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均州(今丹江口市)出了一位著名人物,這就是清朝道光二十年(1840年)進士,後來成為封疆大吏,任雲南巡撫,官階至從二品,晚年又被朝廷賞加頭品官銜的賈洪詔。
賈洪詔為官數十年,勤政愛民,幹練有為,興利除弊,政績顯著,尤其善於處理民族關係,深受各族人民擁護。他解職回歸故里後,主講鄖山書院,主修清朝同治年間成書的《鄖縣誌》、光緒年間成書的《續輯均州志》。有利於均州民生的事,他都奔走呼籲,想辦法促成。他勤於筆耕,寫的《葆真齋集》一書中的詩文呈現出平易樸實、清新超拔的風格。他寫的記敘文章法嚴謹,脈絡清晰,重點突出,往往在敘述中間以精闢論點。他寫的家傳、祭弔類文章情感真摯,感人至深。他寫的議論文立意高遠,構思嚴謹,觀點鮮明,闡微發幽。他的詩寫景狀物筆意獨到,抒情言志,情感充沛,尤其擅長五言排律。
祖籍潛江 遷居均州
賈洪詔祖籍湖北安陸府潛江縣青山湖 (今屬湖北省天門市),太高祖因家貧行商南陽。約清朝康熙二十年(1681年),賈琦先和賈鳳先遷居河南泌陽縣董家莊。賈鳳先娶董氏為妻,1688年生賈啟貴,賈啟貴為賈洪詔之高祖父。因經常往來於襄陽、光化(今襄陽市老河口市)、均州、谷城(今襄陽市穀城縣)做生意,賈啟貴數至武當山。他路過武當山下的元和觀,見其山水奇特、山中兼有盆地,易於居住耕作,便於清朝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前後,遷居均州武當山下老營元和觀附近的山麓。當時,賈家祖上做生意積攢下二百五十餘兩銀子,賈啟貴用這筆錢修建房屋、買田置地,購得武當山北天門溝六十餘畝田地。賈啟貴勤儉持家,自己“服田力穡,手足胼胝,夙夜不遑”。經過數十年打拚,賈家先後在今天的丹江口市六里坪鎮花櫟樹村、岳家川村、蒿口村和武當山特區等地置下產業,在均州城內小東街買有店面。清朝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賈家已成為擁有近千畝田地、數處房產和店鋪,遠近聞名的富裕人家。
賈啟貴天姿高邁,他自讀四子書,兼觀列國演義等書,曉暢文義,事理通達,後考充安襄鄖荊道掾吏,歷任觀察,並以明白老成、辦公誠實著稱。當時任下湖北參政、分巡下荊南道的魯之裕曾稱讚他曰:“爾敦品修行,端方不苟,辦事細心,不染公門習氣,雖公正紳士,無以過之。”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魯之裕巡視武當山,親自到他家,對他說:“爾子孫必有能讀書者,留此觀法可也。”
賈洪詔的祖父賈增輝,字文齋,以郡試冠軍補博士弟子,成為廩生。清朝乾隆年間均州遭遇饑荒,賈增輝打開自家糧倉賑濟鄉鄰,使眾多鄉親免於餓死。清朝嘉慶年間均州再遇荒年,他又一次開倉濟民。嘉慶二年 (1797年),白蓮教襲擾均州,賈增輝率鄉兵在武當山山下草店前與之交戰,出奇制勝,遂與白蓮教結怨,其在武當山老營元和觀山麓的房舍被白蓮教燒毀,倉粟笥衣,悉為灰燼,歸無所依,賈增輝乃攜眷屬入均州城,居於城內大街仁和坊。清朝道光二十年 (1840年),均州學宮因歲久失修,行將傾覆,賈增輝會同本州孝廉聶恆等呈請重修,並率先捐錢二百緡,還命自己的三子賈協均管理重修之事,自己晨夕親往察看。工程剛及半時病篤,彌留時,他將三子賈協均喚至榻前,囑咐他竭盡全力,完成學宮修建。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賈增輝被授予湖北鹹寧縣學教諭,他辭而不就,同年五月卒,享年八十六歲。清王萬芳纂修的光緒年間《襄陽府志》、清朝馬雲龍和賈洪詔纂修光緒年間成書的 《續輯均州志》有傳。
賈洪詔的父親賈調鈞,字贊元,一字玉燭。姿性穎異,六歲能辨字義,工屬對,十一歲應童子試,有神童之稱。清朝嘉慶二年(1797年)赴郡試,深得襄陽知府張瑢器重,評為冠軍,並手書唐李程《日五色賦》獎譽之。襄陽府學使陳案臨讚賞其文,擢為第一,補博士弟子。此後每試皆名列前茅,清朝嘉慶六年(1801年)成為廩生。但後來鄉試屢試不中,便在家設私塾,教授子侄兒孫。清朝鹹豐十年(1860年),均州修試院,賈調鈞捐重資以助其成。
賈洪詔祖父賈增輝、父親賈調鈞因賈洪詔官居雲南巡撫,被朝廷分別封為資政大夫、雲南巡撫(封號,非實職),其配偶皆封夫人。
考中進士 任職雲南
賈洪詔生於清朝嘉慶十一年(1806年),到了讀書年齡,即入家辦私塾攻讀,其父賈調鈞親授其書。賈洪詔聰明穎慧,刻苦用功,所授之書過目不忘。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考中舉人,道光二十年(1840年)考中進士,遂以知縣赴雲南任,歷任職雲南省多個州縣。後擢升為雲南景東同知,署順寧知府,不久即補順寧知府,署曲靖兼迤東道。當時迤西回民鬧事,郡縣不守,迤東回民也蠢蠢欲動,賈洪詔歷陳其狀,請兵剿辦,受到清文宗愛新覺羅·奕詝的賞識。清朝鹹豐六年(1856年),賈洪詔以平南沾回寨功加道銜。鹹豐八年(1858年)他擢迤南道,以平陸涼州紅土牆回寨功加按察使銜。鹹豐九年(1859年)五月,他任貴州按察使,仍留雲南辦理東路軍務。鹹豐十年(1860年)三月,他任雲南布政使。清朝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他任雲南巡撫。同治三年(1864年)四月,他因處理雲南回民動亂事件中主張“分別良莠,剿撫兼施”,與雲貴總督勞崇光“以回攻回”意見相左,向朝廷上《密陳統兵剿辨滇回與督臣意見兩歧請旨遵辨疏》,忤違上意。同年七月又上《奏假滿請開缺回籍調理疏》,同年八月,朝廷即以“借病規避”名義罷免了賈洪詔雲南巡撫職務。
幹練有為 政績顯著
賈洪詔在雲南定遠時,當地發生了一起案件,萬人圍攻縣衙。他在這樣的危難關頭接任知縣,面對這樣的局面,當時縣衙內六曹官吏避之不見,但賈洪詔臨危不懼,一人獨撐大局,妥善處理了這起事件,百姓呼之為 “青天”。他任雲南昆明知縣時,針對徭役繁重,民不聊生的現狀,制定了 《厘定裁減昆明徭役以蘇民困規條》,大大減輕了農民的徭役負擔。他任職他郎時,主持清理大量陳年積案,一改過去案件積壓、久拖不決的局面。他任景東同知時,嚴格鄉約推薦制度,使濫薦鄉約的現象得到改變,制定 《厘辦景東保甲示並規約二十條》,使保甲制度得以規範和鞏固,有效地維護了當地的社會安定。他在雲南騰越任上,主持修訂了 《厘剔騰越廳馬櫃積弊告示》,規範了馬櫃管理,清除了馬櫃多年的積弊,主持修訂了 《騰越城保平糶會章程》,充分發揮了民間平糶會賑災濟困的作用。無論到何處任職,他總是 “以端士習、正人心、崇禮教、勵廉恥為急務”,先後修建騰越考棚、景東試院。任雲南曲靖知府時,他下車伊始就舉行觀風教和祭祀活動,興辦教育,重視禮儀,使當地文教漸興,民風趨淳。在辦理雲南東路軍務、處理回民動亂時,他曾日行三百里以赴雲南宣威戎機。在雲南霑益州松韶關,遇回民亂軍,他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厲聲喝退亂軍,隻身護衛欽差脫離險境。處理雲南回民、苗民動亂事件中,賈洪詔洞察幽微,審時度勢,主張“安夷以孤回”、 “鹹豐七年以前可用撫,七年以後不可撫,亦不受撫”、 “分別良莠,剿撫兼施”,是當時根治雲南回民、苗民動亂的有效方略,這是曾任雲貴總督的林則徐的一貫方針,並且得到了時任四川總督的駱秉章的讚許。儘管與後來的雲貴總督勞崇光 “以回攻回”意見相左,但他不畏權貴,冒著被奪職的危險上書朝廷,大膽陳述己見,卻因此被朝廷罷免職務。
賈洪詔報效朝廷,忠於職守,公而忘私,升任雲南巡撫後為籌措軍費,不惜變賣眷屬簪釧添助軍械。他為人耿直,胸懷坦蕩,堅持正義,不阿權貴,因而受到之前的雲南巡撫徐之銘排擠,以致在其因父喪離雲南回均州老家奔喪時險遭徐之銘手下戕害,只是因在宣威巧遇漢回交戰,前往截殺的人被衝散而幸免於難。
賈洪詔為官數十年,一直以“清白自守”為座右銘,清正廉潔。鹹豐十年(1860年),他因父親病故,歸里服喪守制,囊橐蕭然,行至雲南曲靖,賴僚友資助,方能成行。坐船到四川夔州時,又因同年資助,始歸故里。到家後,無錢安葬其父,只好挪用雲貴總督張石卿托寄河南商城周宅銀八百兩辦理喪事。
罷職歸鄉 多有建樹
賈洪詔被免職回歸故里後,主講鄖山書院,培養了一大批人才,為鄖陽的教育事業作出了貢獻。他還應時任上津通判、兼理鄖縣(今鄖陽區)事的定熙的邀請主修了同治《鄖縣誌》,應均州時任知州馬雲龍的邀請主修了光緒 《續輯均州志》,保存了鄖陽和均州大量寶貴的歷史資料。
賈洪詔急公好義,無私奉獻,雖罷職閒居,但凡故里有關民生之事,即四處呼籲奔走,玉成其事。同治六年(1867年)秋八月漢水陡漲,水勢洶湧,均州城自大東門至臨江橋一帶,漢江“老堤石基均已衝擊動搖,城腳亦漸綻裂”,大有傾覆之虞。賈洪詔先後上呈《與郭遠堂中丞詳陳均邑民生學校事宜》、《呈請籌發公款修築河堤狀》等給湖廣總督郭柏蔭,呼籲撥款修築,終得“準撥鄖郡厘金修築”。均州城南門內原有南陽書院,為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州黨居易捐俸創修。雍正中吏目借做衙署,久而不歸。鹹豐八年 (1858年)知州熊登瀛 “擇淨樂宮東偏隙地,率作興役”,因擇不善,遭到鄉紳士子的強烈反對。同治年間賈洪詔順應民意,撰寫《呈張孝達學使請修復南陽書院狀》上奏湖北學政張之洞,大膽指陳知州熊登瀛所選地 “街道逼狹,擇地已屬不善,並未傳集闔學公同商確,旋復改建書院於考棚之左。維時生等晉見力陳,前人原建書院擇地盡善,不宜改遷。而熊公獨斷獨行,直以業經改定為詞……夫以光明正大之方棄而不取,而改建於湫隘囂塵之地,是下喬木而入幽谷也,豈人情哉?”並同時籲請恢復修建節孝祠和昭忠祠。張之洞批示: “查明詳辦。”同治十年前後,他目睹學宮 “典籍缺如,祭樂等器毫無一存”的現狀,在自己率先垂範、帶頭捐贈的同時,撰寫 《勸制祭器樂器啟》,組織鄉紳士子捐資購置祭器樂器,以完善禮儀,崇儒重道。民國 《湖北通志》說他: “有凡邑中修學宮,置倉谷,籌賓興膏火,築東門外堤,皆預其勞,鹹底於成。”馬雲龍在《續輯均州志》序言中評價他說:“幸邑有耆紳賈金門中丞,先生胸羅千古,學望兼隆,自同治初解組林泉,凡有關於合邑大局諸要,公靡不悉心籌畫經營始終……”馬雲龍請他主修《續輯均州志》時送去數量不菲的聘資,他“仍堅辭不受,謂雲龍曰:‘吾邑屢值歉歲,無欸濟荒,盍以此項交由書院發典生息,俟積有成數,即可為平糶之貲。’其高風古誼乃如此”。
賈洪詔晚年還捐出自己居住的位於均州城內大街仁和坊住宅,立為宗祠,以及祖上所遺留的“岳家川養膳田地一分,祖遺蒿口宗孫田一丘地畝”,以每歲租息作為春秋祭祀之貲。還交代“迨洪詔生後,即以前項產業永為宗祠祭田,聊展報本追遠之忱”。
筆耕不輟 著述甚豐
賈洪詔不僅是勤政廉政、成績顯著的朝廷官員,而且也是飽讀詩書,勤於筆耕的文人墨客。他為官數十年,“凡稟札條教,盈千累百,皆手自起稿,每黎明視事,竟日無暇,晷宵分恆燭盡三堲始就寢,黽勉從事,不敢怠荒 。”他還十分善於積累,平時所著詩文大都留存匣中,雖然在雲南輾轉多個州縣,烽火連綿,歷經坎坷,但文稿都基本保存下來,罷職回歸均州時帶回家中。
賈洪詔晚年仍筆耕不輟,不僅擔綱纂修《鄖縣誌》和《續輯均州志》,還撰寫了大量文章詩詞。除前文所提及的之外,文章如《重修廟學碑記》、《移修崇聖祠落成碑記》、《創修城隍廟後殿告成碑記》、《奉示均州佃糧永除積弊碑記》、《王子厚刺史增籌南陽書院賓興膏火碑記》、《重修鄖郡魁星樓記》、《重修鎮鄖樓記》、《青龍潭記》、《重修煙雨亭記》、《鄖縣誌序》、《續輯均州志序》、《賈氏宗祠碑記條規》、《賈氏闔族公議戒子弟非為約》、《家規》等數十篇,詩詞如《題朱清山朱富山合傳》、《藍孝女》、《鄖縣十景》、《龍川八景》等數十首。
光緒十三年(1887年),賈洪詔八十二歲,經子侄和好友再三勸說,他將自己一生的主要著述彙編成《葆真齋集》,交付書社刻版付梓,並作了一篇自序刊於卷首。2012年上半年,華中師範大學委託筆者牽頭負責《荊楚全書》十堰文獻點校工作,筆者在竹谿縣圖書館進行文獻普查時發現了《葆真齋集》。這套《葆真齋集》共六卷,線裝,木刻雕版印刷,除封面殘破不全,看不清標題,少數頁面墨跡漫漶外,整體品相尚完好。翻閱各卷封面、封底,均未見刻印書社的署名。封面用毛筆題有 “乙亥(1935)夏四月購於襄陽,共六冊。伯潤……”字樣,題字下方和每卷封面均蓋有篆書“伯潤”方形圖章,可見這部古籍原本為一位名或號叫“伯潤”的人個人的收藏。伯潤為鄖陽中學前校長翁舉安。不知何時流轉到竹谿縣圖書館。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惟一一部十堰本土人士個人撰著的詩文集。華中師範大學《荊楚全書》編纂處專家教授審定認為,這部文獻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和文學價值,是研究雲南、湖北地方史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料,並決定編入《荊楚全書》。筆者已於2013年年底完成了這部數十萬字古籍的點校,交付華中師範大學《荊楚全書》編纂處。
這部一套六卷的《葆真齋集》,第一卷為作者呈奏給朝廷的奏疏。這些奏疏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大方面:一是因被授於官職而上疏謝恩。二是稟報陳述辦理雲南東路軍務、處置回民動亂的情況和意見。第二卷為作者撰寫的公牘。主要包括在雲南任職期間向上級衙門和官員報告情況的上書,處理政務、軍務的告示、檄文、批示,規範某類事物的章程、條規以及卸職歸均州後為興辦學校、興修江堤、添置祭器樂器、續修州志的請示、啟事、條約等。第三卷為家傳。主要包括其高祖、曾祖、祖父、父親、曾祖母、外祖母、母親的傳記、墓碑記,賈氏宗祠的條規、家規和作者在雲南任職期間寄給家人的書信。第四卷為文記。主要包括作者闡述自己觀點見解的論文,自己為官處理重要事件記述,修建考棚、書院、橋樑、堤堰、城池、廟宇、樓台等的文記。第五卷為文鈔。是作者闡發儒家經典著作《論語》、《大學》、《中庸》、《孟子》中文句文意的制宜文章,也就是所謂“八股文”。第六卷為詩賦,收錄作者辭賦4篇,詩歌120餘首。
賈洪詔雖不以詩文名世,但身為進士,飽讀詩書,學問淵博,又加上為官數十年,從知縣一直做到雲南巡撫,官階至從二品,久經歷練,自然見多識廣,一旦秉筆著文賦詩,便出手不凡,名篇佳作不斷。縱觀《葆真齋集》的詩文,總體上呈現出不尚華麗,不事雕琢,追求平易樸實,清剛超拔的風格。其記敘文,章法謹嚴,脈絡清晰,剪裁得當,重點突出,往往在敘述之中間之以精闢的議論,畫龍點睛之效立現。其中家傳、祭弔類文章情感真摯而充沛,讀來感人至深。其議論文立意高遠,構思嚴謹,觀點鮮明,闡微發幽,道他人所未道,言他人所未言。其詩歌寫景狀物,筆意獨到;抒情言志,情感充沛。賈洪詔尤其擅長五言排律。林則徐評價他的詩“詩格雄健”,駱秉章稱其詩“清華郎潤,大雅不群”。雲南巡撫、後任刑部尚書的桑春榮則贊其詩曰:“顧視清高,氣深穩。”
光緒二十三年 (1897年),賈洪詔重赴鹿鳴宴,朝廷賞給他三品卿銜。次年,賈洪詔再次參加瓊林宴,朝廷恩賜有加,賞頭品頂戴。這可看作是為他平反昭雪,恢復名譽。朝廷在三十年後才有此舉,雖然未免為時太晚,但畢竟還是還了賈洪詔一個公道。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賈洪詔病卒,享年九十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