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本意為刻。通常所說契約,是指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將事先約定的事項用刀、筆等工具,刻、寫在金屬、木材、紙帛等物質上,以表示對許諾事項的信守的一種憑證,賣身契是其中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賣身契
- 意思:契,本意為刻
- 實質:對許諾事項的信守憑證
- 意思1:出賣.抵押.租賃
契約,簡介,實例,
契約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契約是指“依照法律訂立的正式的證明.出賣.抵押.租賃等關係的文書”。1932年美國律師學會在《契約法重述》中所下的定義是:契約是“一個諾言或一系列諾言,法律對違反這種諾言給予救濟,或者在某種情況下,認為履行這種諾言乃是一種義務”。
也就現在的:房屋買賣契約,以書面文字的形式來約束雙方,應盡的議務和責任。契約等同於契約。
簡介
在歷史文獻中記載契約的稱謂很多,諸如:判書、質劑、傅別、分支、書契等。《周禮·秋官·朝士》中說:“雲判,半分而合者,即質劑傅別分支契約,兩家各得其一者也。”隨著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契約則廣泛地套用於雙方的買賣之中,其含義也逐漸演變為專指有關買賣的文書。如:田契、絕賣契、租約、典約等。在敦煌和吐魯番出土的文書中,亦發現許多賣地契、賣牛契、賣宅舍契、賣兒契等。可見契約套用的歷史之久,範圍之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