市、山東省、重慶市、江蘇省、浙江省等地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相關負責人,對標準草案5稿進行研討。
2013年7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關於下達2013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國標委綜合[2013]56號),該標準正式立項,項目計畫編號為20130179-T-469),標準名稱正式確定為《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同月,標準起草工作組正式成立。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20130179-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執法督査司提出,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3年8月,根據草案5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標準草案6稿,再次細化了服務實施的若干環節,進一步體現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內容,並於同月在北京組織部分熱線服務、客戶服務機構代表召開草案6稿研討會。
2013年9月,根據草案6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修改完成標準草案7稿,進一步提升了標準的可操作性與可實施性,並於同月邀請標準編寫領域的權威專家召開草案7稿研討會。
2013年10月,根據草案7稿研討會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再次對標準表達的規範性進行了最佳化完善,修改完成標準徵求意見初稿,並於2013年11月至12月面向全國質監系統部分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徵求意見。
2014年1月至12月,根據相關意見對標準進行進一步最佳化,並等待《12365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工作規範》正式發布。
2015年至3月,根據正式發布的《12365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工作規範》微調標準文本結構與內容,正式形成標準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6年12月13日,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7月1日,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侯非、曹俐莉、曾毅、程永紅、李涵、楊朔、張雨辰、萬福軍、靳宗振。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體要求
2
5服務提供者
2
6服務實施
4
7服務評價與改進
9
附錄A(規範性附錄)舉報投訴風險信息分級與處置要求
10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服務用語
13
附錄C(規範性附錄)服務人員臂章標誌
15
附錄D(規範性附錄)機構標誌
16
附錄E(資料性附錄)諮詢處理歸檔表
18
附錄F(資料性附錄)投訴處理歸檔表
19
附錄G(資料性附錄)舉報處理歸檔表
20
參考文獻
21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規定了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的總體要求,以及服務提供者、服務實施、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適用於各級12365舉報處置(指揮)中心。

引用檔案

GB/T 33357-2016 政府熱線服務評價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規範》(GB/T 33359-2016)的發布實施,將為規範質檢舉報處置熱線服務行為、最佳化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管理效能提供有力保障,為整體提升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管理與服務水平、促進質檢舉報處置熱線科學發展發揮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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