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國家衛生城市管理辦法

經資陽市政府研究同意,資陽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月8日印發資陽市國家衛生城市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國家衛生城市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2月10日
  • 發布單位:資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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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城市衛生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推動健康城市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意見》(國發〔2020〕15號)《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版)《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建成區範圍內的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條 國家衛生城市管理要注重民生導向,堅持依法行政,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形成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城市衛生管理架構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制度保障、全面覆蓋的城市衛生管理機制。
第二章 職責任務
第四條 雁江區政府,高新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是國家衛生城巿屬地管理責任主體,要健全完善相應組織機構,並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確定本轄區的目標任務,負責轄區國家衛生城市管理的組織、協調、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
第五條 資陽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行業統攬,牽頭抓總”的原則,明確主管領導和責任科室,根據工作職責履行行業指導和監管責任,組織本部門、本行業以及所屬單位國家衛生城市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和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
第六條 轄區內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事處(鄉鎮)、社區(村)是國家衛生城市管理的基本單元,要完善相應組織,依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對本區域國家衛生城市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和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
第七條 推進健康城市建設,打造衛生城市升級版,雁江區政府,高新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全國愛衛會《關於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指導意見》(全愛衛發〔2016〕5號),制定工作方案,積極開展健康城市建設活動,落實健康城市建設目標任務。
第三章 管理機制
第八條 實施目標管理制度。將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納入全市目標考評。
市愛衛會辦公室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確定年度目標和考核重點,制定相應的考核與獎懲措施,實行量化考核。
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承擔的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逐級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
第九條 實施工作例會制度。市愛衛會辦公室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確保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每季度召開工作例會,每半年召開形勢分析會。市愛衛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責任單位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十條 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採取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常態化督查檢查機制。對新聞媒體曝光、民眾投訴和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對存在問題突出、屢次不改的單位予以曝光。
第十一條 實行周五城市清潔日制度。每周五確定為城市清潔日,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幹部職工和廣大人民民眾依據責任劃分,開展城市清潔活動。
第十二條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市愛衛會辦公室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民生需求,瞄準“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老舊小區(大雜院)、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環衛設施、市容市貌”等短板問題,每年安排部署專項整治行動,促進國家衛生城市管理提檔升級。
第十三條 建立社會監督制度。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實行輿論監督和民眾監督相結合的社會監督制度。新聞媒體設立專題專欄,定期公布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動態;市愛衛會辦公室在城市醒目位置設定國家衛生城市標識,設立民眾舉報電話和舉報平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並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開展示範單位創建活動。
開展“無煙單位”和“衛生單位(社區、村)”創建活動。衛生單位作為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文明單位測評體系。
實施健康“細胞”工程建設。積極開展健康社區、健康家庭、健康單位、健康主題公園等創建活動。
第四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五條 考核評比。堅持日常檢查與集中考核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原則,對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各責任單位和城區各街道辦(鄉鎮)實施考核。
考核實行百分制,每季度組織一次。市愛衛會辦公室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制定考核細則。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者為優秀單位,60分至89分之間者為一般單位,60分以下者為較差單位。
第十六條 獎懲措施。全年四個季度考核均為優秀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依法給予獎勵。國家衛生城市複審達標的,給予表彰獎勵。
全年四個季度考核均為較差的單位,已評為省級及以上文明、衛生單位的,建議取消其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
對全年累計三次或連續兩次被評為較差單位的,對責任單位及主要領導進行通報。
國家衛生城市複審未能通過的,根據國家、省反饋的情況確定問責對象,對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第五章 保障機制
第十七條 各級各部門要將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定期分析形勢,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 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積極宣傳先進典型、成功經驗,及時曝光存在問題。
第十九條 採取請進來走出去、集中授課和考察學習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培訓學習,提升國家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管理水平。
第二十條 市財政和雁江區政府,高新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要加大財政投入,將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安岳縣、樂至縣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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