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

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

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於2023年08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於永洋,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檔案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23年08月14日
  • 總部地點: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長嶺街道長嶺北路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D區D4棟F單元14層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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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一、《貴州科比酒業註冊成功 推出科比醬酒》
近日,一個名為貴州科比酒業的賬號在某平台註冊成功,發布的推廣視頻中顯示,他們推出了兩款科比醬酒(KEBI WINE):科8和科24。賬號簡介為:“你見過洛杉磯凌晨4點的街景嗎?肯定有人要贏,那個人為什麼不能是我?如果有一天你忘了努力。聽我講講他的故事!科比醬酒,致敬傳喜歡奇,青春永不謝幕!”
據悉,該家公司全名為“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2023年8月14日,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目前該賬號自4月3日起,已發布共10條視頻內容。
二、《“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註冊成功 網友:這家公司難道不怕被告嗎?》
“貴州科比酒業”宣傳的“科8”和“科24”醬香酒產品。訊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提出,以科比為名兜售情懷的商業行為,“這家公司難道不怕被告嗎?”4月24日,記者與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聯繫核實。
4月24日,針對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利用科比中文譯名和標識等註冊的問題,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和商標註冊方面有著多年審理經驗的法院系統專業人士告訴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商標標誌或者其構成要素可能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而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的公眾人物姓名等申請註冊為商標的行為,屬於“其他不良影響”。
三、《貴州科比酒業遭質疑“碰瓷”,市監局稱正核實,應該沒有違規》
不少網友質疑,“貴州科比酒業”是否在“碰瓷”名人。
24日上午,記者聯繫到該公司所在的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聽說了這件事情,業務部門正在了解核實,應該沒有違規。另外一名工作人員查詢後表示,確實有這么一家公司,但“科比”二字在註冊環節並未提示違規,而且能查出來許多和科比有關的公司。記者搜尋天眼查APP發現,僅在貴州,就有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貴州科比廚房設備有限公司等。另外,貴州省仁懷市籃球人酒業有限公司正在申請商標“籃球人科比”,申請時間為2022年11月,國際分類為酒類,商標狀態為“等待實質審查”。
記者在淘寶等電商平台搜尋“科比白酒”和“科比醬酒”,未發現相關產品,但能搜尋到“科比啤酒”“科比大師精釀”等商品。以某款“科比特級巔峰啤酒”為例,24罐330毫升籃球紀念款的售價為60元,產地為廣東中山,已售出60餘件。
對於科比酒業是否存在“碰瓷”名人一事,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商標法》 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姓名權亦可以成為在先權利。若外國球星的中文譯名在中國有一定知名度,被公眾知悉,且公眾使用該特定名稱指代該球星,則說明該名稱與該球星已經建立了對應關係,顯然球星科比符合上述情況,其中文譯名可以按照姓名權的規定加以保護。
另外,名人去世,並不意味著其姓名權消失,其姓名權的財產屬性仍應受到保護,尤其是商業價值高的球星,註冊其名稱應取得其繼承人的授權,否則涉嫌侵權。

冠軍代言

速度滑冰青年世界冠軍林雪、散打世界冠軍林慧敏、著名體操運動員周芯羽

經營範圍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檔案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許可項目:酒類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網際網路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零售;包裝材料及製品銷售;會議及展覽服務;市場行銷策劃;企業管理諮詢;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社會經濟諮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品牌管理;諮詢策劃服務;銷售代理;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個人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供應鏈管理服務;禮儀服務(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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