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項下風險參與是指信用證項下議付行/保兌行、福費廷包買商以及保函項下受益銀行為降低自己所承擔的風險,邀請一家或幾家銀行共同承擔開證行/承兌行或反擔保行/擔保銀行資金或信用風險的業務。
簡介,產品功能,辦理指引,溫馨提示,
簡介
風險參與業務的直接交易對象為銀行,包括農業銀行參與其他銀行承擔的資金或信用風險和邀請其他銀行參與農業銀行承擔的資金或信用風險。
產品功能
1、提高銀行的資金周轉速度。
2、最佳化銀行貿易融資風險構成,分散、轉移和降低風險。
辦理指引
1、與農業銀行簽訂單筆契約,明確參與雙方的參與比例、權利和義務。
2、對於融資性風險參與,在風險參與付款日由風險參與銀行向風險被參與銀行支付扣除融資成本後的風險參與淨額。在業務款項到期日,風險被參與銀行收到風險主體銀行的付款後,將參與風險金額劃付給風險參與銀行。 3、對於非融資性參與,在業務款項到期日由風險被參與銀行按約定的費率支付風險參與銀行的手續費。
溫馨提示
1、信用證項下的風險參與,農業銀行不承擔單據瑕疵風險。
2、農業銀行作為風險參與銀行時,單筆契約中需規定“風險被參與銀行應將我行的參與行為通知風險主體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