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家鐵,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南澧縣人,198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曾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2016年2月4日,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家鐵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澧縣
- 出生日期:1961年10月
- 畢業院校:湖南大學
人物履歷,撤職處分,
人物履歷
1980.09--1983.07,湖南農學院常德分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3.07--1985.03,湖南省大庸縣新橋鄉幹部、副鄉長;
1985.03--1986.11,湖南省大庸縣新橋鎮代鎮長、鎮長;
1986.11--1987.09,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縣級)委書記;
1987.09--1989.02,共青團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
1989.02--1989.09,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委籌備組負責人;
1989.09--1991.05,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委書記;
1991.05--1994.02,湖南省慈利縣委副書記;
1994.02--1995.02,湖南省慈利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5.02--1995.09,湖南省桑植縣委書記;
1995.09--1996.01,湖南省紀委常委;
1996.01--2000.12,湖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其間:1997.03--1997.07,中央黨校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7.03--2008.08,湖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其間:2007.03--2008.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8.08--2013.04,中央組織部幹部監督局局長;
2013.04--2014.08,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
2014.08--2014.09,湖北省委常委;
2014.09--2016.02,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撤職處分
2016年2月4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賀家鐵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賀家鐵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