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城鄉建設和
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二)負責保障全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三)負責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棚戶區改造、危舊房改住房改造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
房地產業發展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房屋交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預(現)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諮詢、經紀、評估中介服務行為以及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市本級新建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市本級及八步區、平桂區存量房買賣契約、房屋租賃契約、房屋抵押契約網簽備案工作。承擔全市房屋租賃和保障性住房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經營)與維護修繕管理工作;負責經濟適用房的經營管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白蟻防治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發展;制定我市物業管理行業政策,並監督指導全市物業工作。
(五)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的工作。負責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總承包三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等的審批和變更、註銷和遺失補辦;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以下及暫定級資質核准、延期、變更和遺失補辦。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工程項目報建備案等。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組織發布全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和指標指數。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管理工作,擬定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負責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區)做好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監督管理市城區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建築工程(房屋、市政設施工程、構築物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監督和工程竣工備案;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建設行業體制改革。組織擬定城市建設的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合作交流、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套用。
(八)負責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市建設的政策,籌劃儲備、綜合協調城市建設項目。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參與城市更新、城市居住社區補短板行動等城市建設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後設計施工階段的管理,並指導、檢查和監督安全質量。負責推進全市建築節能、裝配式建築、城鎮減排的工作;指導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相關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勞動保險費監管;指導建築牆體材料改革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電子政務、城建檔案工作。
(九)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農房設計圖集編制、質量安全、建築風貌管控、農村工匠培訓等工作。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管理工作。
(十)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擬制城市防空襲方案、演習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疏散地域建設;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工作,依法進行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
(十一)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十二)制訂本系統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和管理本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抓好人才引進、交流和就業指導工作;歸口管理本系統的專業職稱;指導、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管轄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的法制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賀州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和對外聯絡等機關日常運轉及後勤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統計工作;開展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負責信息、保密、政務公開、鄉村振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綜治、信訪、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寫城鄉建設志、年鑑、大事記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
人事教育科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勞資及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因公出訪報批;負責本系統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負責職工隊伍的培訓、本系統的專業職稱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政策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本局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執法文書法制審核工作;組織行政複議答覆及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參與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行業經濟統計信息並進行綜合管理;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本系統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年度計畫;負責局管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指導行業收費工作;負責對賀州市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進行監督管理;管理全市人防經費,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審查;負責全市人防戰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財務核算和國有資產管理;編制全市人防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管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收支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的發放。
行政審批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本局機關行政許可及進入市民服務中心的便民服務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服務視窗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業務科室及本局直屬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由其協辦、承辦的進駐市民服務中心有關行政服務事項;負責本局審批專用章的管理、使用和證照、批文的製作發放;負責未提交城建檔案館之前行政審批事項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房地產開發經營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牽頭開展房產相關企業及執(從)業人員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分析工作,制定房地產分類調控措施;負責擬訂全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擬訂行業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現)售契約備案制度和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制度並進行監管;負責房地產預(現)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以及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房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三級及以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負責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動態監管;負責規範全市新建商品房銷售工作;負責對商品房樓盤表中的商品房銷售面積等數據進行審核。
住房保障和物業管理科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自治區住房保障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棚戶區改造,危舊房改住房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分析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承辦中央、自治區和賀州市住房保障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建設和管理保障性住房。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規範物業管理市場;歸集住宅維修資金,規範維修資金使用;建立物業服務行業事中事後的監管措施;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物業市場監管體制;負責市直直管公房管理;負責全市白蟻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建築市場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畫。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的工作。負責全市職責範圍內建築企業、監理企業、工程檢測機構的市場準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建設工期定額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裝配式建築推廣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勞務市場行業管理以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參與行業研究、統計、運行分析工作。
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督管理,對標後的實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負責建設領域質量、安全科技的研究及先進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的推廣。負責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負責全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負責全市建築企業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市建設行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縣、區、開發區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開展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科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招標投標活動相關的綜合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負責對市本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協調。負責招投標代理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招標業務工作,協調處理在招標投標中出現的爭議和投訴。負責相關招標投標的統計、分析、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建立招標投標當事人和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庫,收集、存貯和發布招標投標交易相關政策法規以及進場交易項目、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等各類信息。
指導和規範全市建築行業集中交易集中監管工作。監督指導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代理諮詢。指導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開展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建設工程消防科
工作職責:負責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標準;負責建設工程設計審查驗收、備案以及消防工程施工過程的抽查職責;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以及抽查信息系統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消防技術指導;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消防設計施工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建設技術綜合科
工作職責:組織擬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經濟政策。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築節能設計、防雷裝置設計、消防設施設計、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管理。負責執行建設工程標準定額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及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指導行業科技項目的研究,參與科技交流活動。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城市建設管理科
工作職責:參與組織實施全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和進度跟蹤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制訂相關年度計畫,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項目計畫,組織指導縣(區)等相關單位實施改造建設;參與城市更新、城市居住社區補短板行動等城市建設工作,以及對縣(區)實施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會同文物主管等有關部門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檔案街區、歷史建築的申報、規劃確定、保護利用、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建設建設重大項目和重點任務的綜合協調工作。
村鎮建設管理科
工作職責:依據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指導實施小城鎮和村鎮建設政策,指導相關鎮(鄉)、村建設試點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農房抗震設防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全市重點鎮建設,指導特色小(城)鎮申報和培育建設,指導鄉村風貌提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農房設計圖集編制、建築風貌管控、農村工匠培訓等工作,指導傳統村落申報和保護髮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審查報批工作。
人防指揮通信科
工作職責:組織擬訂戰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演練、保障計畫,並監督實施;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工作;組織擬定城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有關部門制定防護方案和應急搶險搶修方案;收集和掌握人民防空有關情報信息,建立和管理人防作戰指揮自動化和輔助決策系統;負責組織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防空防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防法規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制定訓練計畫,並組織指導抓好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防空演習、演練;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擬定人防指揮通信、防空警報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人防指揮通信和防空警報科研,協調利用其他專用網路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指揮通信、防空警報保障系統;指導人防通信站的值勤管理、設備維護和專業技術訓練;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組織防空警報試鳴。
人防工程管理科
工作職責:擬訂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城市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管理,對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進行規劃;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造價和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修建和維護管理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按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項目審批、設計審查、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竣工驗收進行監督管理,對毀壞的人防工程,組織搶險、搶修工作。配合稅務部門依法徵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黨群、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
下屬機構
機構名稱:賀州市房屋網簽備案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八步區東寧街3號
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本級新建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工作,市本級及八步區、平桂區存量房買賣契約、房屋租賃契約、房屋抵押契約網簽備案工作。
(二)負責市本級直管公房的日常管護、修繕和租賃管理工作,維護直管公房的安全使用。
(三)負責與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線上服務平台有關信息的交換和共享工作。
(四)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監督管理全市白蟻防治工作;承擔市本級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實施白蟻預防工作。
(五)負責完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名稱:賀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負責對市城區已辦理施工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指導各縣(區、管理區)建設工程監督機構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業務工作。
機構名稱:賀州市建築節能辦公室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制定全市建築節能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二)參與全市建設工程項目的節能立項、論證和審查工作。
(三)負責建設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後設計施工階段的建設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執法。
(四)執行建築節能規範標準強制條文。
(五)負責從規劃、建築方案審批到建築施工圖審備案,建設節能專項檢查、建築節能培訓、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推廣套用、建築節能驗收備案、建築節能新技術推廣運用。
機構名稱:賀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一) 綜合科
負責市房改辦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政策諮詢、投訴處理等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審批工作和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審批工作,做好公有住房出售成本價審核工作;負責已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審批工作;負責住房補貼發放的審核和審批工作,做好住房補貼係數的測算工作;負責個人住房檔案的建檔工作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做好個人住房情況查詢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做好政策落實協調指導工作和代管資金的管理使用的監督工作。
(二) 住房保障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中央、自治區下達的住房保障資金使用計畫以及賀州市住房保障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參與並監督在建項目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管理等工作;負責市本級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審批工作,指導各建設單位做好項目建設、分配、運營、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的房源調劑工作;負責市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項目建設管理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工作,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負責市相關項目的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三)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負責全市房改政策落實的督查和指導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監督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參與制定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指導價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負責保障性住房購買對象的資格審查工作,發放準購證,配合做好分配入住工作;負責市房改辦政策法規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做好行政調解、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
機構名稱:賀州市城建檔案館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各種類城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建設系統各專業管理部門形成的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為城市建設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管理有關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計畫方面的檔案、科學研究成果和城市歷史、自然、經濟等方面的基礎資料。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科研工作的需要,開展檔案編研工作,整理彙編有價值的資料;對形成城建檔案的單位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參與重要工程驗收。
機構名稱:賀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工程造價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和解釋全區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計價規則。發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和從業人員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施工契約價和竣工結算價各案和管理,調解工程造價糾紛。
機構名稱:賀州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賀州市裝配式建築產業促進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牆改與節能建築政策法規。負責研究制定和實施全市牆改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核退、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認定管理,規範生產和市場秩序。開展牆體材料生產工藝和設各登記備案、牆改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開展牆改行政執法檢查。負責全市裝配式建築推廣套用和技術指導工作;組織編制全市裝配式建築產業發展規劃和指導規劃落實工作;指導裝配式建築產業的運營和發展;積極爭取上級裝配式建築產業政策和資金扶持。
機構名稱:賀州市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一)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對全市物業管理行業進行管理服務,做好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監管服務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二)負責對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本轄區建築安裝勞動保險費管理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三)負責市本級核發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具體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市本級核發預售許可的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五)負責完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名稱:賀州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平安西路與星光路交匯處
機構職能:
承擔人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執勤和演練保障工作;執行黨委、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人防部門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
機構名稱:賀州市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一)負責全市鄉村風貌提升工作,配合農業農村部門開展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安全和農村危房改造,指導組織百鎮建設示範、少數民族鄉建設、鄉改鎮建設等新型城鎮化項目建設。
(三)負責指導全市特色小鎮、傳統村落等鄉鎮、農村建設項目申報和建設工作。會同自然資源等部門共同做好鄉村規劃建設工作。
(四)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名稱:賀州市建設工程消防中心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一)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委託,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消防施工過程中的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二)協助局機關開展全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組織開展消防設計審查培訓工作。
(三)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消防檢測服務工作。
(四)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名稱:賀州市城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辦公地址:賀州市新風街46號
機構職能:
負責研究起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範性檔案;協助編制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年度計畫;對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協助對市房屋徵收補償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對縣、區房屋徵收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市本級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對委託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對擬定的項目徵收補償方案進行審核、上報市人民政府;對徵收補償協定進行備案;對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定或者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報請市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15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現任領導
嚴自喜,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村鎮科、建設技術綜合科、牆改辦、節能辦、城建檔案館、村鎮建設中心。
黃運禮,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張林飛,總工程師。
分管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住房保障和物業科、物業中心、房改辦、網簽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勞保辦)。
劉建華,黨組成員、賀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主持市房改辦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教科、政策法規科、計財科、機關黨委。
張日能,副局長,民進賀州市委副主任委員(兼)。
分管行政審批辦、城建科、人防通信指揮科、人防工程管理科、人防信保中心、房屋徵收辦。
楊軍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建管科、消防科、建設工程招投標科、質安站、消防中心、造價站、裝配式建築中心。
何應繼,黨組書記、局長。
賀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兼)。主持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