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覃塘區發展和改革局

貴港市覃塘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貴港市覃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貴港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決定,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和政策。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區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改革發展的對策建議。
(三)負責投資管理,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的巨觀調控管理,負責政府性建設基金建設項目的管理;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綜合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四)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自治區和市審批的工業、電力等建設項目。
(五)負責對全區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批重大利用外資項目。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提出全區重要商品市場供求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對策;編制全區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八)轉變發展方式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綜合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民政、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二)擬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參與或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調控全區價格總水平;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貴港市價格調整方案依法制定和調整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以及政府定價分級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貴港市物價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組織實施價格檢查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貴港市有關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區政府有關糧食流通的決策部署,確保地方糧食安全。組織擬訂全區糧食的總量平衡、巨觀調控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組織擬訂全區儲備糧規模和有關管理辦法,指導全區儲備糧收購與管理;提出區本級儲備糧收購、儲存、輪換、動用建議並負責監督實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建議,落實保障措施。指導全區直補訂單糧、保護價糧等糧食購銷活動。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等政策性用糧供應。擬訂糧食購銷、加工、儲存、物流等設施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糧食倉儲管理。
(十七)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監督、行業指導和區本級糧食收購行政許可;依法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國有糧食企業會計管理;承擔糧食行業統計和社會糧食調查;監督管理直屬企業的國有資產;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負責放心糧油建設經營指導,科學規範管理,加強服務體系建設,確保糧油食品質量安全。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信訪工作等局機關日常政務以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局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局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對機關人員年度考核和任免、調動手續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生活等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城鎮發展戰略及生產力布局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區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擬訂和協調全區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協調編制全區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對策措施建議。協調編制全區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畫。
負責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研究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編制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小流域綜合治理規劃;負責審核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歸口管理綠色援助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
負責研究國民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分析國防經濟巨觀運行情況,以國防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措施建議,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協調有關國防建設問題;負責聯繫國防工業、國防科技、軍隊建設方面的工作,銜接與國民經濟有關的國防動員規劃、計畫。
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含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的辦理以及政務服務視窗有關工作;完成本單位和區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投資股
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提出全區固定資產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安排使用上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包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各類政府性專項資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上級專項投資計畫、全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規劃以及區直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根據國家政策和國內外產業發展情況,提出搞好外資和招商引資項目計畫編制,審批限額以下外資項目;向政策性銀行推薦貸款項目,指導監督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和經費安排方案;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的稽查工作。
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的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任務和政策;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畫的銜接。做好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組織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和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材料和報告的起草工作,組織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帶全局性、綜合性的方針、政策、戰略以及計畫的編制方法、經濟運行調節手段等重大課題的研究;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區經濟體制、投融資體制等改革方案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促進改革發展的建議;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協調和指導全區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規範發展;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負責國民經濟動員的各項工作。
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規劃、結構調整、重大項目布局、加快工業化發展的對策措施;負責工業新建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和自治區審批的工業項目;研究分析國內外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協調能源產業規劃的實施,組織編制能源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提出能源重大建設項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設項目投資計畫,負責能源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擬訂能源節約年度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節能減排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上報全區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申請中央、自治區預算內資金項目;提出全區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區設施財政性資金安排計畫;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節能審查;負責審批、核准、備案並統籌協調環境污染防治、循環經濟、節能、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示範工程;承擔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農村經濟股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農林水和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提出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戰略、規劃,組織實施示範項目,負責提出水利、林業、農業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負責大型水電項目水庫移民安置項目建設的計畫管理。
(四)社會事業發展股
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全區社會事業中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社會科學、民政、旅遊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提出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負責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
(五)物價股
負責全區物價管理工作。主要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上級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共事業和房地產價格政策和行政性、事業性、公益性、有償服務、中介服務收費等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價格爭議問題,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全區價格信息監測、預測、預警、價格監督檢查等工作;受理覃塘區紀委、公檢法司提出的價格認定事項;依法承擔價格成本調查監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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