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意見

2007年8月1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07〕78號印發《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依法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分類指導,落實措施,促進全面復耕;切實加強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意見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
  • 文號:資府發〔2007〕78號
  • 印發時間:2007年8月1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07年8月1日,資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意見》。

意見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意見
資府發〔2007〕7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近年來,農村耕地撂荒現象比較突出,不僅影響了糧食生產、制約了農民增收,而且浪費了寶貴的土地資源。為了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解決農村耕地撂荒問題,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農村耕地撂荒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既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不但影響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而且影響到農村社會穩定。各級政府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充分認識解決農村耕地撂荒的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解決耕地撂荒問題擺在當前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作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採取有力措施,實行綜合治理,努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解決農村耕地撂荒問題。
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既明確了廣大農民承包耕地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承包農戶的相應義務。各地要結合全市正在進行的完善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的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加大對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扶持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通過宣傳教育,讓廣大民眾全面了解《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內容,增強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
三、摸清家底,制定方案
各縣(市、區)要組織鄉鎮、村、組幹部深入村社農戶和田間地頭,對土地流轉和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塊名稱、面積、四至座落、流轉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了逐一登記、造冊,與村社幹部一起具體分析原因,商討解決辦法,制訂推進土地流轉和切實解決耕地撂荒方案。
四、依法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要按照“依法、有償、自願”的原則,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流轉。對因無力耕種又不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要引導其採取轉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轉;對自願交回承包地的農戶,要按照法定程式接受並依法重新發包;對棄農經商或長期外出務工無法耕種的耕地,可與集體簽訂協定,委託集體經濟組織代為管理和進行流轉。各地要強化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採取政府主導、政策扶持、項目配套等方式鼓勵工商資本參與業主開發,積極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真正建立起促進土地有序流轉,解決耕地撂荒問題的有效機制。
五、分類指導,落實措施,促進全面復耕
一是自行復耕。對土地已經丟荒但承包人在家或就近外出務工經商的,鎮(鄉)、村社幹部要主動聯繫,動員其復耕。二是委託他人代耕。如果承包人已全家外出務工經商造成土地撂荒的,要與之取得聯繫,並動員其托親友、鄰近村社農戶代耕。三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復耕。對撂荒時間較長(如2年以上),原承包人已全家外出,村社又無法取得聯繫的,由集體經濟組織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將承包地暫時交給農戶或集體經濟組織代耕。四是生產互助復耕。對因貧困而無錢購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或因缺乏勞動力而無力耕種的撂荒地,當地政府應積極協調農村金融部門提供小額貸款,鄉鎮村社幹部應主動進行勞力支持,通過結對子的方式,進行助耕。五是探索組建農業公司,對外出務工人員實行土地入股模式,建立遏制耕地撂荒新機制。
六、切實加強領導
各地要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解決耕地撂荒問題作為當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明確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解決撂荒地這一問題的組織領導。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搞好調研,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矛盾。各鄉(鎮)政府和村、社要組織力量,逐戶調查,摸清情況,認真做好復耕工作。各級農業和國土部門要加大對農村耕地的管理力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落實耕地管理的有關制度,努力做好全市撂荒耕地的監控工作。
資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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