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財政局

貴港市財政局

貴港市財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貴港市機構改革方案》和貴港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港市財政局
  • 外文名:Guigang Finance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隸屬機構:貴港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鄧驍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全市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本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
貴港市財政局
貴港市財政局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市政府外債。開展對外財經交流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全市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市公務用車定編管理工作。
(八)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管理和監督市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市基本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對全市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和轄區財政關係。完善市對轄區轉移支付制度。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推動地方稅收制度改革,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地方稅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職責分工

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財政部門及時共享。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宣傳、信訪、輿情、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市財政局部門預算、財務、國有資產、基建投資、政府採購管理等工作。統籌、審核有關文稿、材料。組織起草全局性工作總結和計畫類文稿,及領導交辦的其他綜合性文稿。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組織財政經濟運行信息資料庫建設有關工作。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有關工作。研究制定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財政相關配套政策。擬訂土地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管理政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制度。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預算科。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財稅改革、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負責財政發展五年規劃的編制、實施、監測、評估等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市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牽頭組織市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工作,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非稅收入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組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承擔政府債券發行、兌付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
(五)政府債務和金融科。擬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法定限額內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及政府債務考核相關工作。統計、評估政府債務風險,擬訂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相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組織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審核市本級法定限額內債務舉借計畫。管理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負責貸(贈)款的項目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外債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承辦國際國內區域經濟合作中對外財經交往有關的事宜,組織推進國際組織與各專業部門參與合作。
管理清潔發展委託貸款。承擔行政事業單位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金融改革、發展、監管相關政策,負責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國有資產產權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擬訂相關管理制度。承擔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業務,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財政管理制度。
(六)行政政法科。承擔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序列部門及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
(七)教科文科。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市財政相關科技、教育資源配置。承擔市財政扶持市直國有文化企業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商貿、糧食、供銷、應急、大數據發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中央、自治區及市本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管理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資金。承擔彩票、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和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
(九)工業交通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研究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行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和水庫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擬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編制農村綜合改革預算,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資金籌措落實工作。承擔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籌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等工作。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基層財政工作。
(十二)會計和監督科。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全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行業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
(十三)法規稅政科。組織起草財稅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組織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組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管理。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及市政務服務中心財政局視窗政務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稅制改革,負責地方稅體系建設。組織起草地方稅收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提出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組織制定退稅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減免稅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稅源調查分析、稅式支出統計分析。參與關稅管理相關工作。
(十四)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採購人、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實施計畫備案管理,及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審批。受理和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
(十五)資產管理科。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承擔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組織實施工作。推進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負責市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公務用車定編管理工作。
(十六)黨建和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貴港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1名。設局長l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副處長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貴港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卜凡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偉英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覃仕林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曾進平
貴港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財政局黨組成員 韋全賢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魏春
貴港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文卓
貴港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 黃宏忠
貴港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 陳規崇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9月17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榮獲2019—2020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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