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文廣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文廣局
  • 屬性:事業單位
  • 行政地區:資陽市
  • 職責:擬訂文化藝術發展規劃
主要職責
(二)擬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活動。
(四)組織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指導、監督市級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七)管理、指導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藝術培訓活動、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和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的監管工作。
(八)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黨和國家及全省、全市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十二)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十三)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以及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四)負責印刷業的監管。
(十五)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六)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七)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八)指導、協調和管理資陽轄區內廣播電視台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
(十九)指導、管理全市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文化產品進出口工作。
(二十)負責管理全市文物事業。
(二十一)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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