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資政院副長官。佐助總裁主持資政院議決事項並處理資政院內部事務。光緒三十三年(1907)設定,宣統二年(1910)定製額設一人,從三品以上大臣內簡充。 ...
院址在北京西城區象來街,民國時期改名為國會街,1949年後又改為象來街。資政院的建制在各省地方叫諮議局,諮議局作為各省的議事機構,其許可權是討論本省應興應革...
歷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 沈家本精於經學和文字學,繼承了我國學術傳統中寶貴的考據方法和求實...
辛亥三月,任資政院副總裁兼協同纂擬憲法大臣。六月任法制院院使。八月署理資政院總裁。十月授資政院總裁。民國三年五月,任參政院參政。抗戰時居北京。譯著有《歐洲...
1909年任駐日公使,深入研究日本政治、法律、財政制度,回國後成為新政、立憲運動的領袖,1911年秋臨危受命,出任資政院總裁,推出《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入民國後...
宣統三年(1911年),任資政院副總裁,袁世凱內閣成立後,任理藩部大臣。民國元年(1912年)任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民國五年(1916年)六月,任內務部次長,月余去職...
1910年,清政府設立資政院作為建立議會的基礎,沈家本被任命為資政院副總裁。1911年,沈家本迫於豐乙教派的諸多指責,辭去修訂法律大臣與資政院副總裁的職務。此後不久,...
歷任:天津與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資政院副總裁等職。他具有豐富的官場歷練與謀略,在清末激烈的思想與權力交鋒中,終於使得一系列與世界...
歷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沈家本精於經學和文字學,繼承了我國學術傳統中寶貴的考據方法和求實精神...
沈家本(1840-1913年),浙江歸安(今吳興)人,清朝光緒年間進士,歷任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職,是清末修訂法律的主持人和代表者。他...
1864年入刑部,先後任天津知府,保定知府、授光祿寺卿、刑部侍郎、大理院正卿、資政院副總裁、法部大臣。受命修律大臣,主持對中國傳統法進行改革,引進西法,制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