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5月,前身是貴陽市法院第三區分庭,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南明區朝陽洞路99號。全院現有人員166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9.76%,其中碩士22人,占總人數的13.25%。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金融人民法庭、行政庭,第一人民法庭(原甘蔭塘法庭派出法庭)、第二人民法庭(原二戈寨法庭派出法庭)、第三人民法庭、永樂人民法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工作局(含執行庭),辦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書記員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20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5年以來,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收結案數均呈逐年上升之勢,如2012年收案8千餘件、結案近8千件,2013年收案9千餘件,結案近9千件,每年收、結案數占全市10家基層法院的1/5強。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堅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從嚴治院、銳意改革、大膽創新,在為一方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同時,多項工作走在全省基層法院前列。
建立全省首家保險聯調機制。2013年12月,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與貴州省保險行業協會聯合出台了《保險糾紛聯調銜接機制實施辦法》,加強訴訟調解的同時,探索、建立、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積極化解社會矛盾。
設立全省法院系統首家金融審判庭。為保障金融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促進轄區的經濟良性發展,2012年3月,南明法院掛牌成立全省首家審理金融案件的專業審判庭,加大對金融案件專業化、精細化審理力度;通過開通金融訴訟綠色通道,縮短凍結、查封、扣押審查期限等措施,有效控制被訴債務人財產,縮短辦案周期,確保債權人權益;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探索建立金融風險防範協同聯動機制,促進金融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推進市場誠信化建設。
成立全省首個大型社區巡迴法庭。本著“司法為民、公正高效”的原則,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2012年8月,南明區法院在貴陽市大型社區花果園社區設立全省首個城區巡迴法庭。這是南明區法院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的一項重要嘗試,也是準確把握“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具體實踐。
打造一流文明訴訟服務視窗,建立集導訴、接待、諮詢、保全、立案、調解等功能齊全的規範化訴訟服務中心,為當事人提供便捷、舒適訴訟環境;推行上門立案、電話預約立案、網上查詢、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制定訴訟服務各項制度和承諾並上牆公示,設定服務質量評價器,自覺接受當事人及社會各界監督。
打造符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少年審判“南明模式”。作為全省首家少年審判改革工作的試點,南明區法院於2007年恢復重建少年法庭,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積極樹立“優先保護”、“特別保護”、“共同保護”理念,實行“圓桌審判、“預宣判”調解法,推行“法律心理幫助”和考察官制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探索創新出一套彰顯人文關懷的少年綜合審判“南明模式”。
所獲榮譽
近年來,南明區人民法院因工作突出,共榮立個人二等功1人次,個人三等功16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青少年維權崗”、“貴州省青少年維權崗”、“全省人民法庭‘兩化'建設優秀人民法庭”、“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人民滿意的司法警察”、“全省優秀法官”、“全省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等先進典型,榮獲“全國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宣傳發行工作先進單位”,2006年,南明區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優秀法院”稱號。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全國優秀法院”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