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州縣官員,為所欲為,百姓稍有不滿,即被決杖,所用刑杖長短粗細又不按法定製作,更有甚者,竟將鐵刃置於刑杖,故人多被杖死。鉉乃上書,要求下詔於州郡,“申明舊章,檢量封記,按察官其檢查不如法者,具名以聞,內廷敕斷,亦依已定程式。”皇帝納其議,對犯人非法用刑的狀況始有所改變。時茶稅很重,民多隱匿茶樹,地方官以揀茶為名,到處敲詐百姓,百姓怨聲載道,賈鉉又上書指出,“茶樹隨山皆有,一切護邏,已奪民利,因而以揀茶樹執誣小民,嚇取貨賂,宜加禁止,仍令按察司約束。”其議亦被採納。
章宗承安四年(1199),賈鉉升
禮部尚書,仍兼
諫議大夫。一次,章宗皇帝與大臣討論宰相人選,擬用賈鉉為宰相,而宰臣卻推薦
孫即康。然而爭論結果,還是孫即康當上了宰相。鉉亦無怨言。
章宗泰和二年(1202),興陵崇妃死,皇帝擬穿喪服,行登門送喪之禮,問賈鉉可否,賈鉉回答:“
宋代曾行此禮,古代無。”章宗乃作罷。賈鉉又改任
刑部尚書。泰和三年(1203),拜
參知政事。
泰和六年(1206),章宗皇帝親試進士,賈鉉為監考官。後因泄漏官員除授事而獲罪,章宗以其曾對國家有功,因而不深究。後僅令他離開朝廷外任,為武安軍
節度使,又改濟南
知府,
致仕。
宣宗貞祜元年(1213)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