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實施方案

《貴港市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實施方案》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編制和最佳化市縣鄉三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51號)等精神,為全面完成我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制定實施的方案。

簡介,內容,

簡介

貴港市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編制和最佳化市縣鄉三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51號)等精神,為全面完成我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內容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自治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程式,縮短辦事時間,壓縮裁量空間,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民眾辦事,實現全市行政權力“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上下對應、有效銜接”。建立完善“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行政權力運行制度體系,規範政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為我市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和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制定嚴密的工作程式,按照統一的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標準,依法依規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並逐條逐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審查。
(二)堅持權責一致。按照有權必有責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確認市本級政府部門、縣(市、區)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行政權力基礎上,明確其對應承擔的責任,強化行政權力監督。
(三)堅持高效便民。針對當前行政權力運行耗時長、蓋章多、中介多、收費多、材料多等關鍵環節,簡化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著力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方便社會公眾辦事。
(四)堅持公開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開的事項外,行政權力運行過程應規範、完整、清晰、準確地向社會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監督。
三、編制範圍
(一)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的單位。對市本級、縣(市、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鎮(街道),列入黨委工作機構序列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部門,法律法規賦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其他行政權力的單位(詳見附屬檔案1)。
(二)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的報備單位。各級駐貴中區直單位(詳見附屬檔案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統一編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也可參照附屬檔案3行政權力運行流程規範進行編制後,報所在地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涉密事項除外)。
(三)編制和最佳化運行流程的行政權力類型。市、縣(市、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明確的10類行政權力,具體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及其他行政權力。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5月底前)。市本級、縣(市、區)、鄉鎮(街道)明確牽頭負責本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的單位,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動員,部署工作要求。
(二)編制和最佳化流程階段(2017年5月—6月)。市、縣(市、區)牽頭負責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的單位(以下簡稱牽頭單位)要加強與本級機構編制部門溝通對接,把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兩單融合”工作同步組織開展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對經確認保留的10類行政權力,依照附屬檔案3的統一標準,組織本級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依法依規逐項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市本級、縣(市、區)政府部門編制和最佳化的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經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本部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統一報送審核。鄉鎮(街道)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報送該行政權力事項對應的縣級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三)審核流程階段(2017年7月—10月)。市本級、縣(市、區)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逐級審核上報至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由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審核意見,確保本行業本系統的行政權力“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上下對應、有效銜接”。各級牽頭單位組織對經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的本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運行流程進行覆核,並達成一致意見。
(四)公開發布階段(2017年12月底前)。市、縣(市、區)政府部門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經徵求本級機構編制、法制部門意見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府辦公室統一匯總本轄區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備案,並分別在本級各部門政府網站以及本級機構編制、法制部門網站等平台顯著位置予以公開。鄉鎮(街道)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按規定進行公開。
(五)總結考評階段(2018年1月底前)。牽頭單位會同本級績效考評機構對本轄區開展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進行績效考評。
(六)推進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持續推進)。對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以及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統一納入全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實行“一窗進出”,“一站式”辦結,禁止“明進暗不進”和“兩頭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對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並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具體抓協調、抓督促、抓落實。貴港市成立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政務辦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附屬檔案1所列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分管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的一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務辦,主任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務辦主任黃維皓擔任,工作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組成,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與市人民政府同步推進編制和最佳化行政權力流程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儘快落實牽頭單位,統籌推進該項工作。各級機構編制、法制部門要大力支持行政權力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協調、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落實經費,保障人員。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是涉及到市、縣、鄉三級的系統新工程,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的支持,落實專項經費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級政府及各部門要落實專門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工作推進時間節點抽調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統籌協調、推進、指導、監督全市各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運行監管工作,確保2017年底能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工作任務。
(三)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各級要通過舉辦業務培訓、專題講座等形式,實現本地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市直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確保本行業本系統的同一權力事項運行流程標準統一、無差異化。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全方位、深層次宣傳行政權力規範公開運行情況,提升人民民眾對改革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四)納入考評,強化督查。將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納入全市各級政府部門績效考評範圍,加大考評權重,充分發揮績效考評作用。加大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最佳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六、工作要求
(一)報備具體落實方案。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方案,按照四個明確(明確目標、明確措施、明確階段性目標、明確責任人)要求,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具體落實方案,於2017年5月20日前報市政務辦備案。市政務辦將組織督查組按照各單位的具體落實方案適時開展績效督查工作。
(二)按時間節點推進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中區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附屬檔案2工作任務推進時間表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不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的,將在年底權力運行流程績效考評中進行相應扣分。
(三)落實專人負責。5月20日前,請各級各部門將以下材料報送至市政務辦:1.各縣(市、區)已成立的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中需明確一名具體的聯絡員)檔案;2.市直、中區直各部門負責該項工作的分管領導、法規科科長(或負責該項工作的業務科長)及聯絡員的名單。未盡事宜,請與市政務辦聯繫。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