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觀山湖區省地質科技園3棟6樓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內設機構,人事任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配套法規,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
(三)擬訂全區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計畫和方案,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工作。
(四)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培訓規劃、計畫,負責區級事業單位人員培訓。
(五)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獎懲、申訴控告工作。
(六)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技術等級考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管理辦法;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和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引進工作。
(八)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小額貸款,落實就業援助和創業扶持政策;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消除非法用工和使用童工行為;督促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事件進行查處。
(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民工工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配置。
(十二)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統籌機關企事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工傷保險支付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
(十四)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責調整。
1.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區委組織部;
2.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下屬單位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區醫保局;
3.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區退役軍人局;
4.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
5.增加“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職責。

主要領導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麻進進
工作職責:主持區人社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財務、基金方面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就業局局長:潘奇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就業創業、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人力資源發展、人才服務、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等工作。分管就業局(含人力資源發展促進中心、人才服務中心、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犇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職稱管理、日常行政事務、黨風廉政、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職稱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醫保中心主任:趙帆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社會保險工作、黨總支等工作。分管醫療保險費用結算中心、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督促工作計畫及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及反饋;負責考勤、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人員調配、政策性安置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平時考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認定、獎勵、處分、辭聘、解聘工作;指導機構改革中事業單位人員的定崗分流;負責事業單位幹部年度統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編制事業單位人事人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相關政策制度,開闢我區急需的專門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負責事業單位人才開發相關政策法規的諮詢、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就業創業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各類津貼補貼的落實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的核定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審批工作;負責組織推薦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級培訓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政策的諮詢和宣傳工作;負責聯繫社會保障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核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和專業技術職務聘後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推薦上報工作;負責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材料的審核、推薦及中國小、幼稚園教師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配合完成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職務的初聘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任職資格證書的頒發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專家的推薦及管理工作;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的推薦評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學科帶頭人、中青年科技骨幹等科技人才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稱改革相關政策法規的諮詢、宣傳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諮詢、執行和監督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調查、認定工作;指導和監督區屬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轄區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審批工作;負責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聯繫勞動監察和調解仲裁工作。
資金基金監督管理科
參與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資金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資金基金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完善資金基金預測預警制度;依法監督全區資金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受理資金基金投訴舉報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審核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工資福利工作。

人事任免

2019年2月1日,任命吳雁菲為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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