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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1968生,湖南省衡南縣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91年畢業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分配到衡陽鋼管集團公司,從事過質量管理、行銷、新聞宣傳等工作。2001年考入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經濟法碩士研究生。2004年分配到南華大學任教至今。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得到教育部普通高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學計畫的資助,在武漢大學法學院訪學一年。
主要教研、科研課題
1、國家社科基金:《後福島時代國際核安全制度發展趨勢與我國核安全制度重構研究》(2013),主持;
2、湖南省決策諮詢項目:《湖南省對外文化貿易能力建設研究》(2012),主持;
3、湖南省社科聯:《核不擴散體制下國際核能貿易的利益機制研究》(2011),主持;
4、衡陽市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核技術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研究》(2010),主持
5、湖南省社科基金:《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爭端解決機制研究》(2006),主持;
主要科研成果
1、《論制度衝突與融合的一般規律》,《湖南社會科學》(2006)
2、《非市場經濟地位壁壘與我國對外貿易戰略》,《當代經濟》(2006)
3、《論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決策規則》,《理論月刊》(2006)
4、《核不擴散條約的歷史審視》,《南華大學學報》(2012)
5、《我國核電技術的能力演進與追趕路徑》,《南華大學學報》(2013)
6、《論NAFTA投資爭端解決機制》,《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6)
7、《TRIPS協定對智慧財產權高標準保護引發的思考》,《南華大學學報》(2005)
8、《北美自由貿易區爭端解決機制:一個獨特的爭端解決模式》,《南華大學學報》(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