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發展計畫局

資源縣發展計畫局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源縣發展計畫局
  • 外文名:Resource County Development Planning Bureau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

職能調整

(一)劃出職能
1、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引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的投資方向的職能交給縣經濟貿易局。
2、將組織制訂國土規劃和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關的職能交給縣國土資源局。
3、將編制中長期和年度科技發展計畫、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計畫的職能,交給縣教育科技局。
4、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具體管理交給對外經濟貿易合作管理中心。
5、將編制全縣鄉鎮企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指導鄉鎮企業發展的職責交給縣農業局。
6、將國有企業職工下崗統計工作交給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轉變的職能
1、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量計畫指標改為預期調控目標。
2、將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生產計畫指標改為預測性指標,只分析下達國家仍然保留的指令性計畫指標。
3、不再審批企業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一般項目。
4、不再編制下達具體項目年度貸款計畫,只向政策性銀行推薦項目並指導監督貸款方向。
5、將重大項目建設的行政性監管,改由縣發展計畫局組織向政府出資的重點建設項目派出稽察特派員,就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及投資概算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
6、對農轉非人口管理由指令性計畫改為指導性計畫。
(三)增加的職能
1、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起草招投標的綜合性政策等。
2、負責組織和管理縣重點項目的稽察工作。
3、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
4、縣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使用的計畫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發展計畫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
(二)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研究提出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三)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的巨觀調控管理。安排縣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和國家、區、市下撥的專項投資,編制以工代賑計畫;對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使用實行計畫管理;商有關部門確定直接融資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和使用方向,向政策性銀行推薦貸款項目,並指導監督貸款的使用方向。
(四)負責全縣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建設項目,確定年度縣重點基本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利用外來資金項目。對重點項目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及投資概算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和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五)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部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縣內經濟形勢,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引導外資投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查重大利用外資項目。
(七)做好全縣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及其方向、重點和布局,推進重大科技發展成果的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縣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發展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資源縣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產業建設,研究制定全縣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的信息化建設;完成上級下達的專項經濟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的任務。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發展計畫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計畫局設辦公室、綜合股、投資股、規劃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信息中心、西部開發辦公室七個股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本局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管理、信訪、保密和接待工作;處理好辦公室日常事務,做好小車管理,考勤登記,本局文體活動組織以及計畫口各項活動組織等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檢查和監督計畫實施;負責全縣經濟運行分析和綜合性材料的組織編寫以及對外信息發布,組織重大課題研究;負責社會發展、農業、工業、以工代賑項目的審核和上報,並監督實施;參與財政預決算,協調和監督政府性資金和國債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投資股: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的編制和下達,並檢查和監督計畫的實施;負責全縣基礎設施、環境保護、房地產開發、能源建設、黨政機關基建項目以及重點項目的審核上報和監督實施;參與重點項目的駿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組織匯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區域和小城鎮建設規劃。
(四)規劃室: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城市化發展戰略以及生產力布局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和政策,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項目前期工作以及對外經濟、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等工作。
(五)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研究國民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分析國防經濟巨觀運行情況,對國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的措施建議;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協調有關國防建設問題,負責聯繫國防工業、國防科技、軍隊建設方面的工作;銜接與國民經濟有關的國防動員規劃、計畫,協調重大項目的平戰結合。
(六)信息中心:負責全縣信息化建設工作,管理政府網站,負責本局電子郵件的收發。
(七)西部開發辦公室:研究如何利用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組織、協調開展西部開發項目前期工作和材料上報工作,積極向上爭取西部開發專項資金;組織、實施西部開發項目及項目後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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