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一、總體思路和工作原則,二、審批方式,三、審批內容,四、保障機制,
簡介
貴港市投資建設項目網上預審批(微信)平台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最佳化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明確並聯審批協同責任,規範中介服務,提高審批效率,切實解決行政審批時間長、中介多、材料多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思路。
按照黨的十八大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設人民滿意服務型政府的要求,以大幅度減少審批前置、縮短審批時限為目標,針對建設工程項目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採取“整合流程、一門受理、協同審批、信息共享、限時辦結”等改革方式,明確各方責任,強化監督機制,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效率,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實施範圍。
適用於政府投資(含房屋與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項目)和社會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兩大類。
(三)基本原則。
1.勇於創新,敢於擔當。打破原有“坐等報批”模式,把同時間段審批鏈條上前後跨部門審批環節(及相應中介服務)打包壓縮,由各牽頭部門分別負責,分類主抓,變被動等待為主動協調。
2.依法審批、高效便民。依法整合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為行政相對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3.並聯審批、限時辦結。每個審批部門按照許可權在限定時間內實施審批。實行並聯審批的項目建設單位從面對多個行政部門,變為在一個審批階段集中面對一個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統一受理,通過並聯審批微信群告知相關審批部門對建設單位網上依審批事項提供的申報材料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統一送達。
4.明確職責、逾時默許。每個審批階段牽頭部門要落實首問責任制,以及相關審批的中介事由,負責跟蹤監督相關審批部門按時辦結審批事項。協辦部門嚴格執行逾時默許制度,即在規定時間內未回覆意見的,將視為同意,並由效能監察部門進行行政問責。
二、審批方式
(一)整合審批流程。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立項、初步設計、施工許可3個階段。發改部門牽頭負責立項階段、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初步設計階段、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施工許可階段。
(二)創新審批方式。全面推行模擬審批、聯合審批、告知承諾制等,對中介事項實行形式審查制。引入行政審批與技術審查相分離的制度,技術審查可以由審批部門提前介入,審批決定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在相應時間做出,審批與審查各負其責。需要公示的事項要創新公示方式,整合公示環節,不同部門相同或相近的事項要一併公示,不可整合或有特殊要求的事項,要一次性公示,如新法規政策調整的要求,再動態更新公示,達到壓縮時限、提速增效的目的。
(三)實行協同審批。打破部門界限,壓減和理順審批事項的前置條件,每個審批階段由牽頭部門統一組織其他審批部門開展協同審批、組織相關中介機構積極參與配合、督促協調審批進程、在流程限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批並統一告知項目建設單位審批結果。
(四)提供諮詢服務。積極開展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前的諮詢服務工作。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特性和審批要求,主動提供審批條件、標準、內容等相關諮詢服務,提前介入審批流程中的技術審查,提供技術諮詢服務,確保審批事項在受理時具備相應的受理和審批條件。
(五)實現信息共享。依託我市現有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改進形成高度集成、部門聯網、信息共享、綜合性強的信息化系統,實現各審批部門之間資源實時共享,提高聯合審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
(六)全面限時辦結。審批部門應當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審批流程的規範化和標準化管理,確保在流程限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批。
三、審批內容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至開工審批流程整合為立項、初步設計、施工許可3個階段。
社會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立項(備案或核准)、初步設計、施工許可3個階段。項目審批流程按《貴港市投資建設項目網上預審批(微信)平台實施方案》附屬檔案4規定執行。
政府投資房建類項目審批時限合計為92個工作日(審批時間81個工作日,文本修改11個工作日,公示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由各階段牽頭部門負責,以最後出具的批文或證照為準;中介服務及其他時間由建設單位負責,其中中介服務能與審批同步進行的,則儘可能同步進行。項目審批流程按《貴港市投資建設項目網上預審批(微信)平台實施方案》附屬檔案1規定執行。水利、交通及社會投資項目參照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類執行。
(一)立項階段(審批22個工作日+文本修改3個工作日,共25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發改部門。
審批部門:發改、國土資源、環保、文新廣、水利、氣象等部門。
審批內容及相關事項: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環評審批、財政部門意見(政府出資)等。
需要政府出資的項目,業主委託中介編制項目建議書完成初稿時,由發改部門在批覆項目建議書前徵求財政部門意見,財政部門提前明確資金來源。
對涉及國家安全、文物、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園林綠化、水土保持、防震、防雷、氣候影響、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設立條件評價等事項的,審批牽頭部門還需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或通知相關部門一併參加聯審會。
(二)初步設計階段(審批38個工作日+文本修改3個工作日,共41個工作日。對複雜或重大項目,初步設計總辦理時限可適當延長)。
牽頭部門:行業主管部門。
審批部門:發改、住建、財政、消防、水利、國土資源、人防、供電、地震等部門。
審批內容及審批事項:文本審查、文本修改、聯合會審或徵求部門意見及其他前置條件、工程初步設計審批、消防等部門前置審批等。
申請人(建設單位)將相關材料送行業主管部門前,需提前5個工作日(對技術複雜或重大的項目需提前10個工作日)送住建部門進行審查,規劃部門先行對建築形態、色彩、景觀設計等進行技術審查,審查意見可直接反饋申請人,也可在初步設計聯審會上一併提出,但不得作為初步設計審查的前置條件。對涉及國家安全、文物、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園林綠化、水土保持、防震等事項的,審批部門視項目情況通過聯合審查會或直接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施工許可階段(審批29個工作日,文本修改5個工作日,共34個工作日)。
牽頭部門:行業主管部門。
審批部門:財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門。
審批內容及審批事項:施工圖審查、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建設工程招標檔案備案、建設工程招標結果備案、建設工程契約備案、施工圖審查備案、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開工安全條件審查、施工許可等。
預審批(微信)平台具體操作詳見《貴港市投資建設項目網上預審批(微信)平台實施方案》附屬檔案5。
四、保障機制
(一)明確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各審批部門要按照並聯審批要求,各司其職,保證並聯審批有序實施。牽頭部門負責督促、協調階段內審批工作的落實,建立運行協調、審批通報溝通等配合機制;負責牽頭階段的審批(審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並聯或協同審批部門,轉交或協同審批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以及繳費、領證通知;協同審批部門要積極協助牽頭部門落實分階段審批工作制度,及時、準確地向牽頭部門反饋項目審批(審查)信息,按時完成同步審批工作。各參與審批部門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完善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前期工作。建設項目進入審批前,有關部門應完成相應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項目前期工作等。規劃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形態、色彩、景觀設計的指導。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出讓前完成環評、水保等審批。
積極探索聯合評審、聯合勘測、聯合驗收等新機制,不斷最佳化審批流程,壓縮服務時限。對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節能評估、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護評價等評估(因項目類型不同,部分項目無需開展所有評估)等事項進行整合最佳化,實行統一受理、聯合評估、集中審批;對規劃設計圖、建築施工圖、消防施工圖、防雷裝置施工圖等實行聯合審圖、合併辦理;對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消防安全審查、人防驗收等推行“一車式”的“聯合測試”“聯合踏勘”“聯合驗收”,促進行政審批整體提質增效。
(三)建立和完善審批中介服務誠信體系。按“誰審批,誰監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規範與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有關的中介服務行為,加強對中介服務行為的監管,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意識與責任意識,中介機構要加強協同配合,切實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建立並完善中介組織誠信檔案,強化中介服務的信用監管機制。加大對中介機構失信行為的曝光、通報等處罰力度。
(四)實行平台辦事簡訊通知及時效管控。設定簡訊提醒及辦理時限逾時提醒功能,一是在用戶提交項目申請、項目申請通過、項目材料上報、項目材料預審情況、逾時預警提醒等情形觸發簡訊提醒,簡訊簽名為【貴港政管辦】;二是平台自動根據系統記錄時間進度,所有單位可以以看到其他單位辦理進度,設定逾時預警,以紅、黃、綠色條,其中綠為前三分之一時間,黃為中間三分之一時間,紅為後三分之一時間。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將對“貴港市投資建設項目網上預審批(微信)平台”進行實時管理、監督。
(五)建立滿意度評價機制,提升服務質量。設定滿意度評價系統,根據預審批情況,項目業主在網路平台上對審批部門進行評價,評價項分為:非常滿意、滿意、不滿意。
(六)推進責任追究。凡違規操作、推諉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發生漏辦、遲辦、錯辦審批事項,給服務對象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將對相關部門及其人員進行通報批評;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紀委、監察局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