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琳,女,漢族,1978年9月出生,湖南耒陽人,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法理學系主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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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1996年9月-2000年7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學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3年9月-2006年12月,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法學理論博士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2003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工作。
2005年9月被評為講師。2009年12月被評為副教授。2010年5月被評為法理學專業碩士生導師。
2015年1月到2016年1月,到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院訪學一年。
2019年,被評聘為教授。
2017年11月,擔任理論法學系主任。
研究方向
西方法哲學、司法哲學、部門法哲學。
論文著作
獨著:《數字時代智慧財產權與新興權利的法理論證》,《法制與社會發展》(CLSCI),2019年第5期。
獨著:《論我國契約法理體系的構成》,《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2019年第7期。
獨著:《指導性案例同質化處理的困境及其突破》,《法學》(CSSCI)2017年第1期。
獨著:《概念思維與類型思維:刑法立法形式的抉擇》,《暨南學報》(CSSCI),2017年第1期。
獨著:《案件事實認定中法官前見的偏差及其控制》,《法商研究》(CSSCI),2018年第4期。
獨著:《論我國契約法理體系的構成:來源、原則與教義》,《法制與社會發展》(CSSCI),2019年第2期。
獨著:《法治中國語境下指導性案例的分類適用》,載《法制與社會發展》(CSSCI),2013年第5期。
獨著:《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法律淵源及其適用》,載《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CSSCI), 2013年第2期。
獨著:《契約法基本制度的正當性論證——一種以主體為基點的研究》,載《環球法律評論》(CSSCI),2009年第6期
獨著:《什麼樣的中國現實?》,載《私法研究》(CSSCI),2012年第2期。
獨著:《制度何以為憑?》,載《法律科學》(CSSCI)2006年第4期
獨著:《修憲與公私法定位之變遷》,載《法制與社會發展》(CSSCI),2004年第4期
獨著:《作為法哲學家的羅爾斯》,載《西方法哲學家年刊》,2006年第1期
獨著:《論契約正義的演進》,載《私法研究》(CSSCI),2005年第5卷。
獨著:《二元體系中契約概念的互動》,載鄧正來主編:《法律與中國——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第四卷),中國政法大出版社2005年版。
獨著:《我國契約基本制度的立法證成與司法闡釋》,湖北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獨著:《疑難案件裁判的理論與方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獨著:《契約制度的正當性論證》,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
譯著:第二作者,《被實現的民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出版。
科研項目
主持項目
1. 主持2015年度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我國裁判文書制度的法理檢視與制度重構研究”,已結項。
2. 主持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項目 “我國法理學的司法實踐功能研究”,已結項。
3. 主持2020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育專項“疑難案例模擬訓練”精品課程建設
4. 主持2019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教學項目“法理、文本與案例——研究生法理學教材建設”
5. 主持2011年中央高校科研業務費項目,“我國法理學的司法實踐功能研究”,已結項。
6. 主持2013年中央高校科研業務費項目“關係契約理論視角下我國契約法的立法完善與司法適用”,已結項
7. 主持2015年中央高校科研業務費項目“公共政策與契約法的裁判”,已結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