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貴州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全省常住人口為34746468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35247695人相比,十年共減少501227人,減少1.42%。年平均遞減0.14%。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的決定,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國務院和全省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圓滿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務。現將快速匯總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為34746468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35247695人相比,十年共減少501227人,減少1.42%。年平均遞減0.14%。
二、人口自然變動
根據普查登記結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省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為485195人、出生率為13.96‰,死亡人口為227553人、死亡率為6.55‰、自然增長人口為257642人、自然增長率為7.41‰。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6.63個千分點、死亡率下降0.98個千分點、自然增長率下降5.65個千分點。
三、家庭戶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 10389579戶,家庭戶人口為33660672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74人減少0.5人。
四、性別構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7951451人,占51.66%;女性人口為16795017人,占48.34%。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0.02下降為106.89。
五、年齡構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8764581人,占25.22%;15-64歲人口為23004671人,占66.21%;65歲及以上人口為2977216人,占8.5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4.94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重上升2.3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個百分點。
六、民族構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2198485人,占63.89%;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2547983人,占36.11%。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286798人,增長0.81%;各少數民族人口減少788025人,下降2.24%。
七、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838781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2530196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0350718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3680651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1914人上升為529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665人上升為7282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由20639人上升為29789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的由43557人下降為39373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3038527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1847613人,文盲率由13.86%下降為8.74%,下降5.12個百分點。
八、城鄉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1747780人,占33.81%;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2998688人,占66.19%。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3302631人,鄉村人口減少3803858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9.85個百分點。
九、人口地區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區分布如下:
地區
人口數
比重(%)
人口密度
(人)
2000
2010
(人/平方公里)
全省合計
34746468
100.00
100.00
197
貴陽市
4324561
10.55
12.45
538
六盤水市
2851180
7.79
8.21
288
遵義市
6127009
18.57
17.63
199
安順市
2297339
6.62
6.61
248
銅仁地區
3092365
9.37
8.90
172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805857
8.13
8.08
167
畢節地區
6536370
17.95
18.81
243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3480626
10.91
10.02
115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231161
10.13
9.30
123
注 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
[2]普查登記的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記的2010年11月1日零時的常住人口。具體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離開戶口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據省公安廳提供,2010年末全省戶籍人口數為41889952人。)
[4]公報中2000年數據均為第五次人口普查機器匯總數據。
[5]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係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6]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8]比重為各州、市、地區的人口占全省合計的比重。
[9]計算人口密度使用的土地面積來源於省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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