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松喬(1904~1950)嵐皋縣城北街人。其父曾任磚坪廳差衙班頭,其母以賣豆腐為業。賀松喬念私塾9年。先後加入國民黨、紅幫、青幫,任縣國民政府秘書、國民黨縣黨部委員、縣國民兵團大隊長、自衛團大隊長、聯防指揮部上校指揮官等職。是嵐皋縣聯席匯報會出席人之一。
他與弟賀梓喬(縣政府財委委員、縣黨部委員、縣參議長,嵐皋縣聯席匯報會出席人之一。)勾結縣政府及地方勢力,把持嵐皋政權,成為一霸。民國二十一年(1932),由趙燧良引薦到安康駐軍韓子芳部任副官。韓為擴張勢力,任賀為嵐皋手槍連連長,由此發跡。二十三年(1934),賀松喬任整修嵐河和縣城街道總指揮,是年當上紅幫大爺,其勢力迅速擴張至四鄉。二十三年至三十六年(1947),先後任保警大隊長、自衛大隊長、自衛團獨立大隊長等職,有百人槍,橫行鄉里,搜刮民財。二十四年(1935),賀受理縣城一起民事糾紛,將被告毒打後,罰銀200元,中飽私囊。他家原只有房屋10餘間,地租三、四十石,一躍成為收租200餘石的大地主、大惡霸。三十七年(1948)十月後,賀松喬兼任“巴山游擊隊”隊長,利用軍權勾結地方勢力,逼與他匹敵的縣長李夢祥下野,新任縣長李光厚委賀為安、嵐、平三縣“剿共”聯防副總指揮。嵐皋解放前夕,賀松喬曾派熊明凱到平利縣與解放軍聯繫,解放軍亦派人到縣城做策反工作。因賀出爾反爾,未果。嵐皋解放時,他帶自衛大隊殘部潛入鐵佛寺一帶,妄圖與解放軍對抗。後出於人民解放軍強大壓力,才被迫繳步槍231支、子彈650發,手槍14支、子彈57發,衝鋒鎗6支。1950年,在安康參加投誠人員集訓時,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