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科學技術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科學技術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科學技術局是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於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地質科技園3號樓2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區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
(五)編制區級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實行科研項目決策、執行、監督 “三分離”,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逐步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黨群、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政務數據管理和套用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離退休等工作。承擔科學數據管理工作,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預算、資金 (資產)管理等相關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歸口管理到轄區內的國(境)外專家,推動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對外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統籌區縣間、行業(領域)間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二)業務科。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技型企業培育、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產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發展相關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類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計畫項目受理、評審、立項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於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