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賈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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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現任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中國稅務學會、中國城市金融學會和中國改革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財政學會顧問,北京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專家,福建省、安徽省、甘肅省人民政府顧問,西藏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安徽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廣東商學院、首都經貿大學等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赴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多次參加國家經濟政策制訂的研究工作和主持或參加國內外多項課題,撰寫和出版多部專著和數百篇論文、數千篇財經文稿。多次受朱鎔基、溫家寶、胡錦濤和李克強等中央領導同志之邀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 “財稅體制改革”專題的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2013年,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院長、秘書長)並積極推動“PPP研究院”(任院長)等交流活動,致力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智庫和跨界、跨部門學術交流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賈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54年7月
  • 職業: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 畢業院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 
  • 職務: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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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資料

人物簡介

賈康賈康
賈康,男,1954年7月出生,湖北武漢人,下過鄉、當過兵、進過工廠。1977年考入北京經濟學院(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現就職於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系學習,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2年2月至1985年4月入財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5-1998年於財政部科研所完成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
1985年至今在財政部科研所工作,歷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研所副所長、所長,中國民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在財政稅收與國民經濟的理論、政策研究領域有十餘年的豐富工作經驗,曾主持或參加多項國家級、部級研究項目,著有書籍十餘部,論文兩百多篇。
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997年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
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赴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多次參加國家經濟政策制訂的研究工作和主持或參加國內外多項課題,撰寫和出版多部專著和數百篇論文。
賈康賈康
2002年6月24日,2003年6月27日受朱鎔基總理之邀。
2004年5月18日,2005年7月12日受溫家寶總理之邀。
2006年7月11日受胡錦濤總書記之邀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孫冶方經濟學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
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的講解人之一。

英語介紹

JIA Kang
Member of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f CPPCC and Member of Subcommittee of Economy, CPPCC; Standing Director of CCIEE, the Chinese Tax Institute, China Urban Financial Society and China Society of Reform; Advisor of China Public-Finance Academy; Distinguished Expert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and Shanghai Municipalities; Advisor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ujian, Gansu and Anhui Provinces; Consulting Advisor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Tibet and Guangxi Autonomous Regions; Guest Professor of Peking Universit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Chinese Academy of Governance, Nankai University, Wuhan University, Xiamen University, Anhui University, 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etc.; Expert enjoying special state allowance in 1995; appraised as an academic leader at high level for the National Project “Tens of Thousands of Talents” in 1997; chosen as a visiting scholar for participation in the Heinz Fellowship Program at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USA in 1988-89. Held or participated in a lot of international or domestic research projects, and wrote and published dozens of books, hundreds of essays and thousands of financial papers.Attended economic symposiums respectively at the invitations of Zhu Rongji, Wen Jiabao, Hu Jintao and Li Keqiang (thus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Advisors for Decision-making by the Central Authorities” by the media). One of narrators on the eighteenth collective study of “Fiscal and Taxation System Reform” Topic by Political Bureau of the CPC Committee on January 8, 2010. Winner of SunYefang Prize, Mundell-Huang Prize and ChinaSoftScience Special Award. Member of Expert Committee of the 11, 12and 13Five-Year Plan. Served as President of Research Institute for Fiscal Science, Ministry of Finance, P.R.C. for a long term. In 2013, editedNew Supply: Chinese Innovation in Theory of Economics, initiated and established “China Academy of New Supply-side Economics” and “China New Supply-side Economist 50 Forum” (working as President and Secretary-General), actively prompted the exchanges of “Research Academy of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and be commit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think tank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ith a cross-discipline and cross-department academic platform.

成就

研究領域

巨觀經濟及財經理論、政策

著作

·《財政本質與財政調控》(專著,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
·《轉軌時代的執著探索——賈康財經文萃》(文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
·《財政與發展》(主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年)
·《轉軌中的財政制度變革》(主筆,遠東出版社 2000 年)
·《中國財政50年》(總纂、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9年)
·《亞洲金融危機與中國的積極財政政策》(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年)
·《轉型時期中國金融改革與風險防範》(主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
·《世界貿易組織與財稅政策》(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
·《地方財政問題研究》(主持,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
·《公共財政與公共危機:“非典”引發的思考》(主編之一,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
·《從民怨到民享——地方稅費改革研究》(主編,吉林科技出版社,2001年)
·《教育投入問題研究》(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2年)
·《市場中的國有企業》(合作,人民出版社,1992年)
·《中國社會主義財政理論與實踐》(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3年)
·《稅務人員實用手冊》(主編,中國經濟出版社,1994年)
·《中國企業籌資與投資全書》(副主編,中國統計出版社,1994年)
·《財政邊緣考察》(主編之一,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5年)
·《港澳台財經與華僑華人經濟》(主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6年)
·《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合作,新時代出版社,1986年)
·譯有《開發中國家稅收理論》(合作,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年)
·參加《中國股票證券實用全書》(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1992年);《中國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實用全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年);《財政調節概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年);《中國巨觀經濟理論》(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財經改革大思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3年)等書的寫作。 ·《抽緊銀根與壓縮規模——論我國需求控制的著力點及轉換條件》(《經濟研究》1988年第5期)獲1988年中央國家機關青年優秀論文一等獎
·與方曉丘教授合作《深化財政改革的構想》(《財政研究》1989年第2期)獲全國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十周年理論討論會論文獎
·《分稅制改革與中央地方政府間的關係》(《改革》1990年第4期)獲財政部科研所科研成果一等獎
·執筆《有計畫商品經濟下的財政體制改革》(載《中國:財經改革新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年)獲全國財政理論研究優秀獎(一等獎)
·《國有資產管理的分類與分層》(載《國有資產管理理論與實踐》,統計科學出版社1991年)獲全國國有資產管理徵文二等獎和財政部科研所科研成果一等獎
·《我國財政平衡政策的再認識》(《中國財經報》1993年2月16日)獲全國財政徵文二等獎
·《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經濟縱橫》1993年第8期)被中國科學院評為“八五”優秀科技成果
·《關於我國巨觀經濟不穩定的制度性原因》(《財貿經濟》1994年第6期)獲全國財政科研成果一等獎
·與閻坤博士等合作《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及國庫現金管理研究》,獲財政部優秀論文一等獎 ·與白景明博士合作《財政與發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獲全國財政科研成果一等獎
·與白景明博士合作《縣鄉財政解困與財政體制創新》(《經濟研究》2002年第二期),獲孫冶方經濟學獎
《中國財政通史》(多卷本專著,任副主編及當代卷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年)
· 《科技投入及其管理模式研究》(主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年)
· 《我國住房改革與住房保障研究》(主筆,經濟科學出版社,2007年)

人物觀點

賈康:個稅免徵額提到3千足夠覆蓋生活費用上漲
個稅法修正案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引起了廣泛關注。大多意見集中在3000元的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是否合理上,對稅率結構調整的關注則相對較少。我們就草案和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下工資薪金所得稅負變化情況進行了對比量化分析,認為修正案草案在方案設計上較好地體現了“抽肥補瘦”、改善收入分配狀況的作用,但是在稅率結構的設計上也存在不足之處,即取消15%的稅率不利於更鮮明地形成培育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導向。
“小配套”最佳化值得肯定
根據物價變動和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實際情況,相應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一般說的“起征點”)是必要的,但十分關鍵的是應同時通過對稅率結構的調整,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一方面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另一方面適當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
為了形成量化認識,我們對草案和現行稅法下工資薪金所得的稅負變化情況作了詳細的分析。按照個稅稅制,對工資薪金所得,除了費用扣除標準外,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三險一金”也可在稅前扣除。為了簡便起見,我們首先對不考慮“三險一金”的工資薪金所得稅負變動情況進行分析,然後加入“三險一金”對分析結果進行修正。
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的稅負變動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第一,對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人群而言,月收入19000元是兩種方案下的稅負無差異點,月收入19000元的人群在草案和現行稅法下的應納稅額一樣;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下的人群應納稅額下降,而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上的人群應納稅額增加。
第二,從應納稅額絕對數的變化來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並未受益,這是因為其本來的應納稅額就為零。隨著低收入者月收入的增加,個人所獲得的減稅額也在不斷增加,月收入在7500元至12000元之間的人群獲得了350元的最大減稅額。隨後,減稅額不斷減少直至反轉為增稅並持續攀升,月收入在102000元以上的人群增稅最多,達到1450元。
第三,從應納稅額的變化幅度和量值來看,月收入在2000元至3000元之間的人群稅額減少幅度為100%(但最大減稅絕對額不過75元)。月收入3000元至19000元之間的人群,減免幅度不斷下降直至為零。但月收入7500元至12000元的人群稅負下降絕對額最大,為350元。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上的人群雖然應納稅額增加,但增稅幅度並不太大,增幅最大的是月收入102000元的人群,其原始應納稅額為29625元,草案下應納稅額為31075元,增加了4.89%。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月收入83000元處,草案與現行稅法相比的納稅差額,從之前的550元降為500元,然後再持續上升。出現這一情形的原因在於草案與現行稅法的稅率結構差異。對於月收入83000元的人群,現行稅法下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為40%(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為81000元),對82000元至83000元之間這一收入增量,其應納稅額為400元;而在草案下,月收入83000元適用的邊際稅率仍為35%,對82000元至83000元之間這一收入增量,其應納稅額為350元。所以二者相比,納稅差額減少了50元,曲線上出現了一個向下的拐點。而到了83000元以上時,其在草案下的邊際稅率由35%直接提高到45%,月收入的邊際應納稅額較現行稅法增加了100元,使納稅差額重新表現為持續上升。
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一般占月工薪收入的20%以上。以北京為例,北京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工資的8%,基本醫療保險費為2%,失業保險費率為0.2%,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合計為工資的22.2%。另外,按規定,“三險一金”的繳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2010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為4201.25元,據此計算,2010年職工個人“三險一金”的繳存上限為2798元。
同時考慮費用扣除標準和“三險一金”後,實際的扣除額最低為3856元,也就是說,月收入在3856元以下的個人都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月收入在12603元以上的人群,其免徵額則高達5798元。
據此,考慮“三險一金”後,稅負無差異點不再是月收入19000元而是月收入21798元,此外,納稅人的稅負變化情況基本一致。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得出結論,草案的合理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在免徵額的確定上,每月免徵額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已經足夠覆蓋近兩年來因物價上漲導致的基本生活費用的上漲。加上“三險一金”後,以北京為例,最低的免徵額為3856元,而最高的免徵額達到5798元(已高於部分人所提議的5000元)。
第二,通過對工資薪金所得免徵額和稅率的調整,如不考慮“三險一金”因素,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下的人群稅負有所下降,而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上的人群稅負有所上升;如考慮“三險一金”,則無差異點還要上移,這體現了調節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狀況目標下,於工薪階層之內降低低端稅負而適當增加高端稅負。
對草案進一步最佳化的建議
我們認為,草案在稅率結構的設計上也存在相對不足之處,主要是取消15%的稅率,使20%的稅率覆蓋範圍,從原來的月收入7000元至22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下同),改變為7500元至12000元,看起來不利於清晰體現培育和壯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導向。取消15%的稅率後,7500元至12000元之間的收入段(即不考慮“三險一金”,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4500元至9000元之間的收入段)適用的稅率由10%直接提高到20%,導致這一收入段的稅負迅速上升,並帶動後面收入層級的稅負加重。
我們以更鮮明地體現中央檔案強調的培育壯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導向為出發點,試對草案中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結構提出最佳化建議:基本點是仍保留原有15%稅率而取消20%稅率,即可考慮將草案中第三級適用的20%稅率改為15%,將2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草案規定的9000元至35000元縮小到9000元至20000元,同時將3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草案規定的35000元至55000元擴大到20000元至55000元。
我們也模擬了不同收入階層在建議方案和現行稅法下的應納稅額和稅負變化情況(不考慮“三險一金”),並與草案的情況進行比較,模擬結果我們可以看出,與草案相比,建議方案在減稅力度和增稅力度上都有所加大。從應納稅額的變動來看,在建議方案下稅負無差異點提高到月收入24500元;月收入在7500元至27500元的人群在建議方案下獲得了進一步的減稅,減稅程度最大的是月收入12000元的人群,其在建議方案下的減稅額為575元,比草案下的減稅額(350元)提高了225元;從稅負變動情況來看,建議方案與草案相比,月收入在7500元至24500元的人群,其稅負上升程度也變得較為平緩。而月收入在27500元以上的人群則進一步增稅,增稅力度最大的是月收入38000元以上的人群,其增稅額比草案下的增稅額提高了525元。
總之,我們的建議方案與草案相比,一是適當加強了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差距、“降低升高”、“抽肥補瘦”的力度,使中低收入者減稅更多,而高收入階層也有一定增稅。二是試圖更鮮明體現培育、壯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導向,使中等收入階層的稅負有所下降,有助於在我國促進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和增進社會的長遠穩定。
房產稅應只對高端住戶
“2012財富CEO峰會”15日在京召開,曾與著名地產人士任志強在“稅”問題上有過激烈爭論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峰會現場再就“房產稅”發表觀點,他表示,房產稅應該只針對高端住戶徵收。
賈康:儘快推出國債期貨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在提案中建議,在控制風險前提下,儘快重推國債期貨、完善國債發行和管理體系。
賈康說,國債管理體制在我國金融體制中至關重要,其制度安排主要涉及國債規模管理、國債發行方式管理及國債流通管理。相對於海外成熟市場與現實生活的客觀要求,我國國債管理體系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和改進的必要性。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為:缺乏避險工具,國債發行和交易面臨的不確定性使投資者參與國債市場的積極性未得到充分發揮;國債一二級市場定價存在利差,缺乏套利機制;國債招標到上市交易之間的時間間隔較長,承銷商面臨利率風險;國債收益率曲線的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國債期貨作為國際上成熟、簡單和廣泛使用的利率衍生產品和風險管理工具,對於提高國債發行效率,降低國債發行成本,助益國債順利發行,完善國債管理體系,落實財政政策與巨觀調控目標,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推進政府層級“扁平化”突破縣級財政瓶頸
“營改增”對目前分稅制帶來挑戰,而另一方面,分稅制運行20年,卻在省以下體制未能真正運行起來。
賈康曾在文章中指出,省以下體制一直未進入真正的分稅制狀態,基層財政困難、大量隱性負債和短期行為明顯的“土地財政”偏頗,引起廣泛詬病。“需強調財政體制的扁平化、縣級財力保障、地方稅體系建設、轉移支付改進、預算的透明、規範和民主化、法治化都勢在必行。而且現實生活正在呼喚新的一輪價、稅、財配套改革。”
2012年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中央就已提出要完善分稅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對縣級政府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在2012年提出健全對縣級政府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後,審計署在當年8月發布的第26號公告中公布了對54個縣財政性資金的審計調查結果,其中指出,縣級財政對上級轉移支付依賴度較高。2011年,54個縣公共財政支出中,有49.39%來自於上級轉移支付。
賈康指出,省以下財政真正進入分稅制為重點的財政體制與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必將降低行政成本,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更好地釋放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緩解資源環境、人際關係等方面的矛盾約束。
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發布的《關於財稅體制改革的思路》報告也指出,應加快推進政府層級“扁平化”,相應調整省級行政區劃。
《關於財稅體制改革的思路》和《構建有利於地方改革創新的統一大市場》兩份報告都建議,直接按照與國際上通行的三級政府組織架構劃分,將現行的五級政府架構改革成中央—省—縣(市)三級行政架構,以推進省級以下的分稅制。
兩份報告建議,推進省直管縣進程,實現財政、行政、人事三重體制並軌,賦予縣市級政府更大的自主權,同時將鄉鎮政府轉變為縣政府的派出機構,上收財權至縣級政府。
房價大跳水對老百姓沒好處
如果房價崩盤“大跳水”,對經濟影響將是引發普遍、嚴重的衰退。中國很可能會跌進中等收入陷阱,貧富分化加劇,直接影響民生。所以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不能感情用事、意氣用事。不動產業在整個產業鏈中影響非常廣,房價大跳水對老百姓沒好處。

個人經歷

求學之路

1978年,賈康手捧錄取通知書,站在北京經濟學院的大門前,如沐春風。他的心情不是簡單的“激動”二字可以概括的:經歷了十年浩劫,他們這些從工廠、農村、部隊走出來的青年學子終於跨入了大學校門。
和那個時代的同齡人一樣,賈康求學歷程頗為坎坷。1954年7月,他出生於江城武漢,一歲多時,隨父母工作調動來到北京。尚未完成國小學業,“十年浩劫”便開始了。斷斷續續,賈康又曾在北京和湖北農村讀了兩年國中,主要的知識積累基本是靠自學來完成的。
1970年,賈康應徵入伍。度過了三年軍旅生活,又返京做了五年裝配鉗工,他一直沒有放棄求學的念頭。當時盛行的是“工農兵占領大學”,儘管賈康年年申請,工人師傅們也年年“推薦”,大學還是離“沒有門路”的他太遙遠了。
不甘心青春時光白白逝去,強烈的求知慾和上進心促使他利用工作之餘的時間學習。即便是上下班乘坐公共汽車,他也在閱讀馬列、魯迅著作和可借到的各種各樣的“舊書”。終於,恢復高考的第一年,賈康迎來了春天——通過勤奮的自修和對解析幾何等課程的突擊補習,他考上了第一志願:北京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系。
此時的賈康已近24周歲。帶著多年以來的期望、夢想以及自學過程中難以解決的問題,他如饑似渴般地泡在圖書館、閱覽室和教室,並最終以八個學期各門考試課程全優的成績完成了大學學業。
在求學道路上賈康並未打算就此止步,但他認為自己若搞理論經濟學研究,容易走上“空對空”的路子。抱著可以將經濟理論與實際經濟部門的運作結合起來研究的念頭,他報考了財政部科研所,繼續攻讀碩士研究生。
財政部科研所是我國最早開辦研究生部的部委研究機構。在賈康看來,科研所提供了許多了解國家機關工作狀態和深入基層調研的機會,能夠將“務虛”與“務實”較好地結合起來。果然,自第二年開始,他便跟隨由資深研究人員擔任的指導教師,一邊工作,一邊學習,機關工作、學術活動和基層調研交織進行,十分繁忙。
在攻讀研究生的三年時光,賈康初步學到了如何站在全局視角觀察我國複雜的改革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現象,也開始了對中國經濟問題和財政狀況的理論探索。1984年,他離京赴江蘇調研,從南京隻身一人坐火車,轉汽車,乘江輪,輾轉於常州、無錫、南通、鎮江,走訪財政部門和有關綜合部門,調查了數十個工商企業及鄉鎮企業,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江蘇之行的調查報告和其他一些文章隨後陸續在有關刊物上發表,受到了專家的好評。而他向領導和有關方面匯報介紹的常州市綜合財政工作情況,也被財政系統稱之為“常州經驗”而得到推廣。此次調查研究的成果不止如此,賈康還找到了一條科研之路——他確定了自己未來“從事財經理論和政策研究,深入社會並奉獻社會”的人生主線。
留財科所工作後,1988年夏天,由於一個偶然的機遇,他順利地申請到每年只在全球資助兩人、入選率極低的美國亨氏基金進修項目,去匹茲堡大學進修一年。在大洋彼岸,他像海綿吸水一樣地努力學習有用的知識與方法,除財政經濟方面的學習調研之外,還儘可能參加了各種學術交流、社會考察。國外的進修生活使他眼界和思路大為開闊,也對“中國國情”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思考與探索進一步深化。1989年9月,賈康如期歸國,隨身攜帶的是《美國財政體系的特點及其對我國財政改革的啟發》研究報告中英文本,並託運回了四大箱書籍資料。
回國以後,賈康繼續在財科所工作。1994年擔任財科所副所長,1995年破格晉升為正研究員,同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1998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2001年5月出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成立以來最年輕的所長,並出任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財政部高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財政研究》主編,先後被多家地方政府、高校聘為顧問或兼職教授……
紛繁的行政事務、應接不暇的社會活動,並沒有影響賈康的學術研究。他潛心工作,邊調研邊寫作,完成了大量有價值的報告:巨觀經濟政策、國民收入分配關係的調整、財稅改革方向、預算外資金的巨觀管理、振興財政的戰略性思路、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和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等多個方面的多篇論文被權威刊物轉載,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他參加了數十個國家級研究課題和中外協作研究課題,研究成果受到國務院有關方面和財政部領導的重視與肯定,博得學術界前輩和平行的高度評價。

分稅制改革

賈康在諸多領域都取得了出色的研究成果,至今提起最初的也是最難忘的專題之一,還是分稅制改革。
1994年的巨觀層面財稅體制改革基本建立起了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上的國家巨觀間接調控新體制,也因此成為改革開放以來最為重要的政府體系制度建設里程碑。這次改革中,財稅配套改革處於中心地位,而核心就是實行分稅制。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先後實行了“統收統支”、“總額分成”、“分灶吃飯(地方包乾)”等財政體制,改革開放後隨著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擴大,原有財政體制的弊端日益顯露。中央財政收入占GDP 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重過度下降,中央財政吃緊,財政分配狀況紊亂。
1993年4月,中央領導聽取了關於財稅改革的匯報,指示財政部要研究財政與稅收制度改革問題,指出現行包乾體制是一種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落後體制,沒有哪一個國家是這樣搞的,財稅體制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1994年1月1日,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實施。
而賈康正是這場變革的經歷者,更是推動者之一。早在1986年,賈康就率先提出:以分稅制為基礎的分級財政是我國財政改革的方向,必須改變“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他堅持圍繞這一思路作了系統的研究,就財政改革的必要性、必然性、理論依據,我國的現狀、特點,借鑑國外經驗,過渡性方案與整體配套設計等方面,撰寫了多篇研究報告和學術論文,受到領導、學術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重視。1990年,他所寫的《分稅制改革與中央地方政府間的關係》一文受到時任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的高度重視,寫下了長長一整頁批語。同年12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李鵬在《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建議》中提出,要在“八五”期間,有計畫地實施分稅制。
財政改革前後,他執筆的《有計畫商品經濟下的財政體制改革》(1991年全國財政理論研究優秀獎一等獎)、《我國財政平衡政策的再認識》(1993年全國財政徵文二等獎)、《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1993年中國科學院評為“八五”優秀科技成果)、《關於我國巨觀經濟不穩定的制度性原因》(1994年全國財政科研成果一等獎)等文章、調查報告,以及在中央電視台《經濟專家論壇》所作的關於分稅制的談話,引起了社會上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對推進分稅制的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分稅制實施後,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上升,中央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上升,分稅制調動了中央、地方政府的理財積極性並促進了企業擺脫行政隸屬關係的公平競爭,開啟了後續深化改革、推進公共財政轉型的空間。
從1986年的構想到1994年付諸實施,分稅制改革從提出到最後出台,歷經八載以上時間。這期間,賈康一直把主要研究重心放在巨觀經濟和財稅改革上。能親歷改革歷程,有幸成為分稅制改革的推動者,至今仍是賈康感到驕傲的工作之一。
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並非完美。隨著綜合國力提升、全國財政收入強勁增長、地方財政收入不斷提高,分稅制的優勢展現出來,但運行中存在和出現的各類問題也很快顯露端倪。在中央把財權適當上收的同時,各省也依葫蘆畫瓢把地市以下的財權上收。縣鄉基層政府財力捉襟見肘,許多地方出現了縣鄉財政困難問題。
當輿論對“分稅制改革”愈益提出質疑的情況下,賈康認為,分稅制改革對我國財政經濟的正面影響毋庸置疑是里程碑式的,問題出在分稅制的落實而不是分稅制本身。他在與白景明博士合作的《縣鄉財政解困與財政體制創新》一文中指出“縣鄉財政困難”的源頭在於“五級財政、五級政府”的行政體制和財政層級構架,使得20多個稅種的分稅在其中無法落實。經過長時間的理論思考與在各地普遍調研的分稅,賈康提出標本兼治、治本為上的思路,從財政體制創新入手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問題,通過財政層級扁平化——將五級漸次歸為三級,進而才能擺脫體制難題,掃清改革障礙,走上真正的分稅制和健康循環之路。
這篇文章獲得2003年中國經濟學界最高獎——孫冶方經濟學獎,賈康被稱為“中國最誠實、堅定的公共財政改革理念的推行者”,具有高屋建瓴、振聾發聵之力的改革思路引起了理論界和實際部門的高度重視。以後幾年間,與這個思路相關的改革事項越來越多地被人們提起和認同,財政層級扁平化的改革試驗(“鄉財縣管”與“省管縣”)開始在各地積極嘗試和擴展。

遭遇車禍

車禍事件

2011年9月1日下午,經濟學家賈康及家人駕車行駛於京滬高速滄州德州段時,車輛爆胎,發生車禍受傷。 2011年9月3日,賈康在病床上發微博講述此事,並控訴錦湖輪胎,疑因其質量問題致車禍發生。 2011年9月3日,錦湖輪胎暫無回應。其客服稱,如消費者懷疑輪胎有問題可到指定服務點免費檢測。
事故車輛照片事故車輛照片

人物控訴

2011年9月3日上午8時30分,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家賈康在騰訊、新浪微博上投訴說,9月1日下午3時40分,他駕車行至京滬高速滄州德州段,左側兩輪所裝錦湖輪胎突然爆胎,致車撞向高速護欄,發生事故。
賈康稱,剛開始感覺車抖,接著突然失控,猛地撞向路邊護欄。所幸護欄未被衝破,車反彈回來在路上飛轉約一圈,他猛打輪並踩死剎車,車終於橫停在路上。他們一家三口拉開車門逃生。經送醫檢查,他多處骨折內臟挫傷,女兒等兩人傷勢相對較輕。
賈康介紹,他的車累計行程6萬公里,之前做了全面保養。保險公司現場勘查發現爆胎是央視曝光的錦湖輪胎。“人命關天的事,如此質量,令人氣憤!”賈康在微博上提醒駕車司機,高速路無前車情況下時速也不要超過140公里,車行6萬公里最好換新胎。

廠家回應

2011年9月3日,錦湖輪胎全國客服熱線接線人員稱,尚不知道賈康投訴錦湖輪胎一事。如果消費者認為所購錦湖輪胎有質量問題,只要是2008年3月份後購買的,都可以去指定的輪胎服務點免費檢測。
錦湖輪胎使用多久需更換?客服人員稱,如果輪胎花紋溝槽中“耐磨指示標誌”顯示花紋溝深度不足1.6毫米了,就應更換輪胎。花紋溝深度低於1.6毫米後,輪胎在雨天會出現牽引力和制動力突然喪失,甚至雪天牽引力全無。
2011年9月3日,多次撥打錦湖輪胎公關部負責人潘少為的手機,對方一直無人接聽。

律師說法

訴訟索賠需先質量鑑定
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維介紹,如果消費者認為錦湖輪胎存在質量問題並引發事故,可就此和錦湖輪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消費者需要先向相關部門進行質量鑑定,然後起訴索賠。
李維說,根據《產品質量法》,如果輪胎存在缺陷,銷售者和製造者均應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以索要精神損害賠償。如經檢測輪胎存在翻新等情況就構成“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雙倍賠償。

社保支付

賈康:無論缺口大一些還是小一些,在過去幾十年里逐年出現要支付的份額,中間有一個高峰期,一般認為是人口老齡化過程中造成年度缺口最大那一小段,可能發生在2030年到2033年,那時候年度的強度並不是非常大,到高峰期可能是好幾萬億,但不要忘了,我們2011年財政收入支出超過十萬億,收入這一年超過九萬億。到了二十年以後,年度收支盤是多大的一個數?一般認為在收支盤子裡安排支付高峰期支付需要,加上其他的因素是能夠對付過去。但不能掉以輕心,我們還要及早的考慮相關各種因素的最佳化,儘可能減少那時候的壓力。
賈康賈康
主持人:和訊網友們,大家好!今天我們和訊沙龍的主題是,老齡化的挑戰。參加沙龍的三位重量級的嘉賓是: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先生,著名經濟學家華生教授,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
中國稅收多一點好還是少一點?
主持人:老齡化是大家所關心的問題,而中國老齡化最大的特點是未富先老,因為從已開發國家來講,一般是在人均國民收入一萬美元左右進入老齡化,而中國人均國民收入只有三千多美元,我們也開始進入了老齡化。我們怎么樣應對未富先老的挑戰?尤其是怎么樣利用稅收的槓桿調節國民收入和改善社會保障,解決大家的養老保障問題,以及社會保障問題。今天我們三位嘉賓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討論第一個問題,應對老齡化也好,解決未富先老的問題也好,首先面臨國家稅收的問題,我們稅收應該多一點好還是少一點好,靠國家保障大家的養老,還是多分一些給老百姓和企業,靠社會乃至個人解決養老問題,我們先請三位嘉賓就稅收多一點好還是少一點好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賈康:中國巨觀稅負30%,在開發中國家是屬於中等偏下的水平。不能明顯提高也不能大幅度降低。
賈康:從稅收占GDP的比重,所謂巨觀稅負來看,我們中國按照數據取統一口徑比較,得出的基本結論,認為中國這樣一個指標,所謂巨觀稅負,在開發中國家是屬於中等偏下的水平。2009年占GDP 30%出一點頭,不敢說很精確,但是大致上可以看出來這樣一個基本判斷。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其實他可以考慮在合理的要素搭配之下,是不是可以適當提高一點。但是我們也意識到,從整個社會各個方面的呼聲和老百姓的心態來看,不希望看到這個指標走高,所以我感覺在這方面考慮會相當的謹慎。但是顯然沒有再大幅度把它降低的空間了,因為我們要做的事情太多,公共財政支出里要進一步強化社會保障體系,必須要有足夠的財力支持,還有很多基本民生的的事項,基本公共服務要推進均等化和體系化,我們很多很多瓶頸要通過財政資金注入得緩解,巨觀稅負不能明顯提高也不能大幅度降低。
華生:中國巨觀稅負30%實際上被高估。還可提高。巨觀稅負比重逐步加大是全球趨勢。
主持人:華生教授的立場跟賈康老師的意見差不多。
華生:稅收多好還是少好,可恐怕全天下的人都不想交稅,最好沒稅,這是肯定的。但是國家有公共事業,西方有一句話,稅收和死亡一樣不可避免,只有這兩件事情是確定的,每個人都得死,另外每個人都得納稅,所以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偏好的問題。問題是大家要理解這件事情,你不能又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可不可以稅少,當然可以,咱們稅交的越少越好,這樣什麼事情自己扛了就算了。但是你不太可能說社保、公共開支、道路、橋樑、城市建設都希望政府承擔的越多越好,說我們稅交的越少越好,這樣的事情不可能,他不能無中生有。
實際上每個國家都有選擇,所謂大政府,政府大一點還是小一些?政府大一些,政府管的事情多一些。政府小一些,政府管的事情少一些,所以我覺得這個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取決於國民的偏好。但是如果從世界發展的趨勢來看,應該說這一兩百年來,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總體是一個福利國家的趨勢,巨觀稅負,就是說政府支配國民收入的比重逐步在加大,這是一個全球的趨勢。已開發國家巨觀稅負比重比開發中國家要高,福利國家像北歐、西歐國家,比起其他的國家又會高,所以這個趨勢我估計咱們中國也避免不了。我們搞市場經濟,我們進入全球一體化,恐怕你也很難脫離世界大的潮流和趨勢。
所以,的巨觀稅負你看從什麼角度,政府開支,又是公務用車,又是三公支出,當然可以縮小,稅負低一些當然可以。另一方面,在公共支出,包括教育、醫療、社保,都希望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支出,說明稅負要提高,不然錢從哪兒來。何況,今天政府還在打著赤字,包括“兩會”上總理政府工作報告還有9000億的赤字,我們不能說稅少交一點,政府多點赤字,用赤字搞福利,我們後來子孫後代日子不好過了。
主持人:華生教授認為占GDP30%的稅負水平還應該再提高,是這樣嗎?
華生:從世界各國的趨勢來看,恐怕避免不了提高。而且我要說,實際上中國的巨觀稅負30%客觀的說是高估了,我們的稅收沒有那么高,土地收入跟財政收入不一樣,那裡面要拿出上萬億要給人家安置,特別是北京城市裡的億元村怎么出來,你拿人家土地要給人家錢,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咱們不要幾頭都占著,政府的,包括隱形的開支都算進來的,問題是居民還有隱形收入,我們貧富差距大就是居民隱形收入特別差距大。我記得王小魯教授寫的“灰色收入”的問題,說幾萬億,大家都拍手叫好。說,肯定是那么多。假如他說的是真的,政府的巨觀稅負就沒那么高了,居民那頭一下子加了幾萬億,巨觀稅負掉到20%幾,所以這個話就是永遠不要走極端。
中國巨觀稅負34%左右。企業稅負較重。
主持人:周天勇教授,您是主張減稅收的。
周天勇:中國2009年的數據簡單加一下,政府稅費收入,土地收入、社保等等全部加上大概有11萬億多一些,2009年我們國民生產總值是33萬億,算下來是34%左右,我想光稅這一塊沒有那么大。
第二個,如果你從一些企業里看確實太高,我走了很多企業,我覺得17%增值稅,兩項增加,25%的所得稅等等,特別是商業企業5%點幾的營業稅,有的商業企業比生產企業的稅負還重,另外小企業分紅還要交個人所得稅,重複上稅。稅負太重。
假髮票為什麼這么猖獗,就是因為費太重,最後要衝到成本里,我想這是第二個微觀稅負。我們把五個個體戶折成一個企業,加上法人註冊企業除以全部人口,每千人大概12個企業,但是美國每千人有40多個企業,日本每千人也是將近50多個企業。
中國企業太少的一個原因就是稅負較重
第三個,我們政府收入結構稅不是太多,企業本來就少,由這些企業承擔,所以這些企業哪怕我們政府稅總體占60%,一千個人里有12個企業承擔,這就很重,如果一千個人有50個企業稅就輕了。另外,我們政府收費太多,我到黑龍江和一些中部地方去,有時候翻出來97年和99年的檔案跟你收錢,不敢不交。我在罰款也越來越多,很多像東北地區,中部地區這樣的,北京還稍微好一些,你到一些地方看,有一些縣基本上是40%、50%財政來自於收費,再加上賣地,因為中部、西部地賣不了多少錢他就得收費。
第四個,我看了很多文獻,實際上發展經濟學上說,開發中國家稅收一般在18%到25%為宜,我們收了34%的巨觀稅負,但是沒有提供這樣的服務。我2007年算了一筆帳,我算的口徑可能不對,你收34%,你提供了34%的服務,34%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衛生、社保還可以,但是你收了34%沒有提供那么多。
實際上1/3拿去做辦公成本。
周天勇:對,這個成本太高了。另外,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許多國家進行對企業減稅的辦法刺激就業,就業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稅負太重就沒有人創業了,尤其是中國。又面臨著600多萬大學生就業,包括許多已開發國家畢業三年以後創業者占20%。我們畢業以後三年之內創業者不到2%,我覺得如果稅再加重,就業會越來越成為一個社會大問題。

經典語錄

房產稅有助於使公共財物制度更趨合理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關於爭議較大的房產稅問題說出了自己的看法,賈康自稱“是力主推進改革又挨了不少罵的人”。他呼籲在這個問題上凝聚共識,從住宅高端及增量為主入手漸進改革,可以設計“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用不同的稅務設計區別對待。他強調房產稅的改革將有助於實現中國稅制從間接稅到直接稅的轉變,將更有利於社會公平,有助於政府減少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形成更趨合理的公共財政機制。
房產稅需調節高端 不應只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看來,房地產行業仍舊是我國的支柱產業,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是其相關體制的改革需要很大的勇氣,最大的障礙來自既得利益格局及其必然的阻撓。
房地產稅加快立法與先試先行不矛盾
在關於房地產稅的通盤考慮中,須涉及在整個不動產開發、交易、保有全鏈條中各個環節的各種稅之外的費,納入視野,加以整合。賈康認為房地產稅應堅持“調節高端”原則,不能夠簡單照搬美國“普遍徵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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