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協“院壩協商”工作規則(試行)》由政協貴州省委員會正式印發實施,“院壩協商”是指在農村一線,以院壩、涼亭、長廊等親民休閒場所為載體,由政協組織主導,有政協委員參加,就地就近、簡捷便民、務實有效開展的基層民主協商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政協“院壩協商”工作規則(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
- 發布單位:政協貴州省委員會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貴州省政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總結全省開展“院壩協商”助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的經驗做法,結合貴州實際制定《貴州省政協“院壩協商”工作規則(試行)》,旨在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切實把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效能。
規則共有9章23條,對“院壩協商”的協商原則、協商主體、協商場所及協商活動組織、協商程式、協商成果、組織推動、檔案管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則要求,“院壩協商”要堅持黨的領導,把牢政協性質定位,要聚焦基層黨政工作要事、農民民眾生產生活實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難事,既向民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先進文化引領民眾、凝聚共識,推動民生問題解決,促進鄉風文明,努力把“開展院壩協商,建設文明村寨”打造成為我省政協履職的創新載體。
省政協去年推動開展“院壩協商”以來,試點工作成效初顯。《貴州省政協“院壩協商”工作規則(試行)》印發實施後,將為全省各地政協更好地組織開展“院壩協商”提供有力指導。
發展歷史
2022年7月,記者從貴州省政協獲悉,政協貴州省委員會正式印發實施《貴州省政協“院壩協商”工作規則(試行)》。