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蔡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貴州地質科技園3棟4、5樓
  • 所屬部門: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蔡永(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基層分局,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藥品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智慧財產權強區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轄區內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藥品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按許可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按許可權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轄區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監督檢驗檢測機構規範運行。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套用。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執法工作。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應急處置、輿情監測。
(十八)負責組織實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
(十九)負責餐飲安全監督管理。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二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責調整。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等整合劃入區市場監管局。

現任領導

局長:蔡永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公文流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組織市場監督管理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服、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法律顧問有關工作。
(四)政務服務科。承擔和指導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證照核發;承擔和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方面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需要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承擔全區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做好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
(五)微型企業發展服務科。組織實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計畫;組織相關部門實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指導各基層分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並對扶持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承擔為微型企業提供有關信息、諮詢等服務;承辦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在區委組織部的指導下,指導各基層分局配合社區、鄉鎮黨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綜合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擬訂食品安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食品監督管理科。開展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監督檢查,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協調食品生產、流通領域重大複雜案件查處;承擔食品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食鹽安全專項整治和食鹽安全監督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酒類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協調酒類重大複雜案件查處。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承擔食品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發布;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
(八)餐飲監督管理科。開展餐飲企業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監督指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協調餐飲領域重大複雜案件查處;承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九)智慧財產權與市場監督管理科。保護智慧財產權,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轄區內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的套用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規範消費環境和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指導並督促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藥品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負責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及上報工作。
(十一)質量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推進質量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等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辦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制度;組織實施重點監督抽查產品目錄;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承擔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推進標準化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複雜案件查處;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全區檢驗檢測機構和評審員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落實國家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劃,指導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組織協調相關重大複雜案件查處。
(十二)特種設備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協助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組織承辦相關重大複雜案件查處;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十三)執法稽查科。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複雜案件查處;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傳銷行為和直銷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不正當競爭、傳銷、直銷重大複雜案件查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辦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定授權承擔反壟斷執法工作。

基層分局

區市場監管局(區知識產權局)設立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四分局、五分局5個市場監管分局,為區市場監管局的派出機構。
   (一)一分局。負責金華園街道辦事處和長嶺街道辦事處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工作.
   (二)二分局。負責金陽街道辦事處和世紀城街道辦事處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工作。
   (三)三分局。負責觀山街道辦事處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工作。
   (四)四分局。負責賓陽街道辦事處和金華鎮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工作。
   (五)五分局。負責雲潭街道辦事處、朱昌鎮、百花湖鎮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管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被授予“2016—2020年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辦公地址

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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