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學金

貸學金是指高等學校對確因家庭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全部或部分生活費用,而又勤奮好學的本、專科學生,給予低息貸款而設立的一種基金。是人民助學金改革的一種形式。貸學金按學生人數的30%以內貸款,每人每年最高限額為300元。學生應按手續申請批准,按月領取。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工作的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畢業生見習期滿後,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扣還,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五年內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還款。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對於自願或服從組織分配到普通中、國小,農業職業技術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或到邊疆省區、革命老區、經濟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山區以及到石油、地質、煤炭、礦業、水利、國防等部門條件比較艱苦的基層廠、礦、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學生,免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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