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 機構隸屬:貴陽市公安局
- 機構性質:部門行政派出機構
- 主要職責:維護社會綜合治安
機構職能,主要領導,機構職能,辦公時間,內設機構,刑偵大隊,反恐大隊,紀檢監察室,經偵大隊,督察大隊,法制大隊,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科,網安大隊,警務保障室,治安大隊,禁毒大隊,巡特大隊,政工監督室,指揮中心,派出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4、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6、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7、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8、管理戶政、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9、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0、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主要領導
姓名:鄭國慶
職務:貴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南明區政府黨組成員、南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南明公安分局全面工作、協助分管雙龍公安籌備組
姓名:劉冬紅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全局全面工作,主管政工、黨建及隊伍建設工作。
姓名:夏發平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常務副局長
職責:負責警保工作、監所(看守所、行拘所、戒毒所)工作、聯繫沙南派出所、沙沖派出所。
姓名:周清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職責:負責經偵工作,聯繫河濱派出所、市府派出所、中華南路派出所。
姓名:文強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政委
職責:分管國保、維穩工作、聯繫太慈橋派出所、湘雅派出所、甘蔭塘派出所、後巢派出所。
姓名:周兵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紀委書記
職責:分管紀檢、督察工作、聯繫永樂派出所、小碧派出所。
姓名:李林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職責:主持政工室全面工作、分管巡邏(特警)大隊、安保警衛科工作、反恐防恐點工作、協助黨建、隊伍建設工作,聯繫西湖派出所、南明堂派出所、築成廣場派出所。
姓名:樓玉超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治安、消防、巡特、出入境管理科,聯繫花果園派出所。
姓名:肖凌雲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指揮中心、信訪工作、法制工作,聯繫水口寺派出所、大南門派出所、新華派出所。
姓名:舒毅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刑偵、網安、反防恐情報和打擊工作,聯繫朝陽派出所。
姓名:肖棣強
職務:南明分局黨委委員
職責:聯繫龍洞堡派出所、見龍派出所、興關派出所。
機構職能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4、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6、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7、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8、管理戶政、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9、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0、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內設機構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下設15個內設機構。
刑偵大隊
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上報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
職能:
負責轄區刑事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管理和使用刑事犯罪信息動態、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對策;協助跨省、跨地區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的工作。
負責人 羅運
反恐大隊
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反恐怖工作。
職能: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反恐怖工作、不斷完善各類反恐應急預案。
負責人姚科
紀檢監察室
1.負責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檢查各級黨組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做好黨風黨紀教育等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職能:
1.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監察部門以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
3.負責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4.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5.監督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應對的措施和辦法。
6.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陸林
經偵大隊
掌握轄區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
職能:
1.負責轄區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2.負責協助外地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3.針對轄區內經濟犯罪形勢和動態進行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可行性建議。
4.密切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間的協作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5.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 李軍
督察大隊
負責全局紀檢、監察、督察等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職能;
1.監督重要警務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監督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的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監督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監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監督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監督警務人員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
7.監督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處置情況;
8.監督警務人員文明值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9.監督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10.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負責人 陶智
法制大隊
負責全局公安法制建設;開展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及培訓;負責全局信訪工作;承辦全局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工作。
職能:
1.負責全局公安法制建設;指導、協調全局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2.負責對全局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的審核和報備工作;
3.開展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及培訓;
4.負責全局辦理案件的法律審核工作,管理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手續,協助本局執法單位報捕、移送起訴等工作;
5.負責全局信訪工作;
6.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內部執法監督,糾正執法違法行為,承辦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等工作。
負責人 段泳宏
國保大隊
負責掌握影響全區社會穩定、國內安全的情況信息和動態,收集情報信息,研究制定對策,處置不安定因素;承辦對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內安全案(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和處置工作。
職能:
1.負責掌握影響全市轄區內社會穩定、國內安全的情況信息收集,研究制定對策,承辦對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內安全案(事)件的偵查、防範和處置工作。
2.協助民族、宗教部門對民族、宗教域及活動場所進行管理,維護全市轄區黨政機關、經濟文化、國防工業、建設工程等單位和部門的安全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轄區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及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負責人 任曉波
出入境管理科
1.依法受理、審批出境和入境申請 ;
2.依法簽發出入境證件和簽證 ;
3.發現、打擊出入境違法活動 ;
4.正確、妥善處置涉外事件。
職能:
1.負責南明區居民因私出國事務管理;外國人入出境、居留事務管理。
2.負責南明區居民因私往來港澳地區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事務管理。
3.負責南明區居民往來台灣地區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事務管理。
4.打擊非法移民活動,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及承擔我市公安外事工作等任務。
負責人 陳雅婷
網安大隊
對全局公安系統網路系統、計算機資料庫的建立、使用進行管理和維護,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職能:
1.負責本市轄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以及涉網犯罪案件的偵破和查處工作。
2.負責對本市轄區計算機病毒進行防治和安全監察工作。
3.負責組織制定公安科技管理辦法和科技強警的中長期規劃、宣傳、普及公安科技基礎知識。
4.組織學術交流。
5.對全市公安系統網路系統、計算機資料庫的建立、使用進行管理和維護,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6.研究公安科技情況,負責全市公安科技項目申報、立項工作。
負責人 劉長春
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裝備、被裝等物資的管理和發放;負責國有資產、房產基建的管理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職能:
1.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計畫編制及統計上報;
2.負責全局裝備、被裝等物資的管理和發放;
3.負責國有資產、房產基建的管理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4.負責對全局公安業務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人周傳琨
治安大隊
依法開展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轄區各派出所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職能:
1.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枝彈藥、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物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險物品和複雜場所、特種行業的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置,查處治安案件和有關刑事案件;
2.指導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的工作;
3.指導、監督、管理轄區保全服務活動;
4.指導巡防工作以及治保會和治安聯防等群防群治工作;
5.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
6.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民眾性文體活動;
7.依法對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整治等工作。
負責人 李強
禁毒大隊
掌握、分析本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規律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及承擔對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涉毒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
職能:
1.收集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並擬定預防、打擊對策;
2.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組織本轄區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
4.承辦涉毒案件的偵破工作;
5.組織、指導、協調、參與對精麻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藥品管理工作;
6.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況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點、規律,制定對策。
負責人何建東
巡特大隊
負責本轄區主、次幹道路治安巡邏任務、處置本區危害國家安全、騷亂事件中擔負攻堅、突擊任務;負責對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嚴重流氓滋擾、聚眾哄搶國家財物、民眾性械鬥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重大事件的現場處置;負責維護重大政治活動、重大節日、慶典、大型文體活動及其它重大活動、集會的秩序。
職能:
1.負責本轄區主、次幹道治安巡邏任務;
2.在處置本轄區危害國家安全、騷亂事件中擔負攻堅、突擊任務;
3.負責對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嚴重流氓滋擾、聚眾哄搶國家財物、民眾性械鬥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重大事件的現場處置;
4.負責維護重大政治活動、重大節日、慶典、大型文體活動及其它重大活動、集會的秩序。
負責人 李海
政工監督室
1.負責全局公安機關編制管理和機構設定工作,做好人民警察的錄用、調配等工作;
2.負責全局公安機關對外影視、文字宣傳報導工作;
3.指導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抓好全局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管理建設。
職能:
1.責全局政治思想工作和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
2.分析、研究全市公安機關政治工作的特點。
3.擬定本局公安宣傳、教育、人員、業務、崗位培訓等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黨建、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警銜申報工作,協助做好班子考核和幹部考察工作。
負責人 張智
指揮中心
南明分局指揮中心(辦公室)成立於2001年(取代辦公室、指揮室)[注:1988年秘書科改為辦公室、1999年成立指揮室],負責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接報警、指揮處警、授權的警務指揮、公安情報信息的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安保警衛、重要會務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機要、通信、檔案、史志等工作。下設6個科室,其中設有110報警台、安保警衛科、情報中心、調研科、綜合科、信訪辦。領導7人,民警24人,工勤4人,平均年齡37歲。
職能:
1.負責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
2.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
3.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
4.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
5.負責重要會務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
6.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
7.負責機要、通信、檔案、史志等工作。
負責人歐陽小軍
派出機構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下轄27個派出機構
- 見龍派出所
- 湘雅派出所
- 水口寺派出所
- 二戈派出所
- 後巢派出所
- 築城廣場治安派出所
- 小車河城市濕地公園治安派出所
地理位置
貴陽市南明區沙沖北路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