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東生

2018年9月20日,淄川區紀委監委對淄川區洪山鎮北工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賈東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東生違反組織紀律,在黨內選舉中進行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反民眾紀律,違規進行強拆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征地補償款涉嫌貪污犯罪;侵占村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收受他人賄賂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挪用集體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資金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淄川區紀委給予賈東生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淄川區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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